中原内配(0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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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00244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选任,优化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管理班子成员的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为便于该委员会开展工作及在 工作中有章可循,特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 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 任。 第 ...
中原内配(00244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 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 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重大信息")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董事会秘书应对上报的重大信 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 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人, ...
中原内配(00244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 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由证券部管理公司对外投资事务。 第四条 公司对以下投资领域内的对外投资项目给予积极鼓励;对于投资领域外 的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应严格控制。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原 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 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 等方式向 ...
中原内配(00244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三年以上;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 定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 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 ...
中原内配(00244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 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公司内部控制的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 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 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 方面 ...
中原内配(00244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的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加强银行信用管理和担保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 法律法规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风 险。 (三)已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要求对公 司提供抵押、质押的资产行使抵押权或质权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
中原内配(0024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 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适 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便于该委员会开展工作及在 工作中有章可循,特制定《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中原内配(002448)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业务,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 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 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 资须报经公司 ...
中原内配(00244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 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 1 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 注册资本的 25%。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股东会审议 ...
中原内配(002448)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18:47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 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1 (三)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 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 让款、预付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