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00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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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士达: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士达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5 21:10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卓越世纪中心 1 号楼 21、22、23 层 电话:0755-82816698 传真:0755-82816898 邮编:518048 致: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士达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就公司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1、本所及本所律师已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 ...
科士达: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15 21:10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399 号 信会 i殊普 i缝式 目 录 | 内 | 容 | 页 次 | | --- | --- | --- | | 专项说明 | | 1-2 | | 附表 | | 3-4 | - 1685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电话:(86-10) 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 100044 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4】第 0399 号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深圳科士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月 15 日 出具了勤信审字【2024】第 0874 号的 ...
科士达: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慧
2024-04-15 21:10
本人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维护了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任职于 江西省科学院、南昌航空大学、深圳福田燃机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企业;现任 深圳市东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务。自 2023 年 9 月起担任科士达独立董事一职。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1、2023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 ...
科士达: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5 21:10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在不超过400,000 万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授权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止。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 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安全资金存量高效运作, 用于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产品,提升资金资产保值增值 能力,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的余额不超过 400,000万元。 3、投资品种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
科士达: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21:10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0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4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 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政以通讯方式出席)。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了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 ...
科士达: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5 21: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需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 ...
科士达: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5 21: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政先生、彭 建春先生、张锦慧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和签署的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15 日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科士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15 21:10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 73,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22.26 元/股。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2023 年 4 月 28 日,公 ...
科士达: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5 21: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 年 4 月修订) 二○二四年四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00万股,于2010年12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 4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 46 | | 第十二章 | 附则 | 47 |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
科士达: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15 21:10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 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勤万信在 2023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中勤万信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 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 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 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 城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 2023 年末,中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