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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电子(300456)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10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73221.3134万元[10] - 公司发起人共27名,发起设立时认购股份总数为5800.0000万股[15] - 发起人杨云春认购4181.0907万股,股权比例72.12%[15] - 发起人李纪华认购248.9190万股,股权比例4.29%[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3221.3134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9]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72]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4名[7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103][10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2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诉讼[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66]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8] 财务相关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财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0]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2]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信息披露媒体,变更需向深交所报告[130]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5] -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6]
赛微电子(30045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至少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委员补充与免职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60日内选举补足[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24] 职责与权限 - 披露财务信息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 监督指导审计部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 关注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督促改正问题[13]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提议选聘、审议文件、决定聘用并提费用建议[15]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情况报告[16] - 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检查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发现违规可通报、报告或提解任建议[18][19] - 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提案[19]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2]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资料,特别紧急除外,半数委员提议必须召开[22][2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3]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6] - 可要求审计部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董事等列席[2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未披露表决可能无效,累积两次未披露失去资格[26] - 会议记录注明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情况[27] - 会议召开程序等遵循相关规定[27]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7] 其他 -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配合履职,异常时可聘请中介机构[20]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9]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决议通过生效[31] - 细则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31]
赛微电子(30045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子公司和相关人员[2] 信息管理机构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3]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等在定期报告等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般不得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4] 信息报送要求 - 向政府部门提前报送资料应登记知情人档案,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5] - 特殊情况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5]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报送信息时应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息并备案[5] - 报送信息需填写审批表,经多级审核[6] 文件存档 - 报送未公开信息相关文件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6]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董事与高管离职 - 董事辞任自收到报告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4] - 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董事补选[5] - 董高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委托申报信息[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3] - 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不超 25%[13] 追责与复核 - 离职董高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责[17] - 董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 15 日申请复核[17] 制度相关 - 制度 2025 年 7 月 16 日拟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20]
赛微电子(30045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审计委员会等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改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选聘要求 - 新聘事务所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审查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明确责任要求[13] 评分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文件保存 - 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事务所履职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13] 审核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15] 时间要求 - 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纳入履职报告[18]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通报批评责任人[19] - 解聘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9] - 严重的给予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19] - 特定严重行为的事务所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赛微电子(30045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公司或本人违法违规被调查、处罚等未满六个月不得转让股份[5] - 董事、高管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规定[8]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董事、高管买卖本公司股份前提前一周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2]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17]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 [1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8] 增持规定 - 权益股份达30% - 50%,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2] -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下限不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2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6个月[22] - 增持主体承诺增持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22] - 增持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23] - 特定情形增持2%需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24] - 增持完成或提前终止通知公司披露[25] - 定期报告发布时未完成增持计划,公司披露实施情况[25] - 增持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25] 违规责任 - 董事、高管违规构成行政或刑事责任,公司配合追究[27] - 董事、高管一届任期内连续两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免去职务[27] - 董事、高管违规受监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公司可要求引咎辞职[2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0]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
赛微电子(30045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除外情况[2] - 不得为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3]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应签署协议,逾期未收回不得继续资助[5]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6]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应公告相关内容[8]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 其他规定 - 特定情形参照本制度执行[10] - 违规将追究责任[1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拟定,股东会通过生效[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8] - 日期为2025年7月16日[18]
赛微电子(3004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信息披露主体与原则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3]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信息披露原则上采用直通披露方式[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4]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4]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5]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况必须审计[17]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7] 募集资金与报告审议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2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30]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2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2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需披露[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9]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议后披露[2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需审议后披露[29] 业绩预告与分配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预告[32] - 公司在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等方案实施公告[33] - 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34] 报告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等工作[39]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组织临时报告编制和披露[38] - 公司公告信息经合规审查、签发后向深交所申请并披露[40] 人员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4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项[43]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重大信息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45]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关注公司情况[45]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对未公告信息有保密责任[50][51] - 公司对非正式公告传达信息需审核审批[51] - 公司披露行业经营性信息需遵守相关要求[54]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证券事务部门负责[55]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8] - 信息披露违规需采取更正措施并处分责任人[60]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2]
赛微电子(30045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接待对象 - 特定对象包括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3] 接待原则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六项原则[5][6] 沟通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9] 接待部门 - 证券事务部门为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专职部门[11] 接待要求 - 接待人员平等对待投资者,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特定对象来访前需预约,证券事务部门确认身份[14] - 特定对象形成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涉及问题应改正[14] - 公司建立接待来访信息登记表记载活动内容[15] - 特定对象来访出具证明、填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16] - 来访资料由证券事务部门建档留存保管[16] 信息披露 - 公司再融资向特定对象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7] - 公司股东会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通报属此类与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8] - 公司来访接待发布披露重大信息及时报告深交所并次日开市前正式披露[19] 时间限制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尽量回绝特定对象来访[20] 事后处理 - 公司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及应对处理流程[21] - 公司核查发现特定对象文件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公告[22] - 公司特定对象来访泄露信息公告并采取措施[23] 责任承担 - 公司接待及非授权人员违反制度造成损害担责[24] - 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制度担责[25] 参照执行 - 公司控股股东等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本制度执行[26]
赛微电子(3004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6 21:02
关联交易适用范围 - 公司及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适用本制度,参股公司按持股比例适用[2] 关联方界定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等5种情形,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等5种情形[6] - 视同为公司关联人的情形有协议生效后或未来十二个月内、过去十二个月内具有关联人规定情形[7]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事项[9][10] 关联董事和股东 - 关联董事包括交易对方、在交易对方任职等6种情形[12]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等8种情形[12][13]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 处理原则 - 公司应遵循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等6条基本原则处理关联交易[3][4]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将关联人情况告知公司,公司应填报或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7] 审批权限 - 董事长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16] - 董事会审批权限: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16] - 股东会审批权限: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受赠现金资产和无偿接受担保除外);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首次发生特定无具体金额关联交易[16] 独立董事权限 - 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披露要求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需及时披露、董事会审议、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及时披露[19] 特殊规定 - 向共同投资企业增资等以发生额计算适用关联交易规定[22] - 向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例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审计或评估[22] - 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公司需说明原因等[24] - 关联交易成交价格与账面值、评估值或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时需说明原因[27] -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需披露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7] - 日常关联交易可对当年度总金额合理预计,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30]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应区分交易对方、类型,按同一控制比较实际与预计金额[30]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按发生额12个月累计计算[31]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原则适用规定[31] - 公司交易或关联交易适用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确定审议程序[33] - 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前期交易可免审议,新增按规定处理[3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