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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3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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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30 20:58
回购注销 - 公司将回购注销身故激励对象19,337股限制性股票[2] - 回购价格25.2338元/股,金额487,945.9906元加利息,用自有资金[2] 股本与资本 - 回购完成后总股本减少19,337股[3] - 注册资本从564,821,828元减至564,802,491元[3] 债权人权益 - 债权人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申报时间2024.12.31 - 2025.2.14[3][4] - 申报联系方式:湖北武汉地址、锐科激光证券管理部、电话027 - 65524626[5]
锐科激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12-30 20:58
人员聘任 - 公司聘任刘禹征为证券事务代表[2] - 刘禹征任期自聘书发布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2] 人员信息 - 刘禹征1989年9月出生[6] - 2015年06月起加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工作[6] 联系方式 - 证券事务代表通讯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锐科激光[3] - 联系电话为027 - 65524626[3] - 传真号码为027 - 65524626[3] - 电子邮箱为stock@raycuslaser.com[3]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4]
锐科激光:锐科激光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12-30 20:5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决定12月30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5] - 2024年12月13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6] - 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15: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多个时段[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股242,344,500股,占比42.9064%[8]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06名,代表股份4,937,577股,占比0.8742%[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44,932,681股,占比99.0499%[15]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46,663,385股,占比99.7498%[16] -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55,752,799股,占比98.9464%[17]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246,912,094股,占比99.8504%[1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2,595,106股,占比52.4847%[15] -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对《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4,325,810股,占比87.4873%[16] -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中小投资者同意4,574,519股,占比92.5173%[19] 律师意见 -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9] -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19] -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0] -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20]
锐科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6 19:37
会议决策 - 2024年12月16日14:0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3]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6票赞成,3票回避通过[4] -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6]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9票赞成通过[7] 薪酬数据 - 总经理陈星星建议薪酬为112.70万元,总工程师闫大鹏为132.70万元[4] 人员聘任 - 聘任邓先琨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7] 人员信息 - 闫大鹏1956年生,任副董事长、总工程师[11] - 汪伟1971年生,任董事、副总经理[13] - 曹磊1977年生,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15] - 邓中辉1976年生,任党委副书记等职[26] - 邓先琨1985年生,现任财务负责人[28]
锐科激光: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12-16 19:37
组织架构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任期三年[2][3] - 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任期三年[7] -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9] 股权信息 - 卢昆忠持股16,814,641股,占比2.98%[10] - 李星持股123,396股,占比0.02%[10] - 卢昆忠、李星承诺离任半年内不减持[11] 换届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管换届于2024年12月16日完成[2] - 赵阳换届后不再任独立董事,无持股[12]
锐科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18:49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7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如遇事态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电 子或书面获得回复为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可不受通知时限的限制。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 5 日发出董事会会 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 11:20 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陈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公 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
锐科激光: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12-12 18:47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64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以委托贷款方式拨付国有资金支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三江")拟为公司高性能 激光原创技术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提供第三笔国有资金支持 9,000 万元。根据财政 部下发的《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12]23 号)文件规定"企 业集团母公司将资本性财政性资金拨付所属全资或控股法人使用的,应当作为股 权投资,母公司所属控股法人企业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的,列作委托贷款,与母公 司签订协议",因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航天三江将以委托贷款的方式,通过 具备资质的关联方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财务公司") 向公司拨付上述专项国有资金。就委托贷款事项,公司拟与航天三江、航天科工 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为 1.8%,贷款期内利率保持不变 ...
锐科激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2 18:47
股东大会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5:3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 - 15:00[14] 其他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5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30 - 17:30[8] 会议相关 - 会议地点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未来科技城龙山南街一号公司研发楼[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3] 提案要求 - 提案4.00属特别决议事项,须2/3以上表决权通过[6] - 提案3.00属关联交易事项,须非关联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747,投票简称为锐科投票[12]
锐科激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2 18:47
会议相关 - 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名董事全参加[3] - 多项议案9票赞成通过,含选举委员等[4] - 《接受国有资金支持议案》7票赞成、2票回避通过[10] - 拟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4] 资金与股票 - 控股股东拟提供9000万元国有资金,利率1.8%,期限1年[11] - 因激励对象身故,回购注销19337股限制性股票,金额487945.9906元加利息[14]
锐科激光:关于锐科激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2 18:47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中国 深圳 福田区 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层 邮编:518038 电话(Tel):(0755)88265288 电子邮箱(E-mail):info@sundiallawfirm.com 传真(Fax):(0755)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 sundiallawfirm.com 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4]第157号 致: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科激光")的委托,担任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