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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丨强制披露“首考”在即 绿色金融落地提速
搜狐财经· 2026-02-09 12:00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已从规模扩张阶段迈入提质增效的新阶段,当前面临政策协同不足、信息披露不充分、产品精准度有待提升等问题,未来需通过完善制度基础、加强政策协同、激发市场活力等方式,进一步激发绿色金融潜能,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转型 [1][2][9] 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四季度末,中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达44.77万亿元,同比增长20.2%,全年增加7.72万亿元 [2] - 绿色贷款中,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贷款合计占比超过六成 [2] - 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规模均居世界前列 [4] - 截至2025年底,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突破576亿元,2025年配额均价为62.36元/吨,较初期上涨30% [8] 政策体系发展历程 - 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从2016年《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顶层设计,到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地实施 [4] - 标准逐步统一,2025年《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实现了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统一 [4] - 信息披露要求趋严,从早期自愿披露发展到2024年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及财政部《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等新规出台 [4] - 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启动,并在2025年进行了行业扩容 [4] 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与问题 - **政策协同不足**:绿色金融政策落实涉及多领域,存在信息壁垒和协调难题,金融机构尽调成本高,企业面临多头报送负担,部分地方政策同质化且脱离本地禀赋 [6][7] - **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升**:2025年共有2481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率为46.09%,但数据质量和定量指标披露是突出难点,尤其是范围三碳排放核算,且对减排目标、气候风险敞口等关键指标定量披露不足 [5][7] - **产品创新存在短板**:适配高碳行业转型需求的股权类产品、转型保险、增信工具等创新产品供给相对不足,资金缺口较大,部分金融机构产品创新意愿和能力不足 [7] - **市场与收益压力**:绿色金融投放行业集中度高,同业竞争激烈导致盈利空间缩小,部分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内生动力不足,且对“两高”行业转型支持力度有限 [8] - **碳市场有待完善**:碳市场面临流动性不足,交易主体和品种相对单一,配额分配和价格机制需优化,碳价显著低于国际水平,碳核算数据质量监管压力大 [8] 未来政策优化与发展方向 - **完善制度基础**:加快细化可量化、可审计、可追责的绩效评价与尽职免责机制,明确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差异化考核要求 [9] - **加强信息披露与数据平台建设**:稳步扩大企业环境信息半强制、强制披露范围,统一数据报送口径与标准,实现部门间数据高效互认,加快建设国家级绿色金融数据平台,完善碳排放监测、报告与核查体系,重点完善范围三碳排放核算 [9][10] - **激发碳市场活力**:有序扩大行业覆盖,引入多元经营主体,优化配额分配与动态调整机制,丰富碳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碳资产管理等服务 [10] - **健全激励与风险分担机制**:健全绿色投资市场化激励机制,建立政、银、市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鼓励社会长期资本、股权投资参与,拓宽权益融资渠道 [10] - **促进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普惠、养老、数字金融深度融合,建立健全跨领域、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产业、财税、金融等政策合力 [10][11] - **发展转型金融**:加快构建并持续优化全国统一、行业细分的转型金融标准,明确不同“两高”行业的转型路径与减排评估标准 [10] 金融机构实践案例 - **兴业银行**:截至2025年6月末,绿色金融融资余额达2.4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71%,其中绿色信贷余额突破万亿元,服务绿色金融客户8.65万户,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2745.32万吨 [17],该行创新推出全国首笔以湿地碳汇为质押的绿色贷款,并探索“碳足迹金融”以应对碳关税挑战 [17],同时构建“绿色+科技”、“绿色+普惠”等融合发展格局,并将ESG因素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8] - **交通银行**:在浙江推出农业领域转型金融服务方案,创新“碳强度+ESG”双挂钩低碳转型金融产品,为企业节约近30万元财务成本 [19],该行已构建涵盖绿色信贷、供应链、投行、碳金融等全维度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20] 产品与服务精准化建设 - 当前绿色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难以匹配技改、零碳园区等长期限、低收益项目,且绿色债券余额占比较低,存在“重债券,轻信贷”的结构 [20] - 未来发展需以产业场景为导向,聚焦绿色工厂、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推广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金融产品等 [19][21],并打通部门间数据通道,推动绿色信贷、绿色REITs、绿色保险等工具协同发力,同时提升股权融资占比 [21]
深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规范运作指引修订要点解读
搜狐财经· 2026-01-14 16:45
文章核心观点 - 深交所拟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进行修订,以衔接最新监管要求,核心聚焦于强化“关键少数”监管、规范信息披露、健全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防范实控方损害公司利益,并简化合并终止上市流程 [1]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修订要点解读 信息披露规则 - 简化公告发布形式要求,删除“加盖公司或者董事会公章”的强制规定,但未放松董事会的审核责任 [4] - 规范预测性自愿披露,新增对预测性信息进行“依据说明”和“风险提示”的强制性要求,以防范误导投资者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 - 统一解聘要求,对于触及任职负面情形的董事、高管,要求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职务,不再区分情形设置解聘期限 [10] - 强化利益冲突披露,明确董事自营同类业务或谋取公司商业机会时,需充分披露原因、防范措施及潜在影响 [11] - 明确赔偿责任与追责义务,新增董事、高管违规履职的赔偿责任条款,并明确董事会的追责义务 [11] 董事会秘书职责与任职 - 职责体系实现体系化扩容,新增董秘在定期报告编制、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高持股情况季度核实等方面的职责,将其定位升级为公司治理核心枢纽 [20] - 任职门槛确立硬性准入标准,要求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书且满**五年**工作经验 [20] - 解聘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将董秘“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责”的解聘标准大幅降低至“连续一个月” [21] - 完善履职保障与制衡机制,明确董秘兼任其他高管时的利益冲突规避要求,赋予其对交易所的直接报告权,并建立董秘履职定期评价与责任追究机制 [21] 破产与退市流程 - 规范预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公司评估重整可行性,禁止披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重整信息 [24] - 优化主动终止上市决策流程,对因合并等情形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明确交易所结合证监会注册批复和合并实施情况作出决定,无需上市委员会审议 [24]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修订要点解读 股东会和董事会 - 完善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的规定,要求征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置条件 [27] - 明确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的重大事项范围,包括提名解聘董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重大资产重组、利润分配等**十类**事项,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28] - 补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节,要求其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 [2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强化对董高执行公司职务和薪酬方面的要求,新增薪酬管理制度制定要求,强调薪酬与市场水平、公司业绩、个人履职表现及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31] - 精细化董高任职管理,明确董事会秘书列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法定义务,并新增提名委员会对董高任职资格的持续评估与解任建议职责 [32] - 深化董事勤勉义务,要求董事在审议事项时充分收集信息,并考虑是否涉及自身利益、是否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且明确其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出席而免除 [32] 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强化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义务,明确其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近业务时,需及时披露相关业务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防范利益冲突的措施 [34] - 严格限制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防止其转移上市公司商业机会 [34] 内部控制 - 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兼数职”情形下的监管要求,如同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需合理确定职权、说明安排合理性及保持独立性的措施 [36] 社会责任与ESG披露 - 不再强制要求“深证100”样本公司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改为鼓励所有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38] - 新增要求“深证100”样本公司、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或《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并鼓励其他公司自愿披露 [39]
【锋行链盟】港股IPO审计师服务职责及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12-29 19:59
港股IPO审计师的核心服务职责 - 负责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验证,确保符合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监管要求,并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1] - 财务报表审计(法定审计):对公司提交招股书所需的“三年一期”(通常为上市前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其他适当意见)[3] - 内部控制鉴证:根据《上市规则》及联交所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鉴证,出具内控鉴证报告,识别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 [3] - 协助信息披露与监管沟通:参与招股书财务章节的编制,确保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一致,配合联交所、SFC的聆讯问询,就财务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意见 [3] - 提供其他专项服务:包括对盈利预测或估值模型的假设合理性进行复核,协助处理并购重组中的财务整合,以及评估VIE结构的财务影响 [3] 港股IPO审计的核心要点与关注事项 - 历史财务数据审计与准则遵循:确保财务报表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并披露所有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 [3] - 关键科目核查:重点验证收入确认、成本归集、资产减值、金融工具计量、关联方交易、税务合规等高风险领域 [3] - 合规性与风险事项核查:核查公司是否符合行业监管要求、税务合规及外汇管理,确认主要资产的权属,识别未决诉讼、担保等或有负债与承诺 [3] - 准则适用性与会计政策一致性:严格遵循HKFRS/IFRS,关注复杂交易的会计处理,确保会计政策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变更需充分披露理由及影响 [4][5] - 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全面识别关联方及交易,核查定价公允性,评估同业竞争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 [5] - 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分析公司的现金流、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行业环境,判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关注依赖单一客户/供应商、高杠杆融资等风险因素 [5] - 跨境业务的复杂性:对境外子公司需考虑当地会计准则与HKFRS的差异并统一合并报表,核查外汇风险及转移定价合规性 [4][5] - VIE结构的特殊关注:对于采用VIE架构的企业,需验证协议控制的法律有效性、经济利益流入的可实现性以及VIE实体的财务并表合理性,并提示相关法律与财务风险 [4][5] - ESG相关财务影响:关注环境成本与社会责任支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确保相关支出分类准确、披露充分 [4] - 监管沟通与风险提示: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需及时与管理层、保荐人沟通,并在审计报告中恰当反映,提示可能影响上市的财务事项 [4][5]
9部门发布ESG披露气候准则,从自愿向强制披露扩展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26 21:25
政策发布与定位 - 财政部会同九部门于12月25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作为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首个具体准则 [1] - 该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要求 [1]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1] 准则体系与目标 - 《气候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从“总体框架”迈向“具体议题”的纵深推进 [3] - 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 [3] -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3] - 气候议题被认为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 [4] 准则主要内容与框架 - 《气候准则》主要内容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四个部分: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 [5] - 以上四个部分与国际准则IFRS、TCFD保持了一致性 [6] - 在治理层面,准则深入到治理机构或个人的职责权限、专业能力、工作方式等层面,而非仅停留在“有没有治理机构” [7] - 在战略层面,准则特别强调了气候韧性评估,要求企业站在不同气候情景下审视自身的长期生存能力,进行“压力测试”式的披露 [7] - 在风险管理层面,准则强调了整合性;在指标和目标层面,体现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思路,既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硬性指标,也有气候目标设定与进展监控的定性要求 [7] 准则的影响与价值 - 统一规范的披露信息将有助于破解“洗绿”、“漂绿”难题,引导资本精准流向低碳项目,为转型融资提供可信依据,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8] - 准则的核心价值在于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沟通成本,为企业提供了自主、负责任传递信息的机会,披露标准完全公开透明,企业可主动呈现自身气候行动与风险应对,直接获得市场认可 [8] -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分类披露报告期内产生的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8] 主要受影响群体与挑战 - A+H股上市公司是核心受影响群体,香港已明确ISSB准则采纳路线图,2028年1月1日起恒生指数成分股强制实施,2029年1月1日起覆盖全部2500家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9] - 香港准则与ISSB准则差异极小,《气候准则》的出台意味着A+H股公司无需应对两套差异较大的标准,合规压力显著降低 [9] - 气候披露对很多企业具有挑战性,例如金融企业需披露范围3第十五类‘投资’的温室气体排放(即投融资的碳排放) [9] - 国内外金融机构针对范围3投融资碳排放核算在资产分类、核算范围、归因因子选择、数据来源与质量、披露要求等关键问题上,在不同标准框架之间存在差异 [9] - 金融机构投融资的碳排放来源于投融资的企业和项目的直接碳排放,因此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碳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金融机构进行规范、准确、可比投融资碳核算的前提,这注定是一个逐步探索、循序渐进的过程 [10] 国际接轨与全球意义 - 《气候准则》的出台向全球释放了中国坚持推进气候治理、稳定市场预期的明确政策信号 [11] - 准则在气候相关情景的要求中,从“是否有与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国家承诺相一致的气候情景”修改为“是否有与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国家战略规划、国家自主贡献相一致的气候情景”,与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2024年9月宣布的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相一致 [11] - 准则积极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在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了国际可比性,推动国内外披露语言相通,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与融资成本 [11] - 准则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立足中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披露框架、明确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要求,确保准则切实可行,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12] 短期、中期与长期影响 - 短期来看,《气候准则》将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气候议题,建立和完善气候相关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流程,这是一个“从0到1”的突破,对于提升企业气候意识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3] - 中期来看,准则将促进气候相关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提升,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13] - 长期来看,准则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贡献独特力量 [13]
【锋行链盟】港交所IPO流程及问题解答
搜狐财经· 2025-12-11 00:35
港交所IPO核心优势与基本条件 - 港交所核心优势包括连接全球资本的国际融资平台、支持不同投票权架构及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公司的灵活上市制度、监管透明高效以及流动性充足,2023年港股日均成交额约1300亿港元,全球排名前五 [3] - 主板上市普通公司需满足盈利测试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港元,其中最近一年不低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不低于3000万港元,市值要求不低于5亿港元 [3] - 若采用市值/收入测试,则市值要求不低于40亿港元且最近一年收入不低于5亿港元 [3] - 公众持股量要求不低于25%,若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可降至15%至25%,股东人数要求不低于300名公众股东,其中持股不低于0.01%的股东不少于100名,管理层需在最近3年保持基本稳定 [3] 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公司特殊上市条件 - 根据第18A章,生物科技公司上市无需盈利,但需专注研发核心产品且其占研发管线价值不低于50%,核心产品需通过概念阶段,市值要求不低于15亿港元,且营运资金需足以覆盖未来12个月开支 [9] - 根据2023年新增的第18C章,特专科技公司上市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硬件、先进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食品及农业技术领域 [4] - 已商业化的特专科技公司市值要求不低于60亿港元,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15%,且资深独立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5% [9] - 未商业化的特专科技公司市值要求不低于100亿港元,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30%,资深独立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需说明未来3年内的商业化路径 [9] IPO中介机构职责与选聘 - 保荐人需牵头整个IPO,对发行人合规性负责,协助回复监管问询并确保招股书真实准确 [4] - 律师团队分为发行人律师、保荐人律师和承销商律师,分别负责梳理股权结构与合规文件、核查发行人风险以及处理承销协议等法律问题 [5] - 会计师负责审计近3年财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协助解决财务合规问题 [6] - 承销商负责包销或代销股票,进行定价、路演和配售,分为不同层级,层级越高责任越大 [7] - 行业顾问负责出具行业报告,证明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常见于消费、TMT及医疗行业 [8] - 选择保荐人需考量其行业经验、分销能力、监管口碑及费用结构,保荐费通常为融资额的2%至4% [10] 境内企业赴港上市架构与境内备案 - 红筹架构为境内企业通过境外控股公司间接持有境内资产,适合外资限制行业以外的企业,可规避部分外汇管制并方便国际配售 [10] - H股架构为境内注册企业直接赴港上市,需经中国证监会备案,适合国企及传统行业 [10] - VIE架构通过协议控制境内运营实体,针对外资禁止或限制行业,但需注意监管风险 [10] - 根据2023年《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境内企业赴港上市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报告、境外上市方案、股权结构说明、财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材料 [11] - 备案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 [12] 港交所IPO审核流程与关键环节 - 2023年启用FINI新股结算平台,整合审核与结算流程,大幅缩短时间 [11] - 审核流程包括与联交所上市科的预沟通、提交A1正式申请、联交所审核问询、证监会审核、上市委员会聆讯、路演与定价以及最终挂牌上市 [11] - 联交所审核阶段通常耗时2至4个月,证监会审核约2至4周,聆讯通常在审核通过后1至2周内举行 [11] - 定价与配售通过FINI完成,定价日后1至2天完成结算,定价日后第3至5天挂牌上市 [13] - 联交所常见问询问题涉及业务模式可持续性、财务数据波动原因、合规风险、估值合理性及特殊架构稳定性 [13] - 回复联交所问询需及时,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应需有数据支撑并可主动补充披露重要信息 [13] IPO定价机制与投资者类型 - 采用簿记建档方式定价,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收集认购意向,根据订单曲线及发行人目标估值确定发行价区间,路演结束后锁定最终发行价 [13] - 配售优先级依次为基石投资者、锚定投资者、国际配售和公开发售,公开发售超额认购时可启动回拨机制 [13] - 基石投资者在IPO前签订认购协议,承诺按发行价认购,锁定期6至12个月,通常占总发行量的10%至50% [13] - 锚定投资者在路演期间认购,通常无强制锁定期但自愿锁定1至3个月,灵活性更高 [13] - 初始配售比例为公开发售10%,国际配售90%,根据公开发售超额认购倍数可回拨至最高各占50%,生物科技与特专科技公司可豁免回拨 [13] 上市后持续义务与后续融资 - 上市公司需遵守持续披露义务,包括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发布年报,6个月内发布半年报,主要上市地为港交所的公司还需在3个月内发布季报 [13] - 重大事件如并购、重大诉讼、业绩预警、高管变动及股权变动不低于5%需立即披露临时公告 [13] - 自2023年起所有上市公司需披露TCFD框架下的气候相关信息,大型公司需发布独立ESG报告 [13] - 后续融资方式包括供股、向特定投资者配股、发行可转债以及二次发行 [14] - 停牌可因重大事项触发,需在规定时限内复牌,否则可能被除牌,联交所可取消连续停牌18个月以上公司的上市地位 [13] 特定架构监管风险与税务问题 - VIE架构需关注监管风险,2023年中国证监会新规要求披露控制协议的合法性及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涉及敏感行业可能被禁止 [15] - 建议提前咨询律师评估VIE合规性并准备替代方案 [15] - 跨境上市税务问题包括内地公司向境外股东分红需缴纳10%的股息预提税,根据税收协定香港居民企业可降至5% [15] - 境外投资者出售港股所得暂免征收内地个人所得税但需符合相关条件,集团内关联交易需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以避免转让定价调整 [15] 最新监管动态与总结 - 2023年7月启用FINI平台,将新股结算时间从T+5缩短至T+2 [15] - 2023年3月第18C章生效,允许未商业化科技公司上市 [15] - 2024年起所有上市公司需披露范围3碳排放 [15] - 2023年新规对VIE备案进行细化,要求提交控制协议的法律分析并明确实际控制人认定标准 [15] - 港交所IPO核心是合规优先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企业需提前规划架构、选聘合适中介并充分利用灵活制度 [14]
Should the SEC Ease the Communications Rule?
Yahoo Finance· 2025-10-21 18:10
行业监管政策动态 - 证券行业主要贸易组织SIFMA呼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重新考虑其关于通讯记录的规则 认为当前规则是繁重、昂贵且不必要的 [2] - SIFMA要求SEC现代化并缩减其通讯规则 理由是当前框架过于宽泛且随着技术发展已过时 [3] - 与上一届政府相比 现任SEC采取了更加商业友好的方式 潜在变化可能为顾问与客户沟通提供更多宽容度 [4] 监管执法历史与影响 - 在拜登政府期间 SEC就记录存储违规行为达成了近100项和解 罚款总额超过22亿美元 [2] - 2024年1月 SEC对包括嘉信理财和黑石在内的十几家公司罚款6300万美元 原因是使用个人设备或应用程序进行客户对话 [5] - 2023年8月 SEC对26家经纪交易商和注册投资顾问因未能维护适当的电子记录而合计罚款3.92亿美元 [5] 行业诉求与改革建议 - SIFMA认为规则宽泛解释造成了过度的合规负担 但并未改善投资者保护 [4] - 提出的改革建议包括 排除表情符号、“我迟到了”等琐碎交流或非实质性通信 [6] - 建议省略如AI生成的会议记录等非真正通讯的项目 并将所有客户通讯的保留期标准化为三年 [6] 行业沟通现状与挑战 - 通讯已从纸质方式大幅转向电子邮件、短信、留言板、社交媒体和其他电子平台 [3] - 客户期望能24/7联系其顾问 并常认为发短信是可接受的 尽管顾问强调非官方渠道通讯不被认可 [5]
上交所苑多然:将加大ESG披露的监管规范力度
第一财经· 2025-10-16 16:58
上交所ESG信息披露监管动向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强化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 [1] - 上交所将持续完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1] - 将加大ESG披露的监管规范力度 [1] - 推进落地《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电子化规范》行业标准 [1]
四强晋级|第二届中邮保险•紫荆杯全国高校金融普及教育辩论赛小组赛圆满结束
清华金融评论· 2025-09-05 18:35
赛事概况 - 第二届"中邮保险·紫荆杯"全国高校金融普及教育辩论赛由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主办,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清华金融评论》编辑部承办[2] - 赛事聚焦金融领域核心议题,包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可持续发展、银发产业升级动能、普惠金融破局路径、数字金融发展优先级等[4][6][7][9] - 参赛队伍覆盖国内顶尖高校,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逾30所院校[5][7][8][9] 核心辩题与观点 - 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发展路径争议:一方主张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根本宗旨,另一方强调适应数字经济创新突破[4] - 银发产业升级核心动能分歧:职业能力跃迁与代际公平重构成为对立观点[6] - 普惠金融发展优先级辩论:机会平等与可持续性成为两大对立方向[7] - 数字金融发展侧重争议:业务转型效率与风险防控底线形成核心对立[9] - 货币体系未来发展方向:加密货币能否替代法币成为主流货币引发深入讨论[10] 赛事结果与晋级情况 - 南京大学在A区强制ESG披露辩论中以未具体比分优势晋级[12] - 北京交通大学在B区强制ESG披露辩论中以198分对武汉大学的成绩晋级[12] - 中央财经大学在C区健康险发展辩论中以178分对暨南大学的成绩晋级[12] - 四川大学在D区健康险发展辩论中以11:23对上海财经大学的比分晋级[13][14] 优秀辩手成就 - 李书涵获得2025华语辩论世界杯亚军[17][18] - 童欣怡荣获2025年华语辩论世界杯总决赛亚军及第十二届亚太大专华语辩论公开赛冠军[19] - 李舞阳获得辩论世界杯呼和浩特冠军、首届紫荆杯辩论赛亚军及最佳辩手、上海杯华语辩论锦标赛季军[20] - 王俊杰获得2025年上海杯冠军[21] - 王星杰获得第十八届华语网辩甲级冠军[21] - 魏天时获得2025云游国际华语辩论邀请赛冠军[22] - 杨昕丽获得北京市第六届明德杯冠军[22] 投稿要求 - 《清华金融评论》设置政策解读、宏观察论、央行与货币、银行与信贷、资本市场、财富管理、互联网金融与科技等九个专业栏目[32] - 投稿风格需为分析研判式或解读评论型,内容需兼具思想深度与实践指导性,强调前瞻性视角[32][34] - 形式要求避免复杂理论与计量模型,减少图形与数据表格,控制字数在3000-6000字[33][34] - 投稿需提供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学术简介及联系方式,采用后需补充身份证及银行账户信息[36][37] - 截稿日期为每月5日,投稿邮箱为thfrc@pbcsf.tsinghua.edu.cn[35]
上市公司俱乐部董秘分会正式成立,打造资本合规与资源对接新高地!
搜狐财经· 2025-08-28 16:50
活动概况 - 上市公司俱乐部与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联合主办董秘分会成立仪式 活动于上海东虹桥中心举办 [1] - 活动吸引全国150家以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企业决策者及行业精英参与 聚焦资本合规 跨界合作 市值管理等热点议题 [3] 董秘分会成立背景与目标 - 上市公司俱乐部自2023年成立后已汇聚700名以上董事长及8000名以上董监高成员 [4] - 董秘分会旨在为董秘群体提供全周期赋能 构建更完善的职业生态体系 [4] - 分会聚焦专业赋能 资源对接 组织保障三大方向 推动董秘从事务型向战略型角色转型 [6] 实体服务与资源整合模式 -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提出实体空间与社群服务双轮驱动模式 北京梧桐会客厅拥有8000平方米共享空间 [6] - 经参高朋平台依托新华社权威资源 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 品牌赋能及圈层链接服务 [9] 上市公司发展核心策略 - 市值管理专家提出高质量发展七大要素:战略 产业 科创 AI技术 商业模式 资本工具及投资者关系 [7] - AI技术被定义为重构商业模式的核心动力 需融入企业战略顶层设计 [7] ESG与公益战略价值 - ESG披露成为全球硬性要求 公益行为应从成本支出转化为战略资产 [9] - 公益创新可助力企业出海发展 提升品牌信任度并驱动产业链创新 [9] 信息披露合规实践 - 圆桌论坛聚焦信息披露实务 讨论合规要求 董秘核心能力及角色定位 [10] - 新形势下上市公司需提升信息披露准确性 及时性与完整性以建立市场信任 [12] 后续发展规划 - 董秘分会计划推出专题培训 闭门沙龙等活动 提供深度企业服务 [13] - 经参高朋平台将立足上海辐射全国 汇聚政企学各界资源推动协同发展 [9]
中上协召开董事会秘书 专业委员会年中工作会议
金融时报· 2025-08-28 09:40
会议基本情况 -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年中工作会议以现场加线上方式召开 参会人员包括董秘委全体委员和1500余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5400余人 [1] - 会议由董秘委主任委员 邮储银行副行长 董事会秘书杜春野主持 中上协党委委员 副会长余辉出席会议并致辞 [1] 董秘委工作方向 - 董秘委上半年工作重点围绕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优化信息披露质量 推动董秘职业化发展 [1] - 下一步将继续秉持专业引领 自律赋能宗旨 紧跟资本市场改革动态 勤勉履职 守正创新 共同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1] 监管要求与合规重点 - 上市公司董秘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 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监管要求 加强合规意识 严守合规底线 [1] - 在分红规划 ESG披露 风险防控等方面应主动作为 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 监管政策解读 -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司一处处长付艳超解读最新监管政策 强调分红对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意义及相关监管要求 [2] - 提出上市公司要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 避免信息披露出现低级错误 [2] 执法趋势与案例警示 - 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董文媛介绍2024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概况 揭示执法工作新特点新趋势 [2] - 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信息披露违法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