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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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
新浪财经· 2026-02-07 07:0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 [1] -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1] 被禁止的具体业务活动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业务活动,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 [1]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 [2]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 [2] 对发行与跨境活动的规定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1]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 [2] 监管与执法重点 - 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2] - 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
严格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新浪财经· 2026-02-07 06:00
监管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内一律严格禁止[1] - 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 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 - 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3] 被禁止的业务与活动 - 境内严格禁止的业务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2]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 应予以禁止[2]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1] -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1] 对市场主体的规范要求 - 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稳定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等字样或内容[1][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2]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备案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2]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文——虚拟货币监管力度只紧不松
新浪财经· 2026-02-07 05:01
政策核心与立场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明确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禁止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 [1] - 政策延续并重申了自2013年以来的禁止性立场,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外单位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 [2] - 政策旨在应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抬头的风险,防范和处置相关风险,完善监管政策 [1][5] 虚拟货币监管具体要求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3]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因其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3] - 重申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禁止性政策,严格管控并持续推进整治工作 [4]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4]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 [4]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4] - 相关部门将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监管,并加强对金融、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4] 监管执行与风险防范机制 - 《通知》明确了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行业自律管理等具体要求 [1] - 相关部门将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加强跨部门协作以强化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 [1][5] - 将保持对利用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幌子进行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及转移违法犯罪所得等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5]
虚拟货币监管力度只紧不松
新浪财经· 2026-02-07 05:01
政策核心与立场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完善监管以应对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带来的新风险[1] - 政策延续并重申了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一贯禁止性立场,明确其属于非法金融活动[2] - 政策强调虚拟货币(包括比特币、以太币及泰达币等稳定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2] 监管范围与具体要求 - 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此类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1][4] - 严格禁止境内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并将持续推进整治工作[1][4] - 要求健全风险监测、中介机构监管、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经营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等多方面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1] 跨境业务与稳定币监管 - 鉴于虚拟货币风险易跨境传导,政策明确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3] - 特别强调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以维护货币主权[3]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或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2][4] 市场背景与风险现状 - 近期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1] -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拟货币、RWA、“挖矿”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或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公众财产安全和扰乱金融秩序[5]
进一步防范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中国证券报· 2026-02-07 04:24
政策核心立场与目标 - 中国央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通知 旨在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 因相关市场炒作风气抬头 非法活动侵害公众财产安全并扰乱金融秩序 [1] - 中国境内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始终保持禁止性政策立场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境内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1] 虚拟货币与稳定币监管 - 通知明确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因其在流通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 [2]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 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以防范风险跨境传导 [2] - 金融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清算结算等服务 不得发行销售相关金融产品 不得将其纳入抵质押品或保险责任范围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持续严格管控并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各省级政府负责关停存量项目并严禁新增 同时严禁境内“矿机”生产企业提供销售等服务 [6]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 - 通知明确了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概念 即使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并进行发行交易的活动 [2]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 涉嫌非法金融活动 应予以禁止 除非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 [2]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代币化相关服务 [2]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代币化业务实施严格监管 按照“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分工监管 [3]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进行的类资产证券化、具有股权性质或外债形式的RWA代币化业务 [3]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在境外提供RWA代币化服务 需纳入母公司的合规风控管理体系 并严格落实客户准入、反洗钱等要求 [4] - 为相关境外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及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需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按要求报批或报备展业情况 [4] - 金融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RWA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托管、清算结算等服务 [5] - 有关中介及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RWA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中介、技术等服务 [5][6] 风险监测与跨部门协作 - 通知要求强化对金融、中介、技术等服务机构的管理 金融机构需加强风险监测并及时报告违法违规线索 [4] - 权威专家表示 需加强跨部门协作与央地协同 完善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的监管要求 对虚拟货币与RWA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 [6]
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出手剑指虚拟货币、RWA代币化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中国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1] 对稳定币及虚拟货币发行的境外监管要求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权威专家表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1]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1] 虚拟货币的风险特征与全球监管态度 -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 [1] - 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虚拟货币普遍持审慎态度 [1]
42号文划定RWA合规红线 境内资产出海代币化迎来“强约束”
中国经营报· 2026-02-07 02:13
监管政策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026年2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标志着国内对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风险的监管再次升级 [1] - 该文件在重申对虚拟货币“零容忍”立场的同时,首次将“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化”正式纳入严厉监管范畴 [1] 境内RWA代币化定性 - 文件明确RWA代币化是指利用分布式账本等技术,将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转化为代币进行发行交易 [2] - 在境内开展此类活动及相关中介、技术服务,涉嫌非法公开发行证券、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原则上予以禁止 [2] - 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配合,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2] 风险监测与跨部门协作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将持续完善监测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撑,加强跨部门数据综合研判和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 [3] - 各省级人民政府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高效精准识别相关活动 [3] 跨境监管与穿透式管理 - 针对境内主体“绕道”海外、利用境外平台进行资产代币化的行为,《通知》展现了极强的穿透式监管思维 [4]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4] - 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RWA代币化业务需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监管原则,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监管 [4] -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或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进行的各类RWA代币化业务 [4]
史上最严禁令!币圈大变天
北京商报· 2026-02-07 01:17
核心监管政策升级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及相关活动实施“史上最严”监管升级,从境内禁令延伸至跨境全链条管控 [1] - 监管范围首次明确覆盖至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并首次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4] - 政策是对2021年监管的深化和落地,旨在应对新风险与新业态,实现境内外全链条、穿透式监管 [14][15] 虚拟货币业务定性及影响 - 境内所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并坚决依法取缔 [3] - 虚拟货币因无法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存在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风险,且其点对点交易特性易导致风险跨境传导 [3] - 政策发布后,比特币价格震荡,最近24小时全球超过44万人被爆仓,爆仓总金额超过137亿元 [5] 稳定币发行与流通管控 - 首次明确禁止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因其变相履行法定货币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1][4] - 此规定直接切断了国内机构发行相关稳定币的源头,对发行、流通、交易全产业链形成冲击 [6] - 部分已存在的境外挂钩人民币稳定币无合规发行资质、资金池管理不透明,可能成为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的载体,影响货币流通秩序和外汇管理 [6] 境外发币及配套产业链冲击 - 首次明确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4] - 此规定直接冲击境内主体借境外渠道发币及炒作的产业链,以及为其提供技术开发、中介对接、资金结算、算力支持的配套产业链,相关业态生存空间被彻底压缩 [7] “挖矿”活动整治 - 通知强调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要求各省级政府全面梳理排查并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项目,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销售“矿机” [8] - “挖矿”活动消耗大量能源,是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的底层配套环节,并可能滋生非法用电、洗钱、资金违规跨境流动等问题 [9] - 监管旨在从源头切断虚拟货币生产环节,压缩投机空间,推动能源资源合理利用 [9] RWA代币化的监管框架 - 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及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涉嫌多项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10] - 但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体现了“堵非法、留合规”的差异化监管思路 [10][11] - 中国证监会同步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要求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在开展业务前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10] RWA的合规路径与行业影响 - 备案制为RWA合规化运作预留了空间,给出了具体的合规探索路径,被视为积极信号 [11][12] - 备案要求覆盖基础资产、发行方案等核心信息,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代币发行不偏离资产支持证券的本质 [12] - 政策利好有真实合规基础资产、具备规范运营能力的头部企业,以及在内地或香港金融创新(尤其是证券类业务)上有优势的机构 [12][13] - 行业将呈现“收紧”与“分化”:大量为境外交易所、项目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业务空间被极大压缩;而专注境外发展和融资的合规机构则迎来新机会 [13] 法律责任与市场展望 - 违反通知规定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或提供服务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明知境外主体非法向境内提供服务仍提供协助的境内单位和个人也将被追责 [15] - 任何单位和个人投资相关产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无效,损失自行承担,并可能被依法查处 [15] - 此次监管是对此前禁令的全维度补漏,封堵了境内主体通过境外关联公司发币、发行离岸人民币稳定币的灰色路径,“外壳内用”的套利模式将终结 [16] - 虚拟货币市场在境内将进入深度冰封期,呈现“去中心化金融受挫、合规化金融收口”的特征,相关违法违规活动将受到致命打击 [16]
八部门严管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活动
证券日报· 2026-02-07 00:50
政策核心与监管原则 - 八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首次明确RWA代币化定义,确立“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监管原则 [1] - 严格监管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活动,中国证监会配套发布《指引》对境外类资产证券化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1] 境内监管政策 - 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境内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2] - 境内严禁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为其提供中介、信息技术等服务,涉嫌多项非法金融活动 [2] - 包括稳定币在内的所有虚拟货币业务活动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3] - 未经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3] 境外业务监管 - 对境内主体赴境外开展特定RWA代币化业务进行严格监管,遵循“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原则 [4] - 境内主体在境外开展外债形式或以境内权益为基础的类资产证券化、股权性质RWA代币化业务,需由发改委、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依法监管 [4] - 根据《指引》,以境内权益为基础在境外开展其他形式RWA代币化业务,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企业需事先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报送材料 [4] - 开展相关业务的境内企业及基础资产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等 [4] 相关服务与机构监管 - 各类境内机构不得为未经同意的RWA代币化业务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 [5] - 互联网企业不得为RWA代币化业务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5] - 境内金融机构的境外子公司在境外提供RWA代币化服务需依法稳慎,做好风险管理 [5] - 为相关境外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及信息技术机构需强化风控,并将业务情况向管理部门报批或报备 [6] - 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在境内参与RWA代币发行和交易,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境内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6] 执法与风险处置 - 金融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将严厉打击借RWA之名的各类炒作行为及非法金融活动 [6]
道指猛拉800点创新高,半导体股集体爆发,中概股普涨,蔚来涨超10%,白银急升8%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2-06 23:25
美股市场表现 - 北京时间2月6日晚,美股三大指数集体高开,截至23:00左右均涨超1% [1] - 道琼斯指数触及新纪录高位,上涨848.59点,涨幅达1.74% [1][2] - 纳斯达克指数上涨168.90点,涨幅0.75% [2] - 标普500指数上涨71.49点,涨幅1.05% [2] - 纳斯达克中国金龙指数上涨148.78点,涨幅达1.98% [2] 主要板块及个股动态 - 科技股多数上涨,费城半导体指数上涨约3% [2] - 超威半导体、科天半导体、应用材料、英伟达等半导体公司股价上涨约5% [2] - 亚马逊股价大跌超9%,市场担忧源于其2000亿美元的资本支出计划 [2] - 中概股普遍上涨,蔚来股价上涨10.36%,嘉楠科技涨超7%,理想汽车和万国数据均涨超5% [2][3] - 其他涨幅较大的中概股包括:SOS涨15.23%,MICROALGO涨8.21%,虎牙涨6.68%,新氧涨6.06% [3] 贵金属与加密货币市场 - 贵金属价格急速反弹,现货白银涨至每盎司76美元上方,日内上涨近8% [4] - 现货黄金价格突破每盎司4950美元 [4] - 分析观点认为黄金的上涨趋势尚未完结,未来或再创新高 [4] - 加密货币市场持续下跌,近24小时内比特币价格下跌2.7%,以太坊下跌约4% [4] - 全球加密货币市场近24小时内有约55万人被爆仓,爆仓总金额达24.43亿美元 [4] - 比特币价格相较于去年10月约12.5万美元的历史高点,市值已近腰斩 [4] - 市场分析认为下跌原因包括杠杆押注集中解除、市场动荡加剧抛售以及对货币政策转向的担忧 [4] - 消息面上,央行等八部门印发通知,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明确禁止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及相关服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