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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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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有关部门将这样发力
搜狐财经· 2025-11-11 21:28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部署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1]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1] 民间投资现状 - 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今年以来民间投资有所放缓[1]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1] 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 若干措施明确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引导各类经营主体打造生产性服务业品牌[2] - “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民间资本大有可为[2] 数字化转型投资 - 若干措施明确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3] - 国家数据局将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重大工程,完善数据基础设施的关键性协议标准,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3] - 计划培育一批专业化从事数据治理、数字化转型的服务商[3] 能源领域投资 - 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大能源领域引入民间资本的政策供给,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3] - 将研究论证持股比例,细化具体要求[3] 基础设施REITs融资 - 若干措施明确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5] - 下一步将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5] 民营经济服务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局将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投资服务,不断畅通民营企业投资渠道[2] - 将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2]
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按下“加速键”
北京商报· 2025-11-11 21:12
政策框架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2] -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3] - 建立健全跨部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 [3] 重点领域准入与持股 - 《若干措施》提出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3] - 政策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具有一定收益、加强专项论证、强调结合实际、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 [3] - 国家能源局将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等重大项目长效机制,研究论证持股比例 [4] 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支持 - 国家发改委将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 [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5]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5] 融资渠道与REITs发展 - 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6] - 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的“首单”项目,发挥良好示范带动效应,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 [6] 数字化转型赋能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供应链数据堵点,开展跨领域数据融合应用 [7] - 加快培育一批面向民营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7] - 国家数据局将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重大工程,拓展城市智能中枢、智慧感知体系等建设投资空间,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 [8] 行业影响与效率提升 - 政策发布可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拓宽投资空间、推动形成多元主体竞争格局、提升整体资源配置效率 [4] - 民企进入科技服务业可促使加大研发投入,培育技术团队,积累知识产权,从“成本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6] - 支持民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可推动“轻量级、低成本”数字化解决方案普及,帮助中小制造企业降本增效 [8]
促进民间投资组合拳落地:加大投融资支持,重点领域项目持股可超10%
第一财经· 2025-11-11 20:59
政策核心举措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1] - 政策明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6] - 政策要求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10] 重点行业准入与持股比例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说明持股比例[6] - 近两年新核准核电项目已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提高至10%~20%[7] - 在储气设施、油气管道支线及终端管道项目,民间资本投资占比已超过10%[7] - 政策针对电力、油气、铁路等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及投资运营堵点提出具体改革要求,降低实质性门槛[8] 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导向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服务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10]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加大力度支持其参与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10] - 结合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11] - 服务业具有巨大扩容和提质空间,需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发展[12] 投融资支持措施 - 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13] - 国家发改委将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部分支持了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13] - 信贷政策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并推广“创新积分制”服务科技型企业[13] - 直接融资方面持续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绿色通道”政策,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13] - 国家发改委将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14] 基础设施REITs进展与成效 - 国家发改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5] - 已发行REITs项目涵盖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租赁住房、水利、消费基础设施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5] 民间投资现状与前景 - 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71535亿元,同比下降0.5%,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3.1%[6]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6] - 随着政策红利逐步释放,将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活力与创造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14]
发改委出手!
中国基金报· 2025-11-11 20:37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发布措施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强调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 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1] - 随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中试环节作用突出 是民营企业大展身手的时候 [1][2] - 政策将通过支持进入高附加值行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府采购支持等方式 为民间资本创造广阔空间 [3][4][6][7] 民间投资现状与重要性 - 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 保持稳定增长 [1] - 基础设施民间投资同比增长7% 制造业民间投资同比增长3.2% 仍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1] -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 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 [1] 政策支持方向:行业准入与重点领域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3] - 持续推动核电等重大项目引入民间资本 有的核电项目民间资本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8] - “十五五”时期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 民间资本大有可为 [2] 政策支持方向:融资渠道与金融支持 - 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4]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向证监会推荐了18个民间投资项目 其中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 [5] - 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基础设施REITs项目 其中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 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 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9] - 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 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 [10] - 银行优化审批流程 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 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 [7] 政策支持方向:服务平台与政府采购 - 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 [7] -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40%以上预算面向中小企业 [6] - 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6]
这些领域将诞生投资新机遇 民间资本大有可为
中国新闻网· 2025-11-11 20:37
政策核心与重点领域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回应热点问题 [1] - 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2] - 政策为民间投资打开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等能源领域投资的准入大门 [6] 生产性服务业投资机遇 - “十五五”时期,中国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广阔,民间资本大有可为 [2] - 支持民间资本有序流向高价值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 [2] -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2] - 引导民营企业发掘产业需求,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 [2] 数字化转型投资机遇 - 数字化转型正从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拓展和演进,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3] - 将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重大工程,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标准,强化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建设 [3] - 拓展增量投资,指导地方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包括城市智能中枢、智慧感知体系、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3] - 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合同数据服务新模式,按合同约定分享数字化转型收益,培育专业化服务商 [4] 能源领域投资机遇 - 政策要求推进能源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 [5] - 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6] - 将持续深化能源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完善管网接入与使用等机制 [6]
促进民间投资!国家发改委 最新发声
中国证券报· 2025-11-11 20:29
政策框架与总体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提升整体投资效益 [1] - 将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1] 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 若干措施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信号 [3] -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例如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 [3] - 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 [2][3]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 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5] - 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 [2][5] - 结合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支持民营企业探索制造业服务化路径模式 [5] - 引导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发掘产业需求,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化服务品牌 [5] 鼓励民营企业建设中试平台 - 支持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6][8] - 鼓励地方按照中试特点探索简化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 [8]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或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 [8] 推进数智化转型与数字赋能 - 推进制造业、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和传统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拓展新的有效投资空间 [10] - 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收益 [10] -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 [10] 基础设施REITs发展与市场扩围 - 国家发展改革委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已发行上市,涵盖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12] - 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首单”项目 [12] - 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 [2][12] -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加快解决项目培育中的困难 [13] - 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服务各相关主体 [13]
促进民间投资!国家发改委,最新发声
中国证券报· 2025-11-11 20:10
政策框架与总体要求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1] - 若干措施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信号[2] - 将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方结合实际细化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共同抓好政策落实[2] 重点领域与行业引导 - 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附加值更高的科技服务业等行业,聚焦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重点环节[3]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3] - 鼓励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5] - 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支持行业龙头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6] 持股比例与项目参与 - 对于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例如核电项目最高参股比例已达20%[2] - 一视同仁积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项目建设,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 融资渠道与REITs发展 -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7] - 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已发行上市,涵盖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7] - 下一步将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7] 中试平台与创新支持 - 中试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重要环节,鼓励地方按照中试特点探索简化项目建设前置要件审批程序[5] - 鼓励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5] 数字化转型与服务商培育 -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6] - 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着力发挥转型赋能外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更多资金投入[6]
“13条”精准发力,激活民间投资新动能
南方都市报· 2025-11-11 15:01
政策核心观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旨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1] - 政策着眼于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让民间资本“愿投、能投、安心投” [1] - 政策亮点集中体现在“扩”、“破”、“保”三个关键字上 [1] 拓宽民间投资空间 - 政策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更多关键领域,特别是以往对民企开放不足的重大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2] - 对需国家审批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项目,必须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 [2] - 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打破“象征性参股”惯例,赋予民营企业更大话语权 [2] - 引导民间资本投身低空经济、商业航天、卫星通信等未来产业及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 [2] 破除限制民间投资的隐性壁垒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法规,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附加条件,如强制在当地设立分公司或加入特定协会 [3] - 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歧视性要求,打击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3]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既定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 [3] 强化政策保障 - 政策细化了财政和金融的协同发力部署,以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的问题 [3]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 [3] - 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包括加大银行服务力度、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落实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3] 政策预期效应 - 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将弥补地方财政短板,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加速落地,为经济增长注入持久动力 [5] - 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不断完善将加速形成各类资本协同发展的格局 [5] - 民间资本的市场化优势与“高精尖”领域技术优势结合,将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5]
干货满满,促进民间投资13条解读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1 10:02
扩大市场准入 - 支持民间资本入股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重大项目[4][5]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新建项目建设和运营[6]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和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6] - 支持民间资本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6] - 对具备条件的项目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6] 破除隐性壁垒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质检、消防等准入条件外违规设置障碍[8]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制度规定,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8][9] - 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8][9]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8] 强化资源支持 - 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12]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2][13] - 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12][13] -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12] -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12] 优化投融资服务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12] - 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补充项目资本金[12][13] - 今年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由三大政策性银行投放,全部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13] - 国家开发银行投放25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其中向民间投资和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投放685.9亿元,占比27.4%[13]
扩范围、清障碍,促进民间投资13条来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1 07:16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共计13条支持措施 [1] - 政策重点围绕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强化资源支持、优化投融资服务等民企核心关切展开 [1] - 旨在支持民间资本加大新质生产力、新兴服务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让民营企业敢投资、有回报 [1] 扩大市场准入领域 - 支持民企入股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等需国家审批的重大项目 [2]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地方规模较小、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 [2] -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 [2] - 支持民间资本更多投向工业设计、共性技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数字化转型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2] - 对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高于10% [3] 清除隐性障碍与促进公平竞争 - 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严禁在环保、卫生、安保等方面违规设置障碍 [4] - 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规定,严禁对民企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取消单独设置历史业绩等不合理要求 [4] - 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企在电力并网、油气管网使用、运力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4] - 政策致力于破除地方保护,降低民企交易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5] 加大政策与资源支持力度 - 加快公布向民企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支持有能力的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7] - 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严格按规定预留预算总额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份额 [7] - 鼓励支持民企加快建设具有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企、高校等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7] - 支持民企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打通产业链数据堵点,带动中小企业协同数字化转型 [7] -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 [7] - 今年安排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向民间投资项目投放685.9亿元,占比27.4%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