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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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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支持深圳推进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快讯· 2025-06-12 10:47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支持 - 支持深圳对标全球最佳实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1] - 支持深圳推进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1] - 加强外商投资保障 [1] - 完善外籍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1]
国家发改委: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举措注重经济领域改革与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
快讯· 2025-06-12 10:29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要点 - 改革注重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 强调经济领域与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改革的联动 [1] - 推动产学研用集成 促进新兴领域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深度融合 [1] - 支持高校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工科人才 培育硬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1] - 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深度融合 [1] - 深化金融市场改革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交所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存托凭证 [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粤港澳大湾区注册企业在港交所上市后回归深交所上市 [1]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举措注重经济领域改革与教育、科技、人才等其他相关领域改革的协同联动
快讯· 2025-06-12 10:20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 - 政策强调系统集成和高效协同 注重经济领域改革与教育 科技 人才等领域改革的联动 [1] - 改革举措设计突出内在关联性 推出取向一致 相互配合的组合措施 [1] - 重点推动信息领域产业发展 强化产学研用各环节集成 [1] 人才培养机制 - 支持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综合人才 [1] - 培育目标聚焦掌握硬科技的创新创业人才群体 [1] 产业升级方向 - 信息产业被列为重点发展领域 将通过改革措施加速技术成果转化 [1]
A股市场大势研判:沪指重回3400点,创业板指领涨
东莞证券· 2025-06-12 10:11
报告核心观点 - 周三市场全天震荡反弹,创业板指领涨,沪指再度站上3400点,预计6 - 7月我国出口仍能维持小幅正增,后市需关注6月底前国内政策落地情况、7月政治局会议增量政策以及关税进展,配置可关注科技成长、新消费、高端制造和高股息资产 [4][6] 市场表现 - 上证指数收盘点位3402.32,涨0.52%;深证成指收盘点位10246.02,涨0.83%;沪深300收盘点位3894.63,涨0.75%;创业板收盘点位2061.87,涨1.21%;科创50收盘点位980.93,跌0.20%;北证50收盘点位1427.91,涨0.00% [2] 板块排名 - 申万行业表现前五的是有色金属(2.21%)、农林牧渔(2.02%)、非银金融(1.90%)、汽车(1.70%)、传媒(1.60%);表现后五的是医药生物( - 0.41%)、通信( - 0.28%)、美容护理( - 0.10%)、公用事业(0.09%)、食品饮料(0.21%) [3] - 概念板块表现前五的是稀土永磁(4.90%)、电子竞技(2.72%)、金属钴(2.36%)、一体化压铸(2.26%)、网络游戏(2.22%);表现后五的是中韩自贸区( - 1.35%)、CRO概念( - 0.90%)、阿尔茨海默概念( - 0.90%)、重组蛋白( - 0.82%)、可控核聚变( - 0.80%) [3] 后市展望 - 周三市场全天震荡反弹,创业板指领涨,沪指再度站上3400点,早盘三大指数集体高开,冲高后回落,午后大盘窄幅震荡,三大指数全线收红,稀土永磁概念股走强,汽车零部件概念股活跃,券商等金融股一度冲高,核电股调整,个股涨多跌少 [4] 消息方面 - 中美双方就落实两国元首6月5日通话共识以及日内瓦会谈共识达成框架 [5] - 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包括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金融等赋能实体经济、允许部分港交所上市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支持深圳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等 [5] - 国家发改委主任表示支持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
再闯“深水区”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破浪前行
中国证券报· 2025-06-12 04:44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核心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推动深圳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等方面先行先试 [1] - 政策目标包括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引擎作用及全国辐射带动作用,推出新改革措施、创新试验和开放举措 [1] - 这是对2020-2025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2.0升级版,此前已有48条深圳经验推广至全国 [7][8] 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改革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化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作用路径,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薪酬市场化管理 [2] - 深化科研经费"预算+负面清单"管理,实施科研项目经理人制度,赋予技术路线选择等更大权限 [2] - 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机制,对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试行长周期考核 [2] - 推动高校企业联合培养复合型工科人才,探索"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融合 [2] - 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机制,赋予用人单位在人事、科研、外事管理等方面更大自主权 [3] 金融与技术赋能实体经济 - 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规则体系 [4]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协同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允许港交所上市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 [4] - 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机制及数据标准 [4] - 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低空飞行监管,拓展跨境直升机业务 [4] - 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商业模式,创新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管理制度 [4]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 健全数据交易规则和标准规范,探索数据可信流通、收益分配机制 [5] - 分级分类开放交通、地理、气象等公共数据,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 [5][6] -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探索高效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6] 政策实施意义 - 体现"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决心,呼应科技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 [8] - 通过人工智能医疗设备准入、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等细化措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8] - 有助于深圳强化大湾区引擎作用,在全国范围破解科技人才产业体制机制障碍 [8]
中央发布《意见》!专家解读: 深圳又一次被委以重任
南方都市报· 2025-06-11 19:46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核心 - 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支持深圳在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上继续探索 [1] - 部署重点包括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 - 提出分批次推出改革措施,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障碍、强化四链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等方面先行先试 [1] 人才与教育机制改革 - 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 [4][5] - 探索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小而精"高校办学模式,聚焦"20+8"产业集群打造高等教育机构 [5][6] -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多学科交叉项目替代传统专业划分,探索"高等教育飞地"模式 [6] 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赋能 - 推进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和创新新兴产业支持机制 [4][7] - 允许香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形成"A+H"模式强化深港金融协同 [7][9] - 深圳需探索国际标准管理体系以提升全球影响力,弥补在标准制定和行业话语权上的不足 [7] 深港协同与区域发展 - 深化深港规则衔接,发挥香港绿色金融优势助力内地企业突破欧美壁垒 [7][9] - 扩大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10] - 优化粤港澳三地区域法律合作框架,推进法律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11] 土地与产业空间改革 - 改革闲置土地处置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 [7] - 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进一步释放产业空间 [7]
重磅解读!“尖兵”再探路,深圳综改试点政策信息量满满
证券时报· 2025-06-11 08:05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解读 核心观点 - 中央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标志着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进入"二次加速"阶段,旨在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改革经验[1][4] - 政策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要素市场化配置、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等四大领域,系统性升级2019版《方案》框架[6][7] - 深圳五年累计形成48条可推广改革经验,数据交易所等创新平台已建立60项制度标准[3][8] 改革进程与战略定位 - 2020年启动的首轮综合改革试点已实现3批48条经验全国推广,涉及跨境信用数据、碳足迹认证等突破性制度[3] - 新政策明确支持深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允许港股上市的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二次上市,推动"物理连通"转向"化学融合"[11] - 深圳将探索人工智能医疗设备准入、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等新质生产力发展路径[10] 重点改革领域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 构建"人才培育+科技研发+产业转化"全链条机制,强化光明科学城等创新载体建设[6] - 完善海外人才引进保障机制,推动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平台提升原始创新能力[6] 要素市场化配置 - 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出台60项制度标准,完成从数据确权到流通交易的功能升级[7][8] - 金融赋能实体经济的机制创新包括数字货币跨境应用、新兴产业专项融资工具等[7][8] 高水平对外开放 - 推动贸易新业态发展,试点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8] - 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规则衔接,探索跨境服务贸易自由化[8][10] 区域协同发展 - 政策首次提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深港双重上市机制,预计将提升区域金融要素配置效率[11] - 通过规则共融而非简单衔接,强化大湾区"金融共同体"建设,为中概股回归探路[11]
“尖兵”再探路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迎来重磅政策
证券时报· 2025-06-11 03:20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新政策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为深圳改革注入新动力 [1] - 政策体现中央对深圳作为"改革试验田"的期待,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并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经验 [1] 综合改革试点进展与升级 - 深圳自2020年实施综合改革试点以来,累计有3批48条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2] - 新政策被视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2.0升级版本,推动深圳深化改革 [3] - 深圳在法治先行示范、重点领域立法等方面取得成效,从先行先试迈向先行示范 [3] 改革重点领域部署 - 政策聚焦四大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治理模式 [4] - 教育科技人才改革强调产学研协同,构建"人才培育+科技研发+产业转化"全链条机制 [4] - 深圳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推动光明科学城等"科学高地"建设 [4] 金融与数据要素改革 - 政策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机制、创新支持新兴产业、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5] - 深圳数据交易所已出台管理办法19项、规则指引32项、技术规范9项,主导或参与标准编制25项 [5] - 数据要素改革重点从确权转向流通交易,体现深圳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领先地位 [5] 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 政策明确推动货物贸易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完善人员流动配套机制 [6] - 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探索央行数字货币跨境应用,体现深圳在新外贸形势下的着力点 [6] 全国示范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 政策旨在为全国提供更多"深圳经验",强化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引擎作用 [7] - 提出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创新等新质生产力方向 [7] - 允许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推动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向"发行端"深化 [8] - 此举有望加速深港金融融合,构建区域金融共同体,为全国资本市场改革提供"湾区样本" [8]
中办、国办发文 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上海证券报· 2025-06-11 02:05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部署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从教育科技人才改革、赋能实体经济、建设开放型经济、健全治理模式四个方面部署改革措施 [1] - 政策支持深圳在破解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拓展粤港澳合作、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先行先试 [1] -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已累计形成3批48条经验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1] - 政策明确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更多可复制推广经验,发挥粤港澳大湾区重要引擎作用 [1]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举措 - 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成果交易等规则体系 [2]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股权融资协同机制,深化绿色金融改革 [2] - 允许保险资金依法合规投资深圳设立的特定领域私募股权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2] -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后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 [2] 新兴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 依托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2] - 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医疗设备准入机制及数据共享使用规则标准 [2] - 支持深化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低空飞行监管规则,探索跨境直升机飞行等通用航空业务 [2] - 拓展储能场景,探索源网荷储一体化商业模式 [2]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 - 健全数据交易规则标准规范,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 [3] - 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3] - 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 [3]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 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 [3] - 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3]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 允许在港上市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规定在深交所上市
证券日报· 2025-06-11 01:08
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政策要点 政策总体方向 - 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造可复制推广经验 [1] - 发挥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引擎作用及全国辐射带动作用 [1] - 部署五方面内容:教育科技人才改革、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精细化治理、组织实施强化 [1] 金融与科技融合 - 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及科技成果交易规则体系 [2] -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与股权融资协同机制 [2] - 深化绿色金融改革,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深圳私募股权基金和创投基金 [2] - 允许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政策在深交所上市 [2] 数据要素市场化 - 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合规评估认证制度化 [2] 开放型经济新举措 - 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支持盐田港在通关、燃料加注结算等领域探索 [2] - 支持综合保税区外企业开展高附加值保税维修业务试点 [3] - 扩展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口岸及靠泊点,下放国际快递经营许可审批权限 [3] - 加强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研究 [3] - 完善国际文物交易的通关、监管及物流政策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