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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 江苏新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37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第六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公司 和《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解 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能 ...
柳化股份: 柳化股份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及整改 - 公司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前期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整改措施包括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各期财务报表[2] - 具体调整数据如下: - 营业收入从127,290,163.20元调整为111,803,957.75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营业成本从101,594,015.51元调整为86,107,810.06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另一期营业收入从140,462,968.15元调整为128,451,412.1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对应营业成本从115,978,389.85元调整为103,966,833.8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会计差错更正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2] 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问题 - 公司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违反相关规定[3] - 整改措施已按要求完成对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查询[3]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3] 公司整体整改情况 - 公司高度重视广西证监局指出的问题,由董事长牵头组织全面整改[1] -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整改过程,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要求[1] -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4] - 未来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工作[4] - 将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4]
嘉事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任,组成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1] - 总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拟订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审批日常费用支出等 [1] - 副总裁及总裁助理协助总裁完成职责,分管具体业务并领导分管部门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4] 董事会授权范围 - 总裁在关联交易方面的决策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 [2][3] - 年度内项目投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均不超过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 - 年度内对外捐赠不超过500万元 [3]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属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协助总裁完成财务管理和董事会相关工作 [5][8]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勤勉义务,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6]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收受贿赂,需维护公司利益 [6] 总裁办公会议制度 - 总裁办公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7] - 会议议题包括经营、管理、研发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要求审议的提案 [9] - 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总裁可对争议事项做出最终决定 [10] 报告制度 - 总裁需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实施情况、重大合同执行情况等 [11] - 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决议执行异常或重大风险时,需及时向总裁或董事会报告 [12] 附则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则废止 [13]
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 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2-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3-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
万控智造: 万控智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 -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 -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3]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4] -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4][7] - 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确保其有效实施 [4] - 督导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 [6]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 公司有关部门需提供相关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等资料供审计委员会决策 [8] -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评议,并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9] - 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列席,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11]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9][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10] -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 [4]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2]
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 25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
*ST观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39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2025年7月7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观典 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明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振冰、刘亚恩、王彦、程宇、李旭明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27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及相 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 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召开专题会议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 题进行了全面 ...
能辉科技: 董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董事会职责与组成 -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及信息披露 [1] - 董事会成员可包含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6][7]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 [8] 董事任职资格与义务 - 董事需为自然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等情形者不得担任 [2] - 董事须履行忠实义务,包括禁止侵占公司财产、谋取商业机会、擅自关联交易等 [9] - 董事需履行勤勉义务,包括审慎决策、公平对待股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性等 [10]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 [11]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和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 [25][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7]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投票,但需遵守关联交易回避等限制 [33][34][35] -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8][50]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职权包括制定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变动方案及重大收购合并等事项 [19] - 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18] - 董事长职权包括主持股东会、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 [23] - 重大关联交易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30]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董事会会议需详细记录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4][55] - 决议由董事长签发下达,总经理负责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 [53][58] -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规或章程导致公司损失时,投赞成票且未提出异议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 [52]
大龙地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解职、退休等离职情形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1] - 独立董事辞职需额外说明需引起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 [1] 离职情形与程序 - 董事辞职自书面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比例不合规时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 [2] -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以确保合规 [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受劳动合同约束 出现法定免职情形时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3]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索赔 [3] 移交与承诺履行 - 离职人员需在【】工作日内移交全部文件及未结事项清单 确保运营不受影响 [3] - 离职后需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重大事项的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文件 [3] - 任职期间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仍需继续履行 违约需赔偿损失 [4]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或损害利益 忠实义务及保密义务持续有效 [4] - 擅自离职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4] -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5] - 持股变动承诺需严格履行 由董事会秘书监督执行 [5][6] 责任追究机制 - 对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义务者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及维权费用 [6] - 禁止通过辞职规避责任 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6]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者可15日内申请复核 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6]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 经董事会审议生效 修改需同等程序 [7] - 条款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 [7]
气派科技: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14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将废止 [6][7] - 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以保持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一致性,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 -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事宜 [7]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届满,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梁大钟先生、白瑛女士、李泽伟先生 [8][9] - 控股股东梁大钟先生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42.75%,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包括任振川先生、常军锋先生、汤胜先生 [9][10] -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任期均为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9][10] 股东大会安排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5]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8月4日9:15-15:00 [5] - 股东发言需经主持人许可,发言时间和次数由主持人根据会前宣布的规则控制 [3][4]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治理制度以进一步促进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 [7] - 修订依据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自律监管指引等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