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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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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国补”政策再加码,消费贷实际利率跌入2%区间
环球网· 2026-01-23 09: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1] - 政策旨在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和企业融资成本,以提振消费和促进投资 [1] - 六大国有银行已集体发布公告,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并优化相关服务 [1]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细节 - 政策执行期间,部分优质客户在享受贴息后,消费贷实际利率可进入2%区间 [1] - 该利率水平低于当前新发放的住房贷款利率 [1] - 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扩大惠及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 [3] - 政策降低了享受贴息的消费金额门槛 [3] 其他配套金融支持措施 - 在民间投资专项担保方面,设立了额度为人民币5000亿元的专项担保计划,分两年实施 [3] - 该担保计划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 [3] - 对于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属于重点领域的优质民营企业投资项目,鼓励合作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 [3]
借得起还要用得好
经济日报· 2026-01-23 05:59
政策支持措施 - 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等,中央财政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1][3] - 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为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支持其因生产场景拓展、改造、升级及改扩建厂房、店面装修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中长期贷款 [1][4] 行业现状与挑战 - 融资难、融资贵是阻碍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主要问题,部分企业因成立时间短、财务信息不完善、抵押物不足而被传统授信模式拒之门外 [1] - 部分无法获得银行信贷的企业被迫转向民间借贷,承担高昂利息且面临还款不确定性,难以安心发展 [1] - 中小微企业风险抵御能力普遍偏低,担忧因临时性经营困境导致贷款无法续接,从而错失市场机会甚至危及财务安全 [3] 金融体系与市场数据 - 在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融资仍居主体地位,提升银行信贷可得性是优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关键突破口 [2] - 截至2025年9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达36.1万亿元,同比增长12.2%;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71.1万亿元,同比增长5.4% [2] 政策作用机制 - 贷款贴息政策用真金白银直接降低中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3] - 贷款担保作为信用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企业违约时银行信贷损失的分担与补偿难题,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顾虑,撬动更多信贷资金流向中小微企业 [4]
21评论丨贴息政策升级,促消费稳投资意义深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2 11:28
财政金融贴息政策优化与延期 - 财政部等多部门密集发布五项财政金融政策 对个人消费贷款、设备更新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以及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进行优化实施与部署 [1] - 已落地的个人消费贷款、设备更新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并在支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优化 [1] - 新增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并实施5000亿元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1]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扩大 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 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 - 取消消费领域限制和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等要求 [1] - 经办机构范围扩大 将更多类型金融机构纳入 [1] -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的经办机构新增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商行、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共500多家机构 [4] 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将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 支持领域扩展至建筑市政、人工智能、养老等十余个新领域 [1] - 设备更新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增至26家 [4]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服务业经营主体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 [1] - 支持领域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 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领域 [1]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贷款经办机构新增银行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全部城商行、省级农商行、省会城市农商行和外资银行等90多家 [4]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新增 -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针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投向指定重点产业链及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的固定资产贷款 [2] - 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 单户上限5000万元 [2]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新增 -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总额度5000亿元 分两年实施 [2] - 计划设置了银行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分担比例 推动担保费率降至不超过1% [2] - 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 [2] - 中央财政将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 并给予风险补偿 以增强担保能力 [2] 政策目标与宏观影响 - 政策通过“扩领域、提额度、延期限”进行优化 有助于以更大力度“激发民间投资”和“鼓励居民消费” 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2] - 个人消费贷款实施财政补贴是提振消费的“及时雨” 旨在以“精准滴灌”的方式 通过财政资金撬动金融活水 既为居民消费减负 又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动能 [3] - 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 企业端和消费端的系列贴息政策形成“组合拳” 产生“1+1>2”的效应 促进生产、消费的良性循环 [5] -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能够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提振消费的支持引导作用 降低居民消费信贷成本 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 [5] 金融机构的角色与影响 - 贴息政策为银行等机构拓展消费贷业务提供契机 财政补贴有助于缓解银行净息差收窄的压力 [4] - 政策要求经办机构加强资金流向监测 这倒逼金融机构提升风控能力 在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防范风险 [4] - 将相关贴息政策与银行经营主体、信贷活动紧密联系 有助于更快、更早地释放政策效果 [4] - 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业务 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获得贴息贷款 财政金融协同配合有助于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5]
【银行】“一揽子”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影响几何?——1月20日贷款财政贴息四项政策点评(王一峰/赵晨阳)
光大证券研究· 2026-01-22 07:07
事件概述 - 2026年1月20日,财政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一揽子”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及实施细则,旨在通过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促进扩大有效内需 [4] 政策核心内容与目标 - 政策围绕“便捷高效”、“精准有效”、“规范提效”三个原则,推出四项支持民间投资政策和两项促消费政策 [5] - 政策新增和优化主要围绕加大贴息力度、拓宽支持领域、延长贴息期限、增加经办机构、优化贴息流程等方面展开 [5] - 核心目标是“促消费、扩投资”,预计贴息规模较前一次将有显著提升,以释放实体部门相关领域贷款需求 [5] 具体政策举措分析 -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旨在减轻尾部企业财务负担,支持企业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助力稳岗就业 [7] - **设备更新贷款贴息**:贴息幅度加码、范围扩容,配合“两新”政策优化完善 [7] -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优化**:贴息期限延长、上限提升、领域扩容,以减轻长尾客群付息压力,助力经营贷投放 [7] - **个人消费贷贴息优化**:政策扩围,强化前期政策实施效果,旨在有效减轻居民付息负担,刺激真实消费需求释放 [6][7] - 财政贴息政策与结构性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旨在推动相关领域信用活动修复,提升民营小微、零售贷款增长稳定性 [6] 政策影响测算 - 新一轮财政贴息政策实施后,预计2026年贴息规模在1000~2000亿人民币左右 [8] - 新增的中小微贷款贴息比例较大,个人消费贷和服务业主体经营贷贴息政策优化后,对应规模有望较上一轮显著提升 [8] 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展望 - 一揽子协同政策有望形成银行板块“开门红”行情催化剂,利好银行贷款量价表现 [9] - 政策尤其利好深耕零售、小微领域的银行标的,例如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常熟银行、瑞丰银行等 [9] - 截至2026年1月20日,年初以来A股银行累计下跌4.3%,跑输HS300约6.2个百分点,PB(LF)回调至0.67倍 [9]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财政部连发五项重要政策
搜狐财经· 2026-01-21 11:12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目标为加力提振消费、扩大内需,通过降低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以提升消费意愿 [4] -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覆盖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消费 [4] - 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5] - 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及每名借款人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每年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5] - 扩大经办机构范围,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合机构、外资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5][6]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预拨资金,政策实施期满后进行清算 [6]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目标为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推动形成有效投资 [10] - 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并将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贴息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底 [10] - 支持领域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扩展,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养老等十余个领域,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 [11] - 经办银行名单明确为26家,包括主要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行及部分头部城商行 [11] - 优化贴息流程,采取“预拨+结算”方式,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不再进行日常审核,且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12] - 资金清算工作预计在2029年1月31日前完成,时间将随政策期限延长相应调整 [13]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实施 - 核心目标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分险,引导金融资源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17] - 计划总额度为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用于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场景拓展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中长期贷款 [18] - 建立差异化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承担风险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不高于80%,其中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根据贷款期限(1-3年、3-5年、5年以上)分险比例分别为不超过30%、35%、40% [19] - 大幅降低担保费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费减半收取,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19] - 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并将该项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19] - 中央财政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并向省级担保机构注资,政策支持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0]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目标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创新消费场景 [23] -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2025年期间发放的贷款按原规定执行 [23] - 提高贴息支持力度,单户2026年新发放贷款贴息规模上限提高至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1个百分点,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23] - 支持领域从原有的8类消费领域扩大至11类,新增数字、绿色、零售三大领域,并对各领域所对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明确界定 [24]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外资银行等 [25]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财政部于2026年一季度完成2025年度结算并预拨2026年资金,最终资金清算预计在2028年1月31日前完成 [26][27]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 - 核心目标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再生产,增强经济韧性 [31] - 贴息对象为投向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其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31] - 支持领域广泛,涵盖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人工智能等十余条重点产业链,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和新兴领域 [31] - 中央财政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政策暂定实施1年 [32]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及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外资银行 [32] - 建立“总对总”对接工作机制以缩短链条,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最终资金清算预计在2029年1月31日前完成 [33][34][35]
信用卡分期纳入贴息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1%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0 19:55
文章核心观点 - 多项贷款贴息政策在年初迎来优化升级,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旨在通过财政精准发力降低微观主体融资成本,推动供需双向调节,刺激消费和设备更新,支持服务业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1] 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1] - 支持范围扩大,首次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贴息范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1][3] - 贴息领域拓展,取消了此前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期内使用个人消费贷款或新发生的信用卡分期进行各领域消费,经经办机构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即可享受贴息 [3] - 贴息标准调整,取消了单笔消费贴息上限500元及每名借款人在一家机构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但保留了每名借款人每年在一家机构累计消费贴息上限3000元的规定 [3] - 经办机构大幅扩容,在原有6家国有大行、12家全国性股份行、5家其他机构基础上,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合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4]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1] - 单户可享受贴息的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大幅提升,从最高100万元提高至1000万元 [1][7] - 支持领域在原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并调整了文化娱乐领域的对应范围 [7] - 经办银行范围扩大,除21家全国性银行外,新增了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 [8] 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政策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 [1] - 贴息标准提高,中央财政对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的贴息比例由1个百分点提升至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11] - 支持范围扩大,将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11] - 支持领域增加,涵盖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养老等十余个新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11] - 经办银行新增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5家城商行 [11] - 贴息流程优化,采取“预拨+结算”方式,且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11] 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新增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13][14] - 适用对象为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其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13] - 支持领域广泛,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人工智能等数十个重点产业链、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及新兴领域 [13] - 贴息标准为中央财政按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支持,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且同一笔贷款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14]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省级农商行、省会城市农商行、外资银行 [14][15]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6年底
搜狐财经· 2026-01-20 17:03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提振消费、扩大内需,财政部等三部门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并扩大支持范围、提高贴息标准、增加经办机构 [1][3][4] - 政策期限延长: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调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到期后将视效果研究延长 [1][4] - 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5]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每年累计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6] - 增加经办机构: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经办机构范围,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和10% [6] - 强化资金保障与流程: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清算”方式,经办机构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资金需求,财政部在一季度预拨资金 [6] - 支持消费金融创新:鼓励经办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强化与线下商超、线上平台协同,提升商品消费及文旅、餐饮、赛事、康养、托育等服务消费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4] 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支持经营主体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财政部等五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扩大支持范围与领域,并增加经办银行 [3][9][10] - 扩大支持范围与贴息标准:对经营主体设备更新项目的相关固定资产贷款,中央财政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将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也纳入贴息支持范围,政策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 [11] - 扩展支持领域:在原有工业、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文旅、老旧农机具等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渔船、冷链设施、粮油加工、废弃物循环利用、小水电、消费商业设施、人工智能、养老等领域,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 [11] - 增加经办银行:指定26家银行作为贴息贷款经办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六大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股份制银行及部分城商行 [12] - 优化贴息流程: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全国性银行省级分行和地方性银行总行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预拨资金,财政部当地监管局不再进行日常审核 [13] - 资金结算与清算:自2027年起每年1月31日前银行提交上年度结算和本年需求申请,2029年1月31日前进行最终清算 [13][14] 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实施 - 核心观点:为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和生产,财政部等五部门实施专项贷款贴息政策,聚焦重点产业链并提供财政支持 [3][17][18] - 适用对象与投向领域:政策适用于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及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民用大飞机、人工智能等制造业及生产性服务业 [18][19] - 贴息标准:对2026年1月1日起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中央财政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的贴息,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政策暂定实施1年 [19]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20] - 操作流程与资金管理: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银行在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并通知企业,财政部按年度进行预算安排和资金结算清算 [21][22][23]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优化 - 核心观点:为提振服务消费,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服务业贷款贴息政策,延长期限、提高额度并扩大支持领域 [3][26][27] - 延长实施期限与提高贴息上限:政策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与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和10% [27] - 扩大支持领域: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领域基础上,新增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并明确了对应的行业分类 [28] - 增加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29] - 优化工作机制与资金保障:建立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审核效率,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银行在2026年1月31日前提交资金需求申请 [29][30] 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实施 - 核心观点: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财政部等部门实施专项担保计划,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提供增信和风险分担 [3][33][35] - 计划额度与支持对象:专项担保计划总额度为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用于设备购买、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场景拓展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中长期贷款 [36][37] - 风险分担与担保费率:银行承担贷款风险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比例不高于8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分险比例根据贷款期限分为30%、35%、40%三档,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38] - 提高授信额度与代偿上限:单户授信担保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该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38] - 财政支持与资本补充:中央财政对基金新增代偿支出给予风险补偿,并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增强体系资本实力和向成效好的机构注资 [39]
五部门:联合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中国新闻网· 2026-01-20 13:45
政策核心内容 - 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对投向特定重点领域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其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提供中央财政贴息支持 [1][2] - 贴息标准为年化1.5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人民币,政策实施期限暂定1年(2026年),后续可视情延长 [3]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在向企业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 [6][7] 适用对象与领域 - **适用对象**:投向相关重点领域产业链及其上下游产业的全部中小微民营企业,包括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荐或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共享的优质中小微民营企业 [2] - **投向领域**: - **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医疗装备、民用大飞机、服务器、移动通信设备、新型显示、仪器仪表、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农机装备等 [3] - **软件与基础技术**: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 [3] - **生产性服务业**:科技服务、物流服务、信息和软件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租赁服务、商务服务 [3] - **农业相关领域**:农、林、牧、渔、农副产品加工业 [3] - **新兴领域**: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领域 [3] 经办银行与工作机制 - **经办银行范围**: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4] - **工作机制**:财政部门与银行对接实行“总对总”模式,以缩短工作链条,高效开展贴息资金预拨、审核、结算、清算等工作 [5] 操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 **申请与发放**: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向经办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放款 [6] - **预拨资金**:经办银行总部需于2026年2月5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全年贴息资金申请,省级财政部门于2026年2月28日前汇总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预拨资金后,省级财政部门应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对口经办银行 [6][7] - **贴息审核**:经办银行总部按月(每月5日前)汇总上报新发放贷款情况,财政部门重点审核贷款投向领域 [7] - **资金结算**:经办银行总部需于2027年1月31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2026年度贴息资金结算和2027年贴息资金需求申请,相关省级财政部门于2027年2月20日前报送财政部 [7] - **资金清算**:经办银行总部应于2029年1月31日前向对口财政部门提出贴息资金清算申请,原则上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个月内出具审核报告并报送财政部 [8] 组织实施与监管 - **信息报送**:经办银行需建立报表统计制度,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对口财政部门报送政策执行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辖内情况报送财政部 [9] - **部门协同**:财政部牵头组织实施并负责预算管理与监督抽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确定领域清单并加强投向指导;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推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向金融机构共享专精特新等优质中小微企业名单 [9] - **监督管理**:财政部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可组织联合抽查,对严重违规操作的企业收回贴息资金,并追究合谋银行的责任;金融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银行审核资金用途和跟踪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需严格履行审贷职责,监控资金流向,严禁用于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 [10]
财政部连发5个重要文件
财联社· 2026-01-20 13:08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 政策支持投向相关重点产业链及上下游产业的中小微民营企业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其参与项目使用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 [32] - 支持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医药工业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科技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农、林、牧、渔等农业领域,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 [33] - 中央财政对2026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贷款,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5个百分点的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户贴息贷款规模上限为5000万元 [33] - 经办银行包括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34] - 贴息资金拨付采取“预拨+结算”方式,经办银行在向企业收息时代财政支付贴息资金 [36]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 - 将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 - 提高单户可享受贴息的2026年新发放贷款规模上限至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90%、10%比例承担 [3] - 在原有餐饮住宿、健康、养老等8类消费领域基础上,将数字、绿色、零售3类消费领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5] - 经办银行范围扩大至21家全国性银行,以及金融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省会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6] - 优化审核流程,建立联审工作机制,于审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 [6]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实施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 - 设立专项担保计划额度5000亿元,分两年实施,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民间投资贷款 [13] -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用途包括购买设备、技术改造、数智化改造、经营周转等,以及用于餐饮住宿、旅游、体育、绿色、数字、零售等消费领域的场景拓展和升级改造 [13] - 建立差异化风险分担机制,银行承担风险比例不低于20%,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承担不高于80%,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期限超过5年的贷款分险比例不超过40% [14] - 推动降低担保费率,直保机构担保费率不得超过1% [14] - 提高单户授信担保额度至不高于2000万元,并将相关业务代偿率上限由4%提高至5% [14] - 中央财政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注资50亿元,用于增强其资本实力并向省级担保机构注资 [16] 财政部等四部门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并将银行2026年起新发放的科技创新类贷款纳入中央财政贴息支持范围 [19] - 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设备更新项目相关固定资产贷款本金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19] - 在原有支持领域基础上,新增建筑和市政、用能设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养老等十余个领域,加大对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设备更新的支持 [20] - 经办银行扩展至26家,新增了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 [20] - 优化贴息流程,采取“预拨+结算”方式,财政贴息不再以贷款获得再贷款支持为前提 [21][22] 财政部等三部门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 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6] - 扩大支持范围,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 [27] - 取消原政策中对消费领域的限制,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使用经办机构个人消费贷款进行的各领域消费,经识别真实性、合规性后均可享受贴息 [27] - 提高贴息标准,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及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维持每名借款人每年在一家经办机构累计消费贴息上限3000元不变 [27] - 增加经办机构类型,将监管评级3A及以上的城商行、农合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 [27] - 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90%、10% [27]
财政金融协同进一步扩大内需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13 06:50
政策核心目标 - 政策重心锚定于扩大内需,以突破当前供强需弱的结构性矛盾,构建新发展格局[1] - 2026年及“十五五”时期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2] - 通过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引导社会资本流向促消费、扩投资的关键领域,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1] 财政与金融协同机制 - 财政政策通过预算安排、税收杠杆进行直接且定向性强的调节,见效迅速[1] - 货币政策通过调控货币总量与资金利率间接影响全社会信贷需求,具有覆盖广、市场化的特点[1] - 强化两者协同,能够更有效地形成政策合力,全面提振市场信心[1] - 未来需以财政资金作为引导和风险补偿的“锚”,通过贴息、担保基金、风险分担机制撬动更大规模金融资源流向重点领域[4] 促消费政策举措 - 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与个人消费贷款“双贴息”政策,该政策自2025年出台,旨在降低居民和经营主体的信贷成本[2] - 2026年将优化个人消费贷款贴息,降低居民购买大额商品、升级服务体验的利息成本,促进潜在消费需求释放[3] - 加大对服务业经营主体的贷款贴息力度,降低经营性融资成本,稳定并扩大市场优质服务供给[3] - 贴息政策着力支持餐饮、文旅、养老、育幼等吸纳就业多、与消费升级强相关的服务业发展[2] - 政策目标是形成需求催生供给、供给激发新需求的良性循环,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3] 扩投资政策举措 - 实施一整套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的组合式工具,核心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3] - 设立民间投资专项担保计划,建立支持民营企业债券风险分担机制[3] - 优化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3] - 政策工具从信贷获取、债券融资、担保增信及设备投资等多个维度,全方位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与综合财务成本[3] - 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是关键之举,通过财政贴息降低其融资成本,提供流动性支持,以稳定就业、保市场主体[4] 政策传导逻辑与影响 - 企业稳则就业稳,就业稳则居民收入预期稳,收入稳则消费信心与能力稳,揭示了投资端政策效能最终会传导至消费端的链条[4] - 对投资端的支持为消费持续增长提供最根本的源头活水[4] - 政策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应对内外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与韧性[4] - 需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联动,系统性打通从生产、分配到流通、消费全链条存在的堵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