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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维持香港交易所(00388)“跑赢行业”评级 目标价465港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7-10 11:4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基本维持香港交易所盈利预测不变 当前交易于34x/32x 25e/26e P/E 维持"跑赢行业"评级及目标价465港元(对应38x/35x 25e/26e P/E及11%上行空间) [1] - 预计2Q25收入同比+27%/环比持平至68.7亿港元 剔除投资收益后主营费类收入同比+30%/环比持平至54.8亿港元 盈利同比+31%/环比+1%至41.2亿港元 [1] - 预计上半年公司总收入/盈利分别同比+29%/+34%至137.3/82.0亿港元 [1] 主营业务表现 - 2Q现货ADT同比+96%/环比-2%至2,381亿港元 其中南下ADT同比+154%/环比+2%至1120亿港元(占港股23.5%) 北上ADT同比+19%/环比-21%至1,518亿元(占A股6.6%) [2] - 2Q衍生品ADV同比+3%/环比-20%至77.1万张 股指期货及期权ADV同比-6%/环比-15%至77.4万张 [2] - 2Q商品LME ADV同比+1%/环比+5%至77.8万张 其中4月ADV达88.0万张创LME合并以来单月最高交易记录 [2] - 2Q完成IPO 27家 融资额884亿港元(同比+932%/环比+374%) 港股上市活跃度显著提升 [2] 投资收益分析 - 预计2Q25投资收益同比+15%/环比+2%至13.9亿港元(占总收入20% 占净利润34%) [3] - 2Q25移动平均6M/1M/隔夜拆借HIBOR分别环比-0.25ppt/-1.9ppt/-2.0ppt 短端利率下行幅度显著大于长端或有助于保证金息差扩张 [3] - 高波动环境下衍生品保证金要求提升及市场指数上行有望带动衍生品保证金体量显著上行 [3] 中长期发展前景 - 资产端"A+H"上市与中概股潜在回流有望带来市值增量 "新经济"权重提升或撬动估值及换手中枢 [4] - 资金端南向资金与本地零售资金占比上升 有望推动港股换手率中枢上移 [4] - 若2025年港股ADT达2100亿港元 港交所盈利预计增长18%至154亿港元 [4] - 未来十年港股ADT CAGR预计达14% 对应港交所利润CAGR将达12% [4]
华兴源创: 华兴源创: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交易目的 -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1]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外汇结算情形,主要采用美元、日元等结算币种 [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2] 交易品种 -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或上述业务的组合 [1] - 选择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的外汇衍生工具 [2] 交易金额及币种 - 单日最高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1] - 结算币种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常用结算货币美元、日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 [1] - 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1] -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1] 资金来源 -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情形 [4] 审议程序 -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4] 可行性分析 -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涉及境外采购及销售业务,汇率波动可能对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4] -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4] 风险控制措施 - 选择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的外汇衍生品 [5] - 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 [2] - 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客户拖欠、违约风险 [5] 对公司的影响 - 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6]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6]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7]
卓胜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陈碧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 - 因财务性投资认定,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500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从350,000万元降至347,500万元 [1][2] - 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从160,364,259股微调至160,457,680股,仍不超过总股本的30% [2] - 募集资金投向项目总投资金额从468,243.26万元调整为465,743.26万元 [2] 配套文件修订 - 同步修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文件,以匹配调整后的发行方案 [3][5][6]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 增加2025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旨在应对外汇波动风险,使用自有资金且不影响主营业务 [7]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草案规定 [7][8] - 新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明确激励对象资格审核及考核管理办法,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10][11] 消费电子ETF市场表现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3] - 当前估值分位为43.83% [14]
卓胜微: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1:06
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 制度制定目的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并保障资金安全 [1] - 证券投资定义涵盖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债券投资等,衍生品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等非标准化期权合约 [2] - 豁免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交易、固定收益类投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10%且拟长期持有等 [3] 第二章 基本原则 - 投资需遵循合法审慎原则,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5] - 必须配备专业团队,以公司名义操作,仅允许套期保值类风险管理活动,禁止投机交易 [6] - 套期保值业务需与生产经营风险敞口匹配,包括外汇/价格/利率风险管理等七类场景 [7] 第三章 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金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超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8]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董事会审议,若保证金超净利润50%或合约价值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批准 [9] - 审批权限不得授予董事个人,董事会需评估投资规模对正常经营的影响 [11] 第四章 专业管理 - 由董事长牵头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并监控实施情况,董事会需跟踪异常损失 [13] - 证券投资部负责可行性分析及操作,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及会计核算,需当日出具资金变动台账 [14][15] 第五章 风险控制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加强资金划拨管理,境外交易需评估政治/法律风险 [16][17][19] 第六章 审计监督 - 内部审计机构需定期检查并报告收益损失,审计委员会可聘请外部机构专项审计 [20][22] - 需设定止损限额并持续评估套期保值效果,定期披露头寸及风险敞口变化 [23] 第七章 信息披露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重大变化需立即报告,浮动亏损超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 [25][27] - 套期保值需说明合约类别与风险敞口关系,禁止以套期保值为名进行投机交易 [29][30] 第八章 附则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32][34] 消费电子ETF市场动态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6] - 当前估值分位43.83%,份额减少4200万份至23.8亿份 [17]
期货业纪律处分集中公布!涉及多家期货风险子公司
券商中国· 2025-06-22 18:07
监管动态 - 中期协6月集中公布十余张纪律处分决定书 涉及中泰汇融 渤海融盛等多家期货风险管理子公司 这是2024年底以来首次公布新纪律处分 [1] - 场外衍生品业务成为监管重点 渤海融盛因内部控制机制缺陷被训诫 融致实业同样因内控问题被训诫 [2] - 中泰汇融因在关联客户间进行不正当交易被训诫 中信中证资本及其高级经理因客户适当性管理问题被训诫 [3] 市场表现 - 5月全国期货市场成交量6.79亿手 成交额54.73万亿元 同比分别下降4.51%和1.55% [4] - 1-5月累计成交量33.37亿手 成交额286.93万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15.61%和21.33% [4] - 2025年前四月期货公司累计营收120.75亿元 净利润32.64亿元 同比分别增长6.32%和38.83% [4]
海大集团: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20 17:31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风险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1] - 证券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期货交易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衍生品交易涵盖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1] - 不适用情形包括主营业务相关投资、固定收益类保本投资、战略持股超10%且持有三年以上等[1] 交易基本原则与资金来源 - 公司开展相关交易需合法、审慎、安全,控制风险并与资产结构相适应,不得影响主营业务[2] - 资金仅限自有资金,明确禁止使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2] 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 - 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制度修订,投资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若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占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2] - 高频交易可预先设定投资额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额度[3] 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 设立由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组成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批项目方案及制定应急机制[3] - 投资前需由投资部门进行市场前景、行业成长性等综合分析,经风控预审后提交决策委员会[4] - 风控部门需跟踪市场价格变化并评估风险敞口,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管理及应急机制[4] 信息保密与报告机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未公开信息,违规将面临处分或法律追责[5] - 实施过程中若遇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需立即向总裁及董事会报告[5] 信息披露与审计监督 - 公司需按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信息[6][7] - 审计中心需每半年检查交易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4] 适用范围与制度衔接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按专项制度执行[7]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最新规定为准并修订制度[7]
宏柏新材: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9 19:00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和财产安全,维护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期货交易定义为以期货合约或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包括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及非标准化期权合约等,基础资产涵盖证券、指数、利率、商品等或其组合 [2] - 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且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3][4] 交易审批权限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经董事会审议,若交易保证金占最近一期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6] - 公司可对未来12个月内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进行预计审议,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间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得超审批额度 [7] 专业管理架构 - 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下成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策略、审批业务及资金计划,并监控执行情况 [9] - 采购部门负责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资金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并制定相关会计政策 [10][12] 风险控制措施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交易人员不得兼任财务、审计或风控岗位 [14] - 审计部门需对交易进行不定期审计,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并提出停止交易的动议 [16][17] - 公司需设定止损限额并跟踪市场变化,重大浮亏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应对 [18][19] 信息披露要求 - 交易损益或浮动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套期保值业务可合并计算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变动 [19] - 开展交易前需披露交易目的、品种、工具、保证金上限、合约价值上限及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20] 信息隔离与保密 - 参与交易人员及合作机构须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交易方案、资金状况等信息 [22] - 交易操作环节需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监督,禁止单人负责全流程 [23] 制度附则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法律法规为准,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4][25]
为期货公司业务调整和转型发展提供指导 京津冀期货经营机构业务研修班在京举办
期货日报网· 2025-06-16 02:15
期货行业国际化与风险管理业务发展 - 国内期货公司加快国际化业务战略布局和风险管理业务结构调整,构建特色竞争优势 [1] - 大商所和北京期货商会联合举办研修班,提升京津冀地区会员单位在风险管理和国际化方面的业务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 -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在活跃商品流通、稳定企业经营、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不可替代作用 [1] 期货公司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 - 期货公司稳步向衍生品综合服务商转型,服务实体经济进入期现合作新阶段,风险管理子公司扮演重要角色 [2] - 风险管理子公司应从五方面为产业企业提供灵活多样服务:丰富研究体系、风控体系、经营模式、升级客户关系、协助资源变现 [2] - 服务维度包括帮助企业研究衍生品运用场景、引入衍生品进行库存和产能保值、平滑产业链运营风险等 [2] 跨境衍生品业务拓展 - 外贸企业跨境避险需求增加,风险管理子公司跨境衍生品业务延伸,提供跨境经纪、场外衍生品、风险管理协作和跨境投资等服务 [3] - 场外衍生品跨境服务包括境外汇率/利率/商品互换、远期、期权等OTC产品,帮助企业对冲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 [3] - 以CBOT大豆期货场外互换为例,企业可锁定进口价格或内贸销售价格 [3] - 通过风险管理子公司实现境内境外联动,包括基差贸易和仓单融资 [4] 财务处理能力提升 - 期货公司财务处理能力需提升以适应业务发展,风险管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按业务实质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 [5] - 期现业务涉及期货和现货业务,套期保值和套利活动分别适用不同会计准则 [5] - 2024年11月中国期货业协会明确期现业务收入确认中净额法适用情形 [5] 新业务拓展与会计科目调整 -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期货公司可从事期货保证金融资、衍生品交易等新业务 [6] - 新增"融出资金"科目核算期货保证金融资业务,新增"衍生工具"科目核算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及其变动 [6] 监管政策与业务指导 - 中国期货业协会解读《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规则》,指导业务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 [7] - 风险管理子公司场外和做市业务未来将回归期货公司,培训帮助期货经营机构提前布局和顺利转型 [7]
海通发展: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7:42
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业务管理与运作,完善内控体系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2] - 证券投资定义为在证券市场以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最大化为目的的行为,涵盖新股申购、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2] - 金融衍生品交易指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非标准化期权合约为标的的活动,基础资产可包括证券、利率、汇率、商品等或其组合[3] 业务操作原则 - 公司开展相关业务需遵循依法合规、稳健审慎、套期保值、安全有效原则,以实际业务为依托,禁止投机行为[3] - 仅允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不合规资金,且需控制规模不影响正常经营[3][4] - 金融衍生品交易须与金融机构合作,以对冲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交易[4][7] 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特定金额需董事会审批,50%以上需股东会审批,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审批[4] - 金融衍生品交易需提交可行性报告,若保证金占净利润50%以上或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5]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进行预计审议,关联交易需履行额外审批程序[5][13] 管理职责与风险控制 - 公司董事长、财务部门及证券投资部为主要管理部门,负责资质申请、预算审核、风险监控及合规检查[6] - 严格执行前中后台职责分离,交易人员不得兼任财务/审计/风控岗位,并需接受专业机构服务提升风控能力[7] - 财务部门需持续跟踪市场变化评估风险敞口,重大进展需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7][8]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需按《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决策文件由证券投资部保管,原始档案由财务部门保管[24][26] - 独立董事有权监督交易情况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停止违规操作,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长期套期保值方案[21][22] 附则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若与后续法规冲突需由董事会及时修订,解释权及修订权归董事会所有[11]
深度 | 后牌照时代的能力突围:券商私募业务如何赢得未来?
券商中国· 2025-06-04 12:02
行业演进历程 - 201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实施,首次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监管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开展综合托管服务,券商私募PB业务开始萌芽 [2] - 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发布,开启登记备案时代,首批5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获批,至2017年末管理人数量达20289家(较2015年初增长191%),管理规模达19.91万亿元(增长657%)[3] - 2018年"资管新规"实施推动行业规范化,量化私募崛起(如九坤、幻方等),券商服务扩展至极速交易、硬件加速、FPGA行情解码等技术领域 [4][5][6] - 2024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强化数据披露要求,推动券商升级私募评价体系,2025年《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程序化交易流程 [7] 券商服务模式转型 - 早期以佣金战为主的通道服务逐步升级为覆盖交易、托管、融资、衍生品、种子基金孵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生态 [1][3] - 服务链条覆盖初创期(种子基金、注册备案支持)、成长期(研究、场外衍生品)、成熟期(定制化交易、优先券源)三个阶段 [8] - 头部券商形成差异化优势:中信证券综合能力强,中金公司擅长衍生品/跨境业务,招商/国泰海通托管业务领先,华鑫证券以特色交易系统见长 [9] 市场竞争格局变化 - 托管业务牌照红利减弱,30家具备托管资格的券商面临能力竞争,证监会拟修订托管业务管理办法推动行业进入"能力竞争"时代 [10] - 行业同质化问题在基础服务领域显现,券商需提升合规展业能力(如甄别业务创新与监管漏洞)和生态构建能力(交易/资产配置等领域)[11] - 私募需求升级:跨境投资(QDII、海外衍生品)需求增长,AI技术推动量化私募对算力规模、算法执行等服务的需求 [11][12] 技术驱动服务创新 - 量化私募崛起促使券商投入极速交易系统建设,包括软件加速、硬件加速、FPGA行情解码等方案以降低交易延时 [6] - AI技术应用扩展至交易终端以外的领域,如基金评估、分群经营方案、算法交易服务等,中信建投已设立海外服务团队应对需求变化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