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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微收购中芯宁波,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盈利前不减持股份
梧桐树下V· 2025-06-06 12:00
公司并购交易概况 - 国科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芯宁波94.36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盈利前不减持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7.01元/股,120个月未盈利可减持50%股份 [1][7][8] - 新股发行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交易价格及发行数量尚未确定 [6][9] 国科微财务表现 - 2023年、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2.31亿元、19.78亿元,同比下滑53.26% [2][3] - 2024年扣非净利润1154.72万元,较2023年4098.02万元大幅下降71.83% [2][3] - 2025年一季度净利润5150.59万元,同比增长25%,但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10.89%至3.05亿元 [3] - 截至6月6日收盘价91.18元/股,总市值197.99亿元 [3] 标的公司中芯宁波经营状况 - 2023-2024年连续亏损,净利润分别为-8.43亿元、-8.13亿元,2025年Q1亏损1.50亿元 [4] - 2023-2025Q1营业收入分别为2.13亿元、4.54亿元、1.08亿元,显示收入增长但尚未盈利 [4] - 亏损主因产能爬坡期固定成本高,产品结构及产能利用率未达最优 [4] - 已与头部移动通讯终端企业签署滤波器长期供应协议,预计未来将优化产品结构并改善毛利率 [5] 交易条款特殊性 - 限售条件双重约束:需满足36个月锁定期且标的公司净利润转正 [7] - 减持价格锁定机制:限售期满后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57.01元/股 [8][9] - 资本运作调整条款:送股/转增股本等情形下将同步调整减持价格下限 [9]
6.6亿买上市公司控股权!58同城姚劲波跨界入主一家A股药企!
梧桐树下V· 2025-06-06 04:05
控制权变更 - 北京福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拟以15.10元/股价格收购高帆持有的43,855,883股易明医药股份(占总股本23%),总转让价款6.62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北京福好,实际控制人由高帆变更为姚劲波,高帆持股比例从25.59%降至2.59% [1]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要约收购,北京福好为新成立企业尚未开展实际经营 [13][14]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6.52亿元(同比-2.27%),扣非净利润1844.67万元(同比+1579.33%),经营活动现金流1.12亿元 [3][4] - 2025Q1营收1.49亿元(同比-7.41%),扣非净利润1023.54万元(同比+475.03%) [5][6] - 糖尿病类药物收入占比72.72%(同比+21.38pct),其中米格列醇片贡献营收4.74亿元(同比+41.17%) [4][5] 业务结构 - 核心产品米格列醇片(奥恬苹)贡献超七成营收,另有红金消结片等4个品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 [2][4] - 业务模式包含自主生产(米格列醇片等)、第三方合作(瓜蒌皮注射液等)、原料药销售及药品推广服务 [3] - 心血管类药物收入同比下降55.61%至8421万元,营收占比降至12.92% [5] 业绩承诺 - 转让方承诺2025-2027年扣非归母净利润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营业收入每年不低于6亿元 [9] - 2028年需保持现有业务板块的净利润、资产及净资产为正 [9] 管理层调整 - 北京福好将推荐3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高帆保留1名非独立董事提名权 [11] - 受让方将任命财务总监和董秘,现有2名关键管理人员继续留任经营业务 [12]
适合大多数企业参考的出海攻略(332页)
梧桐树下V· 2025-06-06 04:05
中国企业出海核心观点 - 2025年后出海将成为国内企业的"必答题",因海外市场潜力远超国内市场[1] - 当前出海面临贸易战、关税壁垒和逆全球化等挑战,需系统性提升成功率[1] - 332页指南覆盖9大章节,从股权架构到区域国别提供全景式实务指导[3] 出海股权架构设计 - 典型架构包含BVI-开曼-夹层BVI-香港公司四层结构,实现业务板块灵活剥离[9][10] - 夹层BVI公司核心价值在于未来业务重组时可直接出售而保留香港主体[12][13] - 37号文登记是自然人境外持股前提,需通过专业机构完成外汇登记流程[12] 境内外审批程序 - 境外投资需完成发改委备案/核准、商务部证书、银行外汇登记三步骤[15] - 外债登记实行审核制,56号令将VIE架构纳入管理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19] - 央国企需额外关注国资监管,所有企业均需处理反垄断等合规事项[17] 交易结构与协议 - 投资协议包含交易条款、陈述保证等8类关键条款,需特别关注赔偿机制[21][24] - 交易结构设计需考虑先决条件、终止条款及分手费等商业保护机制[5] 合规管理体系 - 合规六步曲方法论:从定原则到识义务形成闭环管理架构[26] - 制度制定需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与外部法规要求[29] 区域市场分析 - 阿联酋能源出口占40%,机械设备进口占35%,中阿贸易额超60亿美元[31][34] - 法律体系采用民商法与伊斯兰法双轨制,七个酋长国行政系统独立[35] - 经济优势包括区位优势与自由区政策,但面临水资源短缺等挑战[34]
IPO经销模式核查最新审核动态
梧桐树下V· 2025-06-06 04:05
经销模式核查现场督导案例 - 经销模式是企业销售活动的重要业务模式,也是发行审核和尽职调查的重点关注领域 [2] - 现场督导发现部分保荐机构在经销模式核查中存在样本选取不规范、走访监盘程序执行不足、数据可靠性核验不充分等问题 [2] 核查样本选取 - 中介机构应详细记录核查样本选取标准和过程,严禁人为随意调整样本 [3] - 案例1中发行人经销收入占比70%,保荐机构未记录样本选取标准,仅模糊说明优先选择销售金额大且配合度高的客户 [3] 走访和库存监盘程序 - 中介机构应实地走访经销商及终端客户,抽查监盘期末库存 [4] - 案例2中发行人与第一大经销商共用香港仓库,保荐机构未走访香港经营场所或监盘库存,未核查货权转移清晰性 [4] 经销商进销存数据核对 - 中介机构应关注备货周期匹配性、退换货率合理性及信息系统数据一致性 [5][6] - 案例3中发行人经销收入异常增长,保荐机构未核验经销商提供的进销存数据,原始数据与底稿差异显著 [7] - 案例4中80%样本经销商序时库存为负,保荐机构未解释异常且未发现经销商销售数据前后矛盾 [8] 终端销售核查 - 中介机构应通过多种程序核实终端销售真实性,关注关联关系及补贴合规性 [9] - 案例5中20%产品使用数据异常(低工时、无维修记录),保荐机构仅电话访谈农户未实地验证 [10] - 案例6中独立财务顾问将贸易商客户收入统计为终端客户收入,且未完整获取经销商销售明细 [11] 监管案例通报 - 案例1:未披露经销商与供应商受同一自然人控制,研发物料管理内控缺失 [12] - 案例2:废料销售内控整改不彻底,存在计量口径不一致、价格无依据、出库单编号不连续等问题 [12]
最高检抗诉!6名董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再审案获改判
梧桐树下V· 2025-06-04 17:49
案件背景 - 斯曼特公司因股东开曼斯曼特公司欠缴近500万美元注册资本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10] - 破产管理人起诉6名董事要求对股东欠缴出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 - 一审二审驳回诉讼请求 再审改判6名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1] 争议焦点 - 董事是否应对股东出资不到位承担连带责任[5] - 催缴出资是否属于董事勤勉义务范围[13] - 董事责任是否应与股东责任等同[16] 判决演变 - 2019年再审判决:6名董事对500万美元欠缴出资承担连带责任[3] - 2025年改判:3名第一届董事按1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免责[6][18] - 改判依据:董事责任应与其过错程度相当 不应等同股东责任[4][16] 法律适用 - 新公司法第51条明确董事核查催缴出资义务[14][22] - 连带责任需法定或约定 不应扩张解释[16] - 董事违反勤勉义务应承担相应非连带责任[24] 行业影响 - 明确董事勤勉义务边界 避免"连坐式"追责[25] -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促进董事履职积极性[19] - 体现司法对公司法统一实施的保障作用[20]
A股公司员工人数排名,比亚迪最多,96.89万人,最少仅18人!
梧桐树下V· 2025-06-04 17:49
员工人数变化概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中有5405家披露了在职员工人数,其中2771家实现增长,2604家减少,26家保持不变 [1] - 比亚迪员工人数增长最多,从2023年的70.34万人增至96.89万人,增加26.54万人 [1][2] - 隆基绿能员工人数减少最多,从7.51万人降至3.79万人,减少3.72万人 [8] 员工人数最多的公司 - 比亚迪以96.89万员工位居榜首,其次是中国移动45.54万人和农业银行45.47万人 [1][2] - 前十名中银行和能源企业占多数,包括工商银行41.52万人、建设银行37.68万人和中国石油37.08万人 [1][2] - 中国建筑员工人数减少最多,从38.29万人降至36.12万人,减少2.16万人 [2] 员工人数最少的公司 - *ST沪科员工人数最少仅18人,其次是凯瑞德38人和*ST庚星39人 [2][3] - 东方园林员工人数从2725人锐减至46人,减少2679人 [3] - 员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公司多为ST公司和中小型企业 [3] 员工人数显著增长的公司 - 潍柴动力员工人数从4.76万人增至9.73万人,增长4.97万人 [4][6] - 立讯精密员工人数增长4.55万人至27.81万人,华勤技术增长2.33万人至5.83万人 [4][7] - 亚信安全员工人数从3084人增至1.55万人,增长12425人 [14] 员工人数显著减少的公司 - 晶科能源员工人数从5.74万人降至3.38万人,减少2.36万人 [8] - 中国平安员工人数减少1.57万人至27.31万人,上汽集团减少1.93万人至18.77万人 [4][6] - 绿地控股员工人数从5.99万人降至4.63万人,减少1.36万人 [7] 行业分布特征 - 银行、能源和制造业企业员工规模普遍较大,前十名中银行占5席 [1][2] - 科技和医药行业员工增长显著,如宁德时代增长1.59万人至13.20万人 [6][7] - 零售和房地产行业裁员明显,永辉超市减少1.93万人至7.92万人 [6][7]
50个股权设计要点分享!适合企业各个阶段
梧桐树下V· 2025-06-04 17:49
股权顶层设计 - 股权设计涉及投票权、分红权、经营决策权等多维度权利组合,需平衡创始人、合伙人、员工及投资人需求 [1] - 同股同权是股权生命线前提,同股不同权可通过投票权委托协议或一致行动人协议实现,AB股/双层架构需考虑海外上市 [1] - 董事会决策采用一人一票制,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需10日内召集 [3] 控制权关键比例 - 67%股权对应绝对控制权(修改章程、增资扩股) [4] - 51%股权对应相对控制权(重大决策表决) [4] - 34%股权对应否决权(直接否决股东会决策) [4] - 10%股权可申请公司解散,5%以上股权变动需举牌 [4] 核心高管股权激励 - 超额利润激励法:对超额部分大比例分配,适合销售岗位 [6] - 虚拟股在职分红:股权与岗位绑定,离职即失效 [6] - 1-3-5渐进式注册股:1年入围期+3年虚拟股考核+5年注册股考核 [6] - PSP模式:三年周期叠加,分红比例逐年递增(第一年50%→第三年100%) [6] 投资人股权设计 - 种子阶段持股5%-10%(估值300万-600万),天使轮10%-20%(估值1000万-5000万) [7] - 投资人通常要求董事会一票否决权和股东会保护性条款 [8] - 优先权包括优先分红、反稀释、领售/随售、优先清算等权利 [9] 课程案例与内容 - 覆盖60+节课、34小时课时,解析股权全生命周期设计 [11] - 典型案例包括华为军团制、百果园扭亏、雷士照明控制权纠纷等 [13][14] - 方法论包含动态股权调整、分层激励、合伙人制减本增效等 [18]
港股IPO大爆发!多家科技公司转道港股
梧桐树下V· 2025-06-03 21:09
港交所"科企专线"新政核心要点 - 港交所推出"科企专线"新政,为特专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提供保密上市通道并降低门槛 [1] - 政策适用对象包括特专科技公司(如AI、芯片、新能源等硬科技)和生物科技公司(创新药、医疗器械等),尤其处于早期阶段或产品未商业化的企业 [1][3] 适用条件 - 行业属性需属于港交所定义的"特专科技"(18C章)或"生物科技"(18A章)领域 [3] - 特专科技公司需满足过去三年研发开支占总成本≥15% [3] - 生物科技公司需核心产品通过临床Ⅰ期 [3] - 允许未盈利、无收入,但需证明技术可行性及市场潜力(如专利、合作意向书) [3] 申请流程 1. 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 可登录港交所官网"科企专线"页面下载《18A/18C资格自评表》进行自测 [4] - 不确定可填写"科企专线-查询表格"发送至港交所邮箱,1周内获初步反馈 [5] 2. 保密提交申请 - 与港交所签订NDA(保密协议) [6] - 提交"保密版"材料包括公司简介、财务数据、法律文件等 [7] - 港交所专线团队在30天内反馈意见,重点审核技术可行性和合规性 [8] 专属服务 - 可预约港交所专家团队获得一对一辅导,包括上市规则解读和募资策略建议 [9] - 符合条件的企业(如A股已上市公司、估值超百亿)可走快速通道,审核周期缩短至30天(常规流程90天) [10] - 允许同股不同权(WVR)设计,创始人可保留控制权 [11] 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 技术描述需具体,附上第三方技术认证或合作方背书 [13][15] - 关联交易需透明,提前切割关联业务或披露交易价格公允性证明 [14][15] - 投资者关系需引入至少2家"资深独立投资者"(管理规模≥10亿港元) [16][18] 上市后持续合规 - 需公开技术商业化进展、研发里程碑、重大合作等信息 [18] - 可发布季度研发简报,与分析师定期沟通(每年至少2场路演) [19] - 18A/18C企业增发新股可走"简易程序",最快1周获批 [20] 与其他市场对比 | 维度 | 港股(科企专线) | A股(科创板) | 美股(纳斯达克) | | --- | --- | --- | --- | | 盈利要求 | 无 | 无,但需研发投入达标 | 无 | | 审核周期 | 3-6个月 | 6-12个月 | 4-8个月 | | 估值水平 | PE 20-30倍 | PE 30-50倍 | PE 50-100倍 | | 信息披露压力 | 低(可保密至聆讯后) | 高(全程公开) | 极高(需应对做空机构) | [21][23]
又一北交所IPO终止!
梧桐树下V· 2025-06-03 21:09
公司IPO终止审核 - 五峰赤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于5月30日被终止审核 直接原因为公司于5月20日主动撤回申请 [1] - 公司IPO申报于2024年6月27日获受理 2024年7月24日完成首轮问询回复 [1] 市场地位与行业竞争力 - 2023年全球单宁酸市场规模11.61亿元 没食子酸市场规模19.15亿元 [2] - 公司在单宁酸市场占有率7.12% 没食子酸市场占有率9.07% 均为行业第一 [2][3] - 主要竞争对手市场占有率:张家界久瑞生物(单宁酸5.33%/没食子酸6.93%) 湖北天新生物(5.29%/3.00%) 贵阳单宁科技(3.48%/2.76%) [2] 财务表现与业绩下滑 - 2021-2023年营业收入:35,976.11万元→29,113.45万元→31,238.17万元 扣非净利润:5,291.40万元→3,940.06万元→4,037.25万元 [4] - 2024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下滑至2,985.45万元 同比降幅26.05% [5] - 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收入同比下降2.94%-10.84% 扣非净利润下降40.33%-48.86% [5] - 2024年毛利率22.36% 较上年同期29.73%下降7.37个百分点 [5] 在建工程与转固问题 - 赤诚生物产业园预算从31,076.61万元调减至25,076.61万元 2020年8月开工 原计划3年建设期 [9] - 2021年项目总投资从1.5亿元调整至5亿元 导致建设期延长 [9] - 截至2023年末 固废处理车间、甲类仓库等主体结构已完成 但因政府配套设施未完善未通过消防验收 [10] - 壬二酸车间工程2024年6月已基本完工 投入资金超预算 [11] 合规性问题与行政处罚 - 存在未办理报建手续建筑 涉及面积230㎡ 计划2024年底拆除 [12][13] - 部分土地使用权取得未履行招拍挂程序 [14] -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曾未批先建 2023年4月补办环评手续 [15] - 2022年没食子酸实际产量超环评批复产能30% [15] - 报告期内受到海关、交通运政管理等行政处罚3次 [11] 第二轮问询关注重点 - 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2022-2024年扣非净利润从3,940.06万元降至2,985.45万元 加权平均ROE从9.61%降至6.76% [17] - 工业单宁酸产品收入波动:2022年下降38.51% 2023年回升33.89% 主要受驰宏锌锗工艺变更影响 [21] - 饲料添加剂单宁酸产能利用率仅7.17%-9.17% 主要客户正邦科技破产重整 [22] - 技术路线对比:德阳塔拉采用生物酶法 公司采用传统碱水解法 [23] -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没食子酸系列产品价格下调 [24]
重磅!国资委全面禁止股权回购,释放哪些监管信号?
梧桐树下V· 2025-06-02 11:06
国资委禁止增资协议约定股权回购条款 - 国资委明确禁止在企业进场增资过程中约定股权回购内容,新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第三十条和第六十九条明文禁止在产权转让与增资协议中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 [1] 禁止回购条款的五重立法目的 防范名股实债 - 回购条款若导致投资回报与标的企业经营业绩脱钩,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违背股权投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本质,导致国有资本以投资收益名义流失 [1] 遏制利益输送与价格操纵风险 - 股权回购定价机制常隐含利益输送空间,例如约定"本金+固定利率"(如年化8%)可能高于企业融资成本(如银行贷款利率3.5%) [2] 保障公开交易的程序正义 - 预先约定回购条款可能暗示交易双方在挂牌前已达成一致,构成对公开交易的实质性规避 [3] 维护国有资本的战略布局 - 国有资本承担战略性投资任务(如科创、基建),回购条款可能诱导短视行为,干扰长期产业布局,例如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迫使国有股东处置潜力资产 [4] 强化对国有资产的穿透式监管 - 股权回购条款可能通过多层嵌套、阴阳合同等方式隐蔽存在,增加监管难度,新规推动交易结构透明化便于识别法律关系本质 [5] 禁止"回购权利"的原因 - 预先约定的回购权利可能成为未来违规操作的"合法"依据,例如原股东按约定价格回购可能导致国有股东无法享受企业增值收益 [7] - 允许国有股东保留回购权利的合理性基础(如维护控制力)难以与不当利益安排区分,且区分监管需建立复杂审查标准,增加监管成本 [7] - 新规体现国有资产监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转变,未来可能进一步细化规则但禁止变相借贷的基调将持续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