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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财所、国融兴华被通报批评!
梧桐树下V· 2026-01-08 16:34
深交所对首航高科审计及评估机构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 深交所于2026年1月6日公布两份处分决定,分别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发勇、孙光亚,以及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签字资产评估师王汝山、刘通州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相关违规行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1][9][10][16][17]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违规行为详情 - 中兴财所为**首航高科**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该公司年报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5] - 在审计过程中,中兴财所未能保持合理职业怀疑,未能恰当识别和评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重大错报风险及舞弊风险,尽管知悉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因股权质押被动卖出股票、公司频繁开立注销银行账户、控股股东家族成员占据重要岗位等异常情况 [6][7] - 针对**首航高科**2020年初一笔6亿元贷款资金被控股股东直接占用且未入账的情况,中兴财所虽将货币资金评估为特别风险,但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例如设计了测算利息收入的程序但未实际执行,且对账户活期存款金额相同但季度利息收入相差近10倍的异常情况未进一步核查,未能识别可能存在虚假银行对账单及回单的情形 [8]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行为详情 - 国融兴华于2021年6月25日向**首航高科**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3月31日,评估标的为**首航高科**拟受让的一家案外公司全部股权,评估得出该公司总资产价值为65,612.65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7,885.93万元 [12] - 评估师王汝山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其最初运用收益法得出案外公司持有的7栋商业地产评估值为5.3亿元,但在**首航高科**要求调高整体评估值并调整各楼估值以推高股权交易对价后,加入了成本法重新评估,最终通过加权(收益法权重90%,成本法权重10%)得出房产评估值为6.17亿元,对应的股权交易价值为9,451.33万元 [13][14] - 在成本法评估中存在重大缺陷:一是将共有宗地全部面积的土地成本(价值超过21亿元,占成本法评估总值22.22亿元的绝大部分)计入待估房产成本,但未考虑其他共有人的权益;二是未在底稿中分析处理及在报告中披露对评估值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14] - 评估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评估基准日前后(2020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3日)案外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申请冻结1.6亿元的情况 [14] 事件背景与后果 - **首航高科**因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和连续亏损,已于2024年8月26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1]
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汇总(最新)
梧桐树下V· 2026-01-08 16:34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汇总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自2023年实施全面注册制后发布的18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中的58个“问题解答” [1] - 这些解答旨在为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供关于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业务在审核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指引和注意事项 [1] 首发上市审核关注要点 - **境外业务核查**:对于存在境外业务且核查受限的首发企业,中介机构应采取替代性措施,并重点关注替代措施的充分性、第三方机构的可靠性以及交易中的异常迹象 [5][6] - **资产或业务来自上市公司**:发行人资产或业务若来自A股上市公司,相关交易需合法合规、价格公允 [13][15] 若涉及关联交易且相关指标占比超过20%,交易行为应接受现场检查 [17] 来自上市公司的资产或业务控制权需运行不少于5年,除非相关指标占比均低于10% [17] - **研发人员认定**:对于非全时研发人员,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原则上不应认定为研发人员 [50] 认定依据是实际工作性质和工时占比,而非所属部门 [50] 实习生或短期离职再入职人员的相关期间原则上不纳入工时计算 [51] - **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中介机构需核查企业核心技术来源、自主研发能力、合作合规性及费用支出的公允性 [52][53] - **内部控制审计要求**:拟上市企业自提交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的申报材料起,需提供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7] 在审企业需在更新2024年年报材料时提供该报告 [47] - **再次申报IPO核查**:对于曾申报IPO后终止再次申报的企业,保荐机构需核查前次申报关注问题、撤否原因及整改情况,以及历次变更中介机构的原因 [86] - **生产安全事故核查**:发行人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中介机构需核查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诉讼风险和内控有效性 [75] - **兼职技术顾问认定**:科创板企业将兼职技术顾问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需审慎论证其合理性、任职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并关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或重大依赖 [77][78] 再融资审核关注要点 - **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再融资募投项目涉及环评的,发行人原则上应在申报时提交环评批复文件 [7] - **募集资金用于资产收购**:需关注拟收购资产与主业的相关性、协同性 [7] 若发行可转债,需关注收购后对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影响,确保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8] 需充分说明标的资产运营情况、整合安排及大额商誉的减值风险 [8] - **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此类科创板上市公司再融资时,需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符合相关认定标准、补流比例超30%部分的合理性及研发转化情况 [33][34] 超过30%的补流部分应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34] - **创新药研发项目**:生物医药企业再融资投向创新药研发时,需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及不确定性风险 [23] 需充分披露研发投入的资本化与费用化情况,并保持信息披露的前后一致性 [24] - **募投项目产品自用**:若募投项目产品用于自用,效益测算应以合并报表为基础,不应测算内部销售对应的收入或毛利,可从成本节约角度测算增量效益 [79]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时应包含超募资金 [69] 申请再融资时,需披露最近五年内(即到账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变更情况 [85] - **可转债累计债券余额**: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50% [45] 保荐机构需对此进行核查并持续关注 [46] - **董事会决议确定发行对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可提前确定部分对象,但其不得参与竞价,需接受竞价结果 [38]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董事会不能提前确定发行对象 [39] 并购重组审核关注要点 - **审核程序适用**:并购重组除普通程序外,还有“快速审核”、“小额快速”和“简易审核”程序 [9] “快速审核”适用于信息披露评价好、符合产业政策且为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的交易 [9] “小额快速”程序主板适用条件为最近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元或不超过10亿元且发行股份不超过5% [10] 科创板还需满足配套融资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10% [10] 简易审核程序适用于大市值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或特定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1] 存在特定负面情形(如受处罚、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方案重大无先例等)的公司不得适用特殊审核程序 [12] - **独立财务顾问职责**:独立财务顾问需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切实履行尽调职责,并强化内控把关,在申报时及审核期间通过系统提交质控和内核报告 [41][42] - **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发行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需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条件及再融资相关规定 [82]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参考均价的80%,注册前仅可依方案调整一次,注册后只能向上修正 [83] 锁定期参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执行,可与业绩承诺挂钩分期解锁 [83] 中介机构履职与核查要求 - **申报前咨询沟通**:沟通定位为解决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非申报必备程序 [27] 沟通问题类型包括涉及发行条件、上市条件的重大判断问题及重大无先例事项等 [27] 不属于沟通范围的情形包括礼节性拜访、中介机构应自行核查的问题及材料不符合要求等 [28] 中介机构需对沟通问题深入核查并形成初步意见,不得滥用沟通渠道 [28] - **第三方保管存货核查**:需关注业务模式的合理性、保管协议的具体约定与执行情况、存货管理内控的有效性以及存货的存在性与减值风险 [29][30][31][32] - **废料管理及销售核查**:需关注废料管理内控的有效性、销售核算的规范性(定价公允性、收入完整性)以及成本会计核算的准确性 [36][37] - **审计截止日后经营环境变化**:中介机构需持续尽调,对审计截止日后发生的产业政策调整、主要产品价格大幅变化等重大变化进行核查,分析原因、评估对业绩的影响并督促充分披露 [43][44] - **股份支付授予日认定**:若股权激励协议未明确入股价格具体金额且价格未来可由公司单方面确定,则不能认定股份支付已授予,授予日应为价格金额达成一致时 [59] - **违法违规记录核查**:再融资项目相关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最近一年内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将影响适用简易程序或分类审核 [54] 保荐机构需核查相关主体是否存在被立案调查或收到处罚事先告知等情形 [55] - **板块定位论证(主板)**:论证行业代表性时,需客观披露行业分类,说明行业规模、竞争格局、公司市场份额及排名,以及核心技术的成熟度与行业趋势的符合性 [64] 行业排名数据应注重客观性和权威性 [65]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监事会改革过渡安排**:预计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首发上市的在审企业,上市前可不强制调整,但上市后需符合要求 [19] 2026年1月1日后新申报或仍在审的企业,需在上市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 [19] 已完成调整的,需由审计委员会对原申请文件重新审核,原监事会/监事继续担责 [20] 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证券购买资产,需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调整 [22] - **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涉及数据安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需要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和核查 [3]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发行人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需注意相关信息豁免披露的注意事项 [4]
这家公司卖碎纸机、真空包装机,即将IPO
梧桐树下V· 2026-01-07 18:00
公司IPO进程与股权结构 - 广东邦泽创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申请于2025年6月13日获受理,已完成二轮问询,近期即将上会 [1] - 公司注册于广东省东莞市,前身成立于2005年3月,于2020年12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并于2024年1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1] - 陈赤、徐宁和张勇三人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72.83%的股份,陈赤与徐宁系夫妻关系 [1] 财务业绩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从107,092.73万元增长至150,979.98万元,2023年、2024年同比分别增长9.08%和29.25% [2] - 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714.12万元大幅增长至14,793.18万元,2023年、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分别激增1375.62%和41.07%,增幅远超营收 [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002.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13.01万元 [3] - 公司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6,000.00万元至182,000.00万元,同比增长16.57%至20.55%;预计归母净利润为16,000.00万元至17,000.00万元,同比增长8.16%至14.92% [4] 盈利能力与关键财务指标 - 公司综合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从2022年的28.84%提升至2025年上半年的41.35% [3][4] - 2023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毛利率提升,量化分析显示,毛利率提升贡献了11,344.90万元的净利润增长 [6][7] - 2024年净利润增长中,销量变动是主要驱动力,贡献了13,714.18万元的净利润增长,毛利率变动贡献了801.43万元 [8][9] - 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持续改善,从2022年末的62.79%下降至2025年6月末的49.18% [3] 资产结构与运营风险 -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报告期各期末账面余额从5,156.53万元增至19,008.1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在15.56%至29.85%之间 [4] - 公司存货账面余额较高,报告期各期末从15,273.27万元增至30,876.82万元,占总资产比例约30%左右 [5] - 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在3.17%至4.14%之间 [5] 主营业务与市场地位 - 公司主营办公电器和家用电器,产品包括碎纸机、过胶机、真空包装机、手持搅拌器、空气净化器等 [11] - 碎纸机是核心产品,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49.39%至59.02%之间 [11] - 公司业务高度依赖境外市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持续超过95% [11] - 根据DataIntelo数据,2023年全球碎纸机市场规模约35亿美元,公司当年碎纸机销售收入68,451.58万元,估算全球市场份额为2.76% [12] - 公司在中国碎纸机出口市场占据重要地位,2022年至2024年,其出口数量占中国碎纸机出口总量的比例在21.28%至22.79%之间 [1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Bonsaii”品牌碎纸机及“Bonsenkitchen”品牌真空包装机在亚马逊平台各地区销售榜位列前2位 [12] 业务模式与客户 - ODM业务是公司重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各期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在35.66%至47.92%之间 [13] - ODM客户分为知名商超/互联网客户、授权品牌采购商客户及其他客户三类,其中知名商超/互联网客户收入占比从2022年的38.17%提升至2024年的64.61% [15] - 公司为亚马逊提供ODM服务,并对亚马逊平台存在一定依赖性,但披露不构成重大依赖 [13] 研发投入情况 - 公司研发投入金额从2022年的2,305.39万元增长至2024年的3,788.86万元,研发费用率从2.15%微升至2.51% [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157人,占员工总数的7.87% [16] - 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行业平均水平,2022年至2024年,行业平均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61%、4.22%、4.42%,而公司分别为2.15%、2.32%、2.51% [17] - 公司研发领料金额增长较快,从2022年的740.18万元增至2024年的1,417.14万元,与研发项目数量增加相关 [18] 历史会计差错与监管情况 - 公司对2022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共调减营业收入473.02万元及营业成本473.02万元,主要涉及加工材料核算、受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等 [19][20] -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20] - 2024年7月18日,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审查部因公司申报挂牌时财务数据错报,对公司出具监管工作提示 [22] - 2024年9月11日,广东证监局因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对公司出具监管关注函 [23] 房产租赁与合规情况 - 公司向三屯联合社租赁的主要生产经营厂房无相应产权证书,租赁合同存在因产权瑕疵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但出租方已出具《不拆迁证明》 [24][25] - 公司在该租赁房屋上加盖了未履行批准手续的建筑物,存在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26] - 当地政府出具证明,该地块未列入未来十年拆迁规划,且承诺不会就租赁物瑕疵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7] - 公司注册地址与上述租赁地址一致,均为“东莞市厚街镇三屯社区伦品涌工业区路11号” [28][29] - 公司将部分租赁房产转租给第三方,但截至披露日,该转租行为尚未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存在违约并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31][32] 行政处罚与环保事项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外子公司因税务申报、海关报关、劳动用工、项目建设手续等方面问题,受到多次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均较小 [33][34][35][36] - 相关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在越南受到的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4][35][36] - 公司子公司北流市邦泽创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生产项目,曾存在未办理环评即开工建设、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情况 [38] - 公司后续已补办环评批复并完成环保验收,当地环保部门出具证明认为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且公司未因此受到处罚 [38][39]
立信所及2名注会收警示函!
梧桐树下V· 2026-01-07 18:00
监管处罚核心事实 - 深圳证监局于2026年1月6日发布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蔡晓丽、陶国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1][2] - 该监管措施针对立信所执行的昌红科技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指出其在审计执业中存在多项问题 [1][2] - 监管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6] 审计程序执行问题:股份支付 - 审计程序未结合昌红科技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未达到股权激励业绩考核标准这一关键事实 [1][2] - 未对公司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2] - 未对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相关会计核算不规范的事项形成恰当的审计判断 [1][2]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及《第1301号》的相关规定 [3] 审计程序执行问题:存货跌价准备 - 未就昌红科技对库龄一年以上的部分存货按照材料成本的一定比例作为估计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4][5]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的相关规定 [5] 审计工作底稿记录问题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截止性测试抽样方法记录不完善 [1][6] - 存货减值测试中,部分注塑和医疗产品的估计售价未记录来源 [1][6] - 期后事项审计底稿、股份支付费用相关人员的匹配底稿未归档保存 [1][6]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的相关规定 [6] 监管措施与要求 - 深圳证监局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6] - 要求立信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执业质量 [6] - 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6]
2025年新三板挂牌中介机构排行榜
梧桐树下V· 2026-01-07 00:05
2025年新三板挂牌市场中介机构业绩总结 一、市场总体情况 - 2025年全年,新三板共计有332家公司成功挂牌,其中基础层184家,创新层148家 [1] 二、主办券商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56家券商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保荐服务 [2] - 开源证券以24单保荐业务位列第一,国联民生以23单位列第二,中信建投以22单位列第三 [1][3] - 保荐业务量排名前五的券商还包括国泰海通(21单)、申万宏源(20单)和国金证券(20单) [5] - 头部券商集中度较高,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69单,占市场总量的20.8% [1][3] - 中金公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等大型综合券商在该市场的业务量相对较少,分别为8单、8单和6单 [5][6] 三、律师事务所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65家律师事务所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法律服务 [7] - 上海锦天城以46单业务位列第一,北京中伦以30单位列第二,北京德恒以27单位列第三 [1][8][9] - 业务量排名前列的律所还包括北京康达(19单)、国沿(上海)(17单)和北京国枫(16单) [9] - 头部律所优势明显,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103单,占市场总量的31.0% [1][8][9] 四、会计师事务所业绩排名 - 2025年全年,共有3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33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 [12] - 立信以54单业务位列第一,容诚和天健均以52单并列第二 [1][13][14] - 业务量排名前列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包括中汇(26单)、大信(16单)和信永中和(14单) [14] - 审计市场集中度非常高,前三名合计业务量为158单,占市场总量的47.6% [1][13][14] - 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仅毕马威华振(4单)和安永华明(2单)出现在榜单中,业务量较小 [15]
刚刚!IPO审1过1
梧桐树下V· 2026-01-06 00:04
公司IPO审核通过 -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晨光电机)于1月5日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审核 [1] - 公司专业从事微特电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 [3][4] 公司股权结构 - 控股股东为吴永宽,直接持有公司53.1291%的股份 [3][5] - 实际控制人为吴永宽及其配偶沈燕儿,二人合计控制公司93.3872%的股份 [3][5] 公司基本经营与财务数据 - 公司前身成立于2001年12月,2023年9月股改,2024年9月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发行前总股本为6,200.00万股 [4]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计1,289人,拥有2家控股子公司和1家参股公司 [4] - 报告期内(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495.65万元、71,230.54万元、82,664.77万元和43,730.24万元 [3][6] - 同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45.90万元、8,840.84万元、7,075.87万元和4,121.68万元 [3][6] - 2024年毛利率为19.73%,较2023年的22.83%下滑明显 [7] - 2025年1-6月毛利率为19.32% [7]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报告期内维持在3.30%至3.73%之间 [7] - 公司选择的北交所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 [8] 产品结构与毛利率分析 - 公司主营产品包括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 [9][10] - 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3.24%、22.77%、19.69%和19.35% [10] - 2024年毛利率下滑主要因毛利率较低的交流串激电机收入占比提高(2024年收入占比62.62%)且其自身毛利率从2023年的18.97%降至15.85% [9][10] - 2025年1-6月各产品毛利率与上年相比趋于稳定,毛利率进一步下滑风险较小 [10] 第三方回款情况 - 报告期内(2022-2024年),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670.15万元、4,112.28万元和4,047.4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44%、5.77%和4.90% [11] - 第三方回款主要来自外销客户,占比各期均超过98.86% [11] - 原因为外销主要目的地(如伊朗、俄罗斯、土耳其等)存在外汇管制或国际结算不便,客户委托第三方付款 [11] 应收账款与营运效率 - 报告期各期末(2022-2024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6,335.67万元、20,324.67万元和32,355.12万元 [13] - 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但幅度存在差异:2023年营收增长43.91%,应收账款增长24.42%;2024年营收增长16.05%,应收账款大幅增长59.19% [13]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00%、28.53%和39.14% [13] - 应收账款周转率在2022-2024年分别为2.94次、3.89次和3.14次,回款周期分别为122.45天、92.54天和114.65天 [14] 产能与订单情况 - 报告期内(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3.10%、85.89%、83.49%和76.76%,2023年以来略有下降 [16] - 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协电机、奥立思特、星德胜)产能利用率平均值分别为77.07%、79.11%、83.74%和77.05% [18] - 截至2025年12月12日,公司在手订单总额为11,909.87万元,其中交流串激电机订单占比67.84% [21] - 2022-2024年末,在手订单金额分别为5,201.08万元、6,799.82万元和10,400.25万元,呈增长趋势 [21] 内部治理与监管问询 - 报告期内,公司原监事徐盼盼与他人存在频繁资金借贷往来,主要为小额多笔,并从中收取利息,相关款项已基本结清 [12] - 北交所上市委审议会议主要问询问题包括:业绩稳定性(核心竞争力、客户合作稳定性、毛利率下滑风险)以及公司内部治理(关联交易背景、财务内控制度有效性) [22]
11家IPO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
梧桐树下V· 2026-01-05 19:56
抽签名单概况 -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26年1月5日公布了当年第一批首发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抽签名单 共11家企业被抽中[1] - 被抽中企业均于2025年年底新申报 且绝大多数在2025年12月期间申报受理[2] 企业基本信息汇总 -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创业板 主营业务为轴承及相关零部件 2024年营收467,494.68万元 净利润17,948.33万元[3] - **上海频准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激光器产品 2024年营收29,185.72万元 净利润11,143.08万元[3] - **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创业板 主营业务为特色工艺晶圆代工 2024年营收168,132.90万元 净利润为亏损250,338.60万元[3] - **深圳汉诺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体外膜肺氧合系统 2024年营收4,930.88万元 净利润为亏损18,279.37万元[3] - **广东九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创业板 主营业务为智能视觉产品制造商等 2024年营收77,969.17万元 净利润10,153.86万元[3] - **苏州猎奇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创业板 主营业务为高端智能装备制造商 2024年营收54,292.61万元 净利润17,426.02万元[3] - **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精密流体控制领域关键控制部件及相关设备 2024年营收42,317.43万元 净利润9,517.37万元[3] - **上海韬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测试接口领域 2024年营收33,107.46万元 净利润1,141.58万元[3] -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上海主板 主营业务为食用盐、工业盐及其他用盐等 2024年营收704,403.43万元 净利润28,803.91万元[3] - **锐石创芯(重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射频前端芯片及模组 2024年营收66,860.93万元 净利润为亏损36,581.79万元[3] - **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科创板 主营业务为液氧甲烷发动机及运载火箭 2024年营收427.83万元 净利润为亏损113,796.74万元[3] 行业分布与板块选择 - 被抽检企业覆盖多个高科技与先进制造领域 包括半导体、高端装备、医疗设备、航空航天及智能硬件等[3] - 11家企业中有7家选择科创板 3家选择创业板 1家选择上海主板 体现了硬科技与创新成长型企业对科创板和创业板的偏好[3] 财务表现特征 - 多数被抽检企业已实现盈利 但部分高科技企业仍处于高研发投入的亏损阶段 例如粤芯半导体、汉诺医疗、锐石创芯和蓝箭航天[3] - 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营收规模最大 达704,403.43万元 蓝箭航天营收规模最小 仅427.83万元 企业间规模差异显著[3] - 净利润表现分化明显 盈利企业中 中国盐业净利润最高 为28,803.91万元 亏损企业中 蓝箭航天亏损额最大 达113,796.74万元[3]
东莞证券被书面警示!
梧桐树下V· 2026-01-05 11:33
监管措施与违规事实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7月对东莞证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存在未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等违规行为,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要求整改 [1][4] - 在2024年7月被要求整改后,东莞证券多名客户仍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未能进行有效管理,导致交易所多次对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1][4] - 2025年11月,东莞证券再次出现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形,公司未能有效管理并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违规情节较为严重 [1][5] 违规行为与规则依据 - 东莞证券的违规行为具体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第3.1条、第4.1.1条、第4.1.7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5] -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第8.5条及相关实施办法和指引,决定对东莞证券采取监管措施 [5] 监管决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对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书面警示 [1][5]
2025年A股IPO中介机构收费排行榜
梧桐树下V· 2026-01-05 11:33
2025年A股IPO市场整体概览 - 2025年A股共有116家公司上市,较去年同期的100家同比增长16% [1] - 新上市公司募资净额为1220.2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597.43亿元同比增长104.25% [1] - 新上市公司IPO中介机构收费总额为91.56亿元,其中承销保荐费67.04亿元,律师费8.21亿元,审计费16.31亿元 [1] 各板块IPO业务情况 - 承销保荐费总额从高到低板块排名:科创板、沪主板、创业板、深主板、北交所 [2] - 律师费总额从高到低板块排名:创业板、沪主板、科创板、深主板、北交所 [2] - 审计费总额从高到低板块排名:创业板、沪主板、科创板、深主板、北交所 [2] - 各板块中介机构收费结构基本一致,券商收费占比约7成,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略高于律师事务所 [2] - 科创板承销保荐费总额最高,为21.54亿元,占该板块总收费的82.37% [4] - 创业板律师费总额最高,为2.64亿元,审计费总额最高,为5.1亿元 [4] - 北交所各项中介费用总额均为最低,合计8.37亿元 [4] 各板块平均单费情况 - 承销保荐费平均单费最高的板块为科创板,达11337.61万元,最低为北交所,为2222.30万元 [5][8] - 律师费平均单费最高的板块为科创板,为832.01万元,最低为北交所,为364.62万元 [5][8] - 审计费平均单费最高的板块为沪主板,为1851.80万元,最低为北交所,为632.39万元 [6][8] - 科创板平均单费合计最高,为13766.76万元,北交所最低,为3219.31万元 [8] 承销保荐机构排名 - 承销保荐收费总额排名第一的是中信证券,总收费12.44亿元,业务单数15单 [1][8] - 国泰海通、中信建投位列第二、三名,总收费分别为9.96亿元和8.82亿元 [8] - 共有13家券商业务总收费超过1亿元 [9] - 中金公司在总收费排名前十的券商中平均单笔业务收费最高,为8701.61万元,业务单数5单 [9] 律师事务所排名 - 律师收费总额排名第一的是上海锦天城,总收费1.14亿元,业务单数16单 [1][11] - 北京中伦、浙江天册位列第二、三名,总收费分别为1.05亿元和0.57亿元 [11] - 共有13家律所业务总收费超过2000万元 [11] - 浙江天册在总收费排名前十的律所中平均单费最高,为1133.17万元,业务单数5单 [11] 会计师事务所排名 - 审计收费总额排名第一的是容诚,总收费4.17亿元,业务单数29单 [1][12] - 天健、立信位列第二、三名,总收费分别为2.86亿元和2.19亿元 [12] - 共有5家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总收费超过1亿元 [12] - 安永华明在总收费排名前十的会所中平均单费最高,为2975.97万元,业务单数5单 [12][14]
首部上市公司董秘监管规则征求意见!董秘候选人应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梧桐树下V· 2026-01-04 11:46
规则制定背景与目标 - 中国证监会起草了首部针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专门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其履职行为、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1][2] - 规则起草背景是实践中董事会秘书存在职责范围不清晰、履职能力不足、履职保障不充分等问题,影响其履职效果[2] - 目标是促进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2][7] 明确职责范围 - 明确董事会秘书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活动的组织者,职责包括及时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查核实、负责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及内幕信息与舆情管理[3] - 明确规定董事会秘书有效促进公司治理合规的职责,包括保障公司章程与治理架构合规、保障股东会和董事会合规召开、保障重大事项审议程序合规[3] - 明确董事会秘书承担内外部有效沟通的职责,包括与投资者、董事、内部组织机构及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络[3][4][7] 健全履职保障 - 信息获取方面,明确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说明,将其履职嵌入经营管理流程[4][28] - 履职平台方面,要求上市公司聘请证券事务代表、设立由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必要保障[1][4][27] - 要求董事会秘书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也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形成监督合力[4][30] - 履职救济方面,规定董事会秘书履职如受到妨碍或合规意见未被采纳,可向监管机构报告[4][31][32] 完善任职管理 -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应具备五年以上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或其他相关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1][13] - 要求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董事会秘书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14] - 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岗位,兼职者应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5][15] - 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禁止情形,包括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管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等[13] 强化责任追究 - 要求上市公司建立董事会秘书履职定期评价及内部追责机制,设定相匹配的考核评价标准[5][18] - 对于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虚假、未按要求审议重大事项等违法违规行为,若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将严格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处罚[5][18] - 具体规定,若上市公司发生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未在指定媒体披露信息、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予以行政处罚[18][19] - 董事会秘书若泄露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将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百九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18] 具体履职要求(信息披露与会议组织) - 董事会秘书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定期报告的编制,汇总形成草案,并建议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披露[8] - 负责及时汇集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编制并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8] - 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进行审查,对异常情形及时核实,发现违法违规的向董事会报告[8] - 负责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及保密工作,维护内幕信息管理制度[9] - 关注媒体报道与市场传闻,及时核实并向董事会报告[9] - 出现需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时,应建议董事长召集;若董事长不能或不召集,应按规定建议其他董事召集[9][10] - 负责董事会会议的记录,确保如实反映会议情况,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程、出席人员、董事发言、表决结果等[10][11] - 出现特定情形(如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及时建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是否召开股东会会议[10][12] - 负责股东会会议的筹备、记录及股东名册管理,定期核实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持股情况[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