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600674)
搜索文档
川投能源(600674) - 北京证券关于川投能源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0-20 17:15
资金募集 -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净额39.940654亿元[2] 资金管理 -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同意对15亿元以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至2025年10月22日[3] - 截至核查日,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11.84亿元[7] - 公司拟对14亿元以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5] 审批情况 -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8] - 保荐人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无异议[19]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7:15
董事会审议事项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30%的事项[4]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的事项[4]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在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事项[4]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但在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事项[4] - 审议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在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事项[4] - 审议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但在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事项[5]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含) - 5%(不含)的关联交易事项[5] 董事会会议召开 - 半年度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或其他适当时间召开[7] - 年度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或其他适当时间召开[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8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 董事会会议通知 - 召开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紧急时可随时通知[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6] - 临时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7] - 会议因故取消,应比原定日期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17] 董事会会议表决 - 非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应在规定表决时限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告知董事[20] 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24] - 审议“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5] - 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董事会其他事项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1] - 决议应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33] 董事会决议执行 - 总经理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或董事会授权事项并汇报执行情况[35] - 董事长有权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35] - 每次会议总经理或有关部门应汇报前次决议执行情况[35] 董事会筹备与规则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董事会筹备和组织工作[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本规则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以外”“以下”不含本数[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7]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0 17:1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股东和股东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股东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议事范围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相应职 权,议事范围如下: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 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以下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 ...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0 17:15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修订) 1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公司党委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节 独立董事 1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十三章 通知和公告 2 第八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占用即冻结"机制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四章 附则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 ...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10-20 17:15
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法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有权提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由3%降至1%[2][10]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2][15] - 股东会部分职权调整,部分改由董事会行使[2] - 董事长辞任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3] 股份相关 -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认购100,077,517股,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认购5,000,000股[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下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3年内转让或注销[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股东会、董事会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撤销[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董事等造成损失时可请求起诉[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书面报告规定删除[7] 控股股东规定 - 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等多项规定[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应维持公司稳定,转让股份遵守规定[8] 担保与会议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要求[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职权有修订变化,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决议[8][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总资产30%以特别决议通过[12] 董事任职 - 部分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形不能担任董事[1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职务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13] - 董事会向持股3%以上股东发函推荐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 - 部分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发挥相应作用[17] - 董事会新增独立董事自查及评估独立性规定[1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及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0] - 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提名任免等向董事会提建议[20] 公司运营 - 公司设副总经理二至五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1]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2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2] 利润分配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论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2]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派发[22] 公司合并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按规定通知债权人[23]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23][2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半年度和年度会议在规定时间召开,议案提前2日递交[33] - 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4]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有特殊要求[35]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2025-10-20 17:15
资金管理 - 公司拟对14亿元以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2][7][10][15] - 2024年10月14日曾审议通过对15亿元以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5] 资金数据 -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118400万元[5] - 公司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00元[4] 产品投资 - 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产品,金额50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50%[6] - 中国银行成都新南支行三款产品,金额分别为20000万、20000万、28400万[6] 合规意见 -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规定[19] -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21]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20 17: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5日10点在成都召开[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5][6] - 审议议案包括修订章程、变更募资投向等[8] 其他信息 - 提案已披露,会议文件10月28日在上交所披露[8][9]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0日[14] - 登记时间为11月3日,地点在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16][18]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0 17:15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发出,10月20日通讯召开[2] - 应到和实到投票监事均为5名[2] 审议结果 - 三项提案报告均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3][4]
川投能源(600674)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10-20 17:15
会议审议 - 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通讯召开,10名董事全参会[2]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等多项提案[3] 资金管理 - 公司继续在14亿内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至2026年10月22日[4] 后续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提案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3]
川投能源(60067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0 17:1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4.29亿元,同比下降11.30%[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1.40亿元,同比增长4.95%[4]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1.40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0.87亿元增长4.9%[17]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60亿元,同比下降16.9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1亿元,同比下降4.54%[4] - 公司净利润为42.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1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18] - 投资收益为43.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18] - 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3611元/股,同比下降17.21%[5]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54%,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5] - 基本每股收益为0.8660元/股,同比下降5.2%[19] 成本和费用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5.61亿元,较去年同期的5.14亿元增长9.1%[17] - 研发费用为0.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18]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7亿元,同比下降11.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7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0%[21][2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4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3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5%[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30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1.4%[22][2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8.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9%[23]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长112.1%,从8.74亿元增加至18.53亿元[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7.03亿元,较年初的17.29亿元略有下降[13] - 长期股权投资为487.52亿元,较年初的464.68亿元增长4.9%[13] - 在建工程为9.03亿元,较年初的3.86亿元大幅增长133.7%[13] - 资产总计688.06亿元,较年初的650.49亿元增长5.8%[13]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88.0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78%[5] - 短期借款为16.30亿元,较年初的29.22亿元下降44.2%[14] - 应付债券为86.00亿元,较年初的53.10亿元增长62.0%[14] 所有者权益变动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43.8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33%[5] - 未分配利润为200.33亿元,较年初的177.62亿元增长12.8%[15] 非经常性损益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影响净利润为1232.76万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