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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 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设副主任委员一名,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副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则,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股东回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 事。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 1页 共 3页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业务重组、对外收购、兼 并及资产出让进行研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1 第一条 为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最 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具有相同 含义。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 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 事项,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 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促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海尔智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4、公司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出现发布或者透露、披露泄露未公开 重大信息、过度宣传误导投资者决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期或 者承诺等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的行为。非得到 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1、树立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 会可设副主任委员一名,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副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 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投资价值和投资风险或者公司 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债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公开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按法律、行政法规、《信息披 露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媒体上公告信息。"存续期"是 指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登记完成直至付息兑付全部完成或发生债务融资工具债权 债务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期间。 公司披露信息时,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 事件实质,不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标准 第七条 在公司准备发行或已发行且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公 司应依据本制度履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债券 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 规范运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事务自律监管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德国证券交易法案》《欧洲反市场操纵规则》《法 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述境外规则统称"法兰克福交易规则")、香 港《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及《公司条例》(《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 条例》及《公司条例》共同简称"《公司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以下简称"《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 简称"香港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以下简称"《并 购及股份购回守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以及有关法律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即"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 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勤勉尽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
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4-29 22:4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 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