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
搜索文档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1 17: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等资金往来[2]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5] - 关联交易不得形成非正常资金占用[6] 担保规定 - 公司对控股股东等担保需遵守规定[6]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11] - 董事会设防止资金占用领导小组[9] 检查与审计 - 财务部每季至少专项检查一次[10] - 外部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专项说明[11] 清偿机制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以资抵债规定 - 以资抵债资产须属同一业务体系[13] - 以资抵债审计和评估报告应公告[14] - 以资抵债方案须经股东会批准[14] 责任追究 - 对协助侵占责任人视情节处分[12] - 公司追讨关联人造成损失并追责[1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11] 股份变动管理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减持计划[12] - 减持完毕与否均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2]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审计工作安排 -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由审计委员会等与事务所协商确定[2]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3] 报表审阅与审议 - 审计委员会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报表并形成意见[2] - 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2] 事务所管理 - 关注年报审计改聘事务所,改聘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审计委员会评价并提交续聘或改聘议案[3] 信息管理 - 审计委员会沟通情况书面记录并报监管部门[3] - 相关人员年报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规程实施 -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工作原则与沟通内容 - 投资者关系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工作开展方式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11]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11] 股东会相关 - 考虑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2] 股东权利支持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14] 投资者说明会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等[16]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18]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形成书面记录,参与人员和董秘签字确认,有条件可录音录像[27]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信息泄露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8] 平台互动 - 指派专人查看上证e互动平台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回复[28] 工作组织协调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0] - 证券部负责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1]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34]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4] 培训与制度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培训[39] - 制度自2025年12月11日起生效实施[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5] 知情人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档案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2]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2] - 核实问题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6] 违规处理 - 违规受处罚报送结果备案并公告[16] - 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将处罚、要求赔偿[16] 制度相关 - 制度2025年12月11日发布,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人员补选 - 成员辞任致人数低于法定最低,董事会60日内补选[6] 职责权限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关注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情况[11]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其报告工作[12] 报告出具 - 公司据内审资料、经其审议通过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3] 检查工作 - 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4]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15] 会议安排 - 每季度召开一次,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9] - 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信息披露 - 披露年报时在网站披露其年度履职情况[23] - 履职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3] - 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并说明理由[23] 生效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管理层任期与离职 - 总经理班子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3] - 任期未满自愿辞职,总经理提前1个月向董事会书面申请,其他成员向总经理书面申请[5]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16] - 各部门或子公司需提前3天向总经理办公室申报议题[16] 其他规定 - 会议材料存档期限为10年[18] - 总经理及高管履职不当问责,离任须审计[21][22] - 细则可修订、补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4][26][27]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7:32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和《梅花生物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梅花生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 ...
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1 17:32
梅花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梅花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 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