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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600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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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江高科: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4-08-23 17:39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4-03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 业信息披露》要求,特此公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 1. 2024年1--6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项目储备。 2. 2024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19.42万平方米,竣工项目 面积50.79万平方米。其中2024年4—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19.42万 平方米。竣工面积22万平方米。 3. 2024年1--6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7.26亿元,2023年同期公 司实现销售收入0.23亿元。 其中,公司2024年4--6月公司未实现销售收入。 4. 2024年6月末,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150.7万平方米。2024年1--6月公 司房地产业务取得租金总收入4.85 ...
张江高科(600895)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3 17:39
业绩情况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2.25亿元,同比增长126.54%[16] - 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亿元,同比下降32.13%[16]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45亿元,同比下降37.89%[16] - 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24.2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0.11%[16] -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7元,同比下降32.00%[17] - 2024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08%,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业绩下滑主要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16][17] 公司发展 - 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市场变化,推动业务转型升级[5][6] - 公司作为张江科学城的重要开发主体,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机遇,加速集聚全球创新要素,强化科学城的创新策源力[20] - 公司在产业培育与集聚、资本经营及公司内部运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独特优势[21] - 公司通过打造全生命周期空间载体,为科技企业提供从孵化加速到研发办公的全产业品线空间载体[20] - 公司布局全产业链的投资基金,发挥国企创投功能,以直投+基金的方式带动市场资源助推企业发展[20] - 公司提供无限链接的创新服务,汇聚创新资源,全力打造张江科学城的创新生态圈[20] - 公司引进集成电路重点企业7家,新增内资企业136个,新引进央企、民营500强、地方国企项目及龙头企业7个[23] - 公司建设张江科学城内首个"芯片测试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方面培育能力[23] - 公司累计产业投资规模达94.41亿元,同比增长8.36%[24] - 公司继续做强895孵化器,孵化全球一流人才,培养本土高科技企业[24] - 公司获取康桥汇康天地地块项目,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拓展区[25] 财务情况 - 公司本期空间载体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26.54%[28] - 公司本期空间载体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70.94%[28] - 公司本期支付的销售服务费、中介机构服务费以及广告费较上年同期增加95.19%[28] - 公司本期园区综合开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7.89%[28] - 公司上期转让持有的联营企业股权产生投资收益4.12亿元,而本期无此业务,导致投资收益减少131.76%[28] - 公司本期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有所上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33.42%[28] - 公司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增加,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94.48%[28] -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37.94%[28] - 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2.13%和32.33%[28]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增加422.40%,主要为持有的理财产品增加[33] - 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99.28亿元人民币,其中理财产品、权益工具投资和基金投资分别为5.80亿元、21.71亿元和71.77亿元[40] -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7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7.78%[42] - 公司主要参股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41亿元人民币[42] 公司治理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解决同业竞争[60]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诚信问题[62] -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租赁办公楼,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3.68元[64] -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75%[76]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59%[77]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2%[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0.60%[77] 融资情况 - 公司发行了多期公司债券,包括创新创业绿色专项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84] -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84] -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率在3.00%-3.68%之间[84] -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84] -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余额合计为35.8亿元[84] - 公司发行的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8亿元,已全部用于上海元界智能科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投资[91] 新能源汽车业务 - 公司多款新能源汽车车型研发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创新打造了"一横三纵"的研发体系[92] - 公司已拥有三款量产车型,分别是L7、智己LS7和智己LS6[92] - 2023年12月公司首次单月销量破万辆,2023年全年销量达38253辆,同比增长649%[92] - 2024年1-6月公司销量达22452辆,同比增长近130%[92] - 公司新能源汽车项目具有能源节约效益和污染物减排效益[95][97] 会计政策 - 公司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财务报表[130][131] -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投资性房地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等会计政策根据业务特点制定[131] - 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证监会信息披露要求[132] - 公司以12个月作为营业周期[133] - 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134] - 公司制定了重要性标准用于确定重要会计事项[135] 企业合并 -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138] -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139]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140] 金融工具 - 本集团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50] -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决定其分类[151] -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158] -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需要评估,逾期超过30天确定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162] - 金融资产在借款人不大可能全额支付或逾期超过90天时认定发生违约[162] 存货 -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72] - 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超出相关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按一般销售价格计算可变现净值[173] 长期股权投资 - 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177] - 公司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179] 投资性房地产 - 公司将持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房地产划分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并计提折旧[182,183] 固定资产 - 公司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184] -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18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直线法,折旧年限为3-63年不等,残值率为3-5%[187] 在建工程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建工程成本包括工程用物资、直接人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等[189]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借款费用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期间予以资本化[190] 无形资产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为3-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193] 长期待摊费用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装修费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为5-15年[196] 职工薪酬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职工薪酬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197,198,199] 预计负债 - 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预计负债[1] - 预计负债初始以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1] - 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1] - 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1] - 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调整至当前最佳估计数[1]
张江高科: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告
2024-08-23 17:39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24-03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6,270,326.71 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司 2024 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 行现金分红。本次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 1,548,689,550 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人民币 0.52 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 80,531,856.6 元,占 2024 年上半年 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2 元(含税) 本次中期现金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
张江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公司下属 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会 议材料收集审核、会议通知与召开、会议决议起草等工作;(二)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材料准备工作,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 议。 第三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及 ...
张江高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 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适用于下述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张江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名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 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管理,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提名委员会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提名委员会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会议材料汇总 审核、会议通知与召开、会议决议起草工作等;(二)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名委 员 ...
张江高科: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公司紧紧围绕"大力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坚决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目标要求,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共 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如下: 一、助力科技创新,加快转型发展 近年来,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 价值创造、提升产业服务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以集成电路为核心领域,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等高潜能未来产业为储备,逐步实现"科技产业投资控股集团"的战略转 型目标,并把深耕产业作为公司的使命与职责,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新动力。 (一) 科技产业投资 2024 年,公司将充分发挥张江高科园区品牌和产业基因优势,锁定集成电路等硬 科技领域作为主要赛道,通过投孵联动培育项目、深入产业链找寻项目、打造基金 矩阵覆盖项目、延伸投后赋能项目等方式不断助力产业技术实现突破 ...
张江高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建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张江高科技 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管理,公司下属 ...
张江高科: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 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升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经营发展要求,公司拟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在张江大厦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 6 名,实际参加董事 6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全体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张江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2024-08-23 17:3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