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6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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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长江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6 17:49
报告披露 - 公司拟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3] 业绩说明会 - 2024年9月2日10:00 - 11:00召开,方式为现场 + 视频[3][5] - 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07[3][5] - 视频平台为小鱼易连,会议号9025025012、密码600900[3] 投资者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1日前将问题发至邮箱cypc@cypc.com.cn[3] 联系人信息 - 业绩说明会联系人是蔡强,电话027 - 82568537,传真027 - 82568544[5][6]
长江电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文中)
2024-08-16 19:08
独立董事提名 - 提名人提名李文中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具独立性[4] 被提名人条件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工作经验[2]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等[4] - 兼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具备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全职经验[6] 声明时间 - 提名人于2024年8月16日作出声明[7]
长江电力: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
2024-08-16 19:07
股东与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主要股东指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6]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股东大会选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4]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7] 独立董事会议与工作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1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2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1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5]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5]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信息[2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7]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7]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7] 独立董事津贴与制度执行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披露[27]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7]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大会通过[29][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参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长江电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文中)
2024-08-16 19:07
独立董事任职经验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 - 需具备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6] 独立性限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最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最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兼任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3家[4]
长江电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正运)
2024-08-16 19:07
提名信息 - 提名人是长江电力董事会[2] - 提名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7] 被提名人资格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6] - 已通过公司资格审查[6]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任职人员不具独立性[3][4]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不具独立性[4]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有不良记录[4]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6 19:0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应到12人实到8人委托4人[1] - 决定于2024年9月3日在湖北武汉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发行公司债券、降低清能集团股权挂牌价格等多项议案[1][4] 人员调整 - 提名李文中、孙正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必贻等三人不再担任[4][5] 债券发行 - 发行公司债券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事项办理完毕,可决定终止或延长[4] - 授权总经理办理发行方案等相关事宜[1][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10]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李文中、孙正运)
2024-08-16 19:07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1] - 提名李文中、孙正运为候选人,其符合任职要求[1] - 相关议案将提请董事会审议[1] 信息发布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发布于2024年8月14日[2]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6 19:07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3日9点30分召开[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3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3日[11]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8号4205会议室召开[3]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2层2215室[15] 议案情况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3项,累积投票议案1项,应选独立董事2人[7] - 各议案已披露时间为8月16日[7]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21] - 投资者持有100股股票,不同议案有不同表决权[22] - 投资者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候选人[22]
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08-16 19:07
项目情况 - 湖南攸县广寒坪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180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9.14亿千瓦时,年抽水电量约25.52亿千瓦时,综合利用效率约75%[15] - 该项目静态投资约89.31亿元,总投资约109.97亿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约4961元[15] - 工程施工总工期78个月,2024年12月主体工程开工,2029年9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30年12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15] - 按相关边界条件测算,容量电价为603元/千瓦,年容量电费约10.85亿元[17] 债券发行 - 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21] - 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非可续期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22] - 债券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开发行、分期发行,无担保[22][23] -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负债、补充流动资金、股权投资等[25] - 发行事宜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获批准则延至确认有效期届满之日[26]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为发行授权人士,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至事项办理完毕[28][31] 制度修订 -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制度》共六章三十七条[3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36][42][47] - 公司主要股东指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0] - 特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1][43]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任期内不得无故免职[43][4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连续2次未出席应提议解除职务[45][46]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至少保存10年,公司提供材料至少保存5年[48][49]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50] 人员调整 - 张必贻、文秉友、燕桦担任独立董事职务超六年需调整[52] - 拟提名李文中、孙正运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52] - 李文中为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有电力公司财务任职经历[53] - 孙正运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有电力系统多岗位任职经历[53][54]
长江电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正运)
2024-08-16 19:0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亲属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符要求[3]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需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需核实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6]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