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6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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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力: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9: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29日,2018年6月11日A股股票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代码为601330[9] 激励计划人员与股份 - 激励对象不超过220人[20] - 拟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3.0%[22] - 首次授予3970万股,占总股本2.85%;预留210万股,占总股本0.15%,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5.02%[22] - 董事长乔德卫获授130万股,占授予总数3.1100%,占公司股本0.0933%[23] - 多位副总经理等获授8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1.9139%,占公司股本0.0574%[24] - 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获授2090万股,占授予总数72.73%,占公司股本2.18%[24]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26]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27]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28] - 公司不得在特定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29]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31]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3%,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1]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3%,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2]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34%,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相应登记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2] 激励计划价格与考核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25元[35] - 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45]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15%,即净利润不低于7.11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12%,即不低于6.92亿元[46] - 2027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0%,即净利润不低于7.42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16%,即不低于7.17亿元[46] - 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不低于25%,即净利润不低于7.73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20%,即不低于7.42亿元[46] - 2026 - 2028年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均不低于8.2%,触发值均为目标值的80%[46]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目标值不低于11.44亿元,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 202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目标值不低于11.93亿元,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 202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目标值不低于12.42亿元,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 2026年供汽量目标值不低于49.29万吨,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 2027年供汽量目标值不低于51.43万吨,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 2028年供汽量目标值不低于53.58万吨,触发值为目标值的80%[46] 激励计划流程与要求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8]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尚需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59]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59]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59]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激励方案前,需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正式批复[59] - 激励计划须经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59] - 公司已在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及时公告必要文件[61] - 激励对象参与计划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62] 激励计划目的与资格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将各方利益结合[6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具备实施计划的主体资格,履行了现阶段必要法定程序[65]
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4-12-20 19:17
激励计划主体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骨干人员,主体资格合法[2] 计划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及安排合规[3][4] 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吸引人才和公司长远发展[4]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认为不损害股东利益[4]
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12-20 19:17
业绩数据 - 2023 - 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928.14万元、74476.73万元、69778.59万元[6] - 2023 - 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95554.85万元、456711.79万元、505688.94万元[6] - 2023 -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767.71万元、120958.18万元、51491.77万元[6] - 2023 - 2021年末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分别为2253726.56万元、2267744.02万元、2021446.60万元[6] - 2023 - 2021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0.45元/股、0.53元/股、0.50元/股[6] - 2023 - 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31%、10.64%、11.06%[6]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拟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39345.26万股的3.00%,首次授予3970万股占2.85%,预留210万股占0.15%,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5.02%[2][18][19]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2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6.57%[16] - 董事长乔德卫获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总数3.1100%,占公司股本0.0933%[2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72个月[25]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各解除限售期比例分别为33%、33%、34%[3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25元[35]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48] 业绩考核目标 - 2026年业绩考核触发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净利润不低于6.92亿元等[50]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净利润不低于7.11亿元等[50] - 2027年业绩考核触发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净利润不低于7.17亿元等[50] - 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不低于7.42亿元等[50] - 2028年业绩考核触发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净利润不低于7.42亿元等[50] - 2028年业绩考核目标值: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利润不低于7.73亿元等[50] 其他要点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高级管理人员共10人[7][8][10] - 选取中信证券行业分类标准“CS环保及公用事业”中30家业务构成相近、具备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55] - 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成本为3.20元[76]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70万股,总成本为12704.00万元[80] - 2025 - 2029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会计成本分别为3430.08万元、4573.44万元、3001.32万元、1429.20万元、269.96万元[80]
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12-20 19:1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 色动力"或"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完善公司治理,保持公 司在人才竞争中的优势,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股东价值的 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利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建立 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定《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旨在明确绿色动力内部相关机构和部门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及实施环节的管理权责,合理搭建管理 制度和流程,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公司内部严格按照本办法中规定的内容对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进行管理,相关机构和部门积极配合协作,有效推动激励计 划的实施, 制定本激励计划坚持下列三个原则。 一、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 二、坚持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风险与收益相对称,适度强化对公 司管理层的激励力度。 二、公司董事会 (一)负责审核薪酬与 ...
绿色动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0 19:17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3]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8]
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12-20 19:17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 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三条 考核原则 第四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 象。 第五条 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 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 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二章 考核实施 第六条 考核要求与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考核对象的 ...
绿色动力: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0 19:17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421名,代表股份847,691,972股,占比60.8339%[10] - 现场参会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741,536,067股,占比53.2157%[11] - 网络投票股东416名,代表股份106,155,905股,占比7.6182%[12] - 中小投资者股东417名,代表股份29,020,887股,占A股总数2.9341%[1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46,027,572股,占比99.8037%[18] - 中小投资者股东同意27,356,487股,占比94.2648%[18]
绿色动力: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2-20 19:17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4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39,345.26万股的3.0%[8][29] - 首次授予39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5%[8][29] - 预留2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5%,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5.02%[8][29]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220人[24] - 董事长乔德卫获授130万股,占授予总数3.1100%,占公司股本0.0933%[30] - 多位副总经理等获授80万股,各占授予总数1.9139%,占公司股本0.0574%[30] - 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超过209人)获授3040万股,占授予总数72.73%,占公司股本2.18%[3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9][32]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终止计划[33] -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超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33]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比例 -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35]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3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3%[36]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34%[36] 价格相关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3.25元[41]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计划草案公布日,不得低于相关价格较高者的50%[42]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应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不得低于相关价格较高者的50%[43] 业绩考核指标 - 激励计划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6 - 2028年,每年考核一次[49]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触发值不低于12%(不低于6.92亿元),目标值不低于15%(不低于7.11亿元)[50] - 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8.2%[50] - 202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11.44亿元[50] - 2026年供汽量触发值不低于目标值的80%,目标值不低于49.29万吨[50] - 2026年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项目数量新增1个[50] 成本与调整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3970万股,总成本12704.00万元,2025 - 2029年分别影响成本3430.08万元、4573.44万元、3001.32万元、1429.20万元、269.96万元[74]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按公式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62][63][64][65]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需经北京国资公司审核通过、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0][106]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3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将不低于获授量的20%锁定至任期期满考核合格后解除限售[39]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不得授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6][48]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得授予或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46][48] - 激励成本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4]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级分为称职及以上、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50%、0%[58] - 选取中信证券行业分类标准“CS环保及公用事业”中30家业务构成相近、具可比性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标企业[55] - 若公司有增发等导致净资产变动,考核时剔除变动额及相应收益额;调整会计政策,采用调整前口径[53]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除公司董事等人员外其他股东投票情况应单独统计披露[7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拟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变更需股东大会决定且不得提前解除限售和降低授予价格[85]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拟终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终止需股东大会决定[85][86] - 公司应回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公司法》处理,回购前需向证券交易所申请[87]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及财务资助[89]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获授股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等[90] -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等税费[90]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登记过户后享有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90] - 激励对象需返还因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获授的股权激励全部利益[91] - 公司出现7种情形时激励计划终止,已授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回购[93] - 公司出现2种情形时激励计划继续执行[93] - 激励对象辞职等情况,已达条件部分半年内可解锁,其余按规定回购[96] - 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离职,按实际服务年限折算可解锁股票数量[96]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持股人员,未解锁股票按授予价回购并付息[96] - 激励对象发生6种情形需返还收益,未解锁股票按规定回购[96][97] - 公司增发新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做调整[102]
绿色动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20 19:17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21人,A股419人,H股2人[4] - 出席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847,691,972股,A股707,372,401股,H股140,319,571股[4][6] - 出席股东持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8339%,A股50.7640%,H股10.0699%[6] - 公司在任9名董事、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出席会议[9] 议案表决 - 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普通股合计同意票数846,027,572股,占比99.8037%[10] - 5%以下A股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数27,356,487股,占比94.2648%[11]
绿色动力: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12-12 17:09
会议信息 -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2月20日14:30在深圳南山区举行[10] 审计机构变更 - 公司拟终止聘任普华永道中天,聘任立信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2] 立信情况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等[13] - 2023年业务收入50.01亿元,审计业务35.16亿元等[13] - 2023年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8.32亿元[14] - 2023年末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15] - 近三年受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等,涉及75名从业人员[18] 项目人员 - 项目合伙人秦劲力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9] -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等近三年无因执业受刑事处罚情况[21] 诉讼情况 - 投资者诉立信与金亚科技等案余1000多万在诉讼,保险可覆盖[17] - 立信对保千里案承担15%补充赔偿责任,保险可覆盖[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