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6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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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石油(60335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21:07
财务表现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807,278,398.98元,同比下降7.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16,663.30元,同比下降24.5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532,642.08元,同比下降213.01%[4] - 总资产为2,178,839,509.77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97%[5] - 公司净利润为9,186,422.58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5] 股东情况 - 持股最多的股东为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为72,371,000股,占比41.7%[8]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晏喜明持股24,271,000股,赵尊铭持股13,266,000股[8]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9] 资产状况 - 公司流动资产总额为805,393,898.01元,较上期有所下降[12] - 公司固定资产为333,480,437.59元,无形资产为326,695,258.90元,使用权资产为558,653,300.49元[12] - 公司流动负债合计为275,141,193.58元,较上期有所减少[13] 现金流量 - 货币资金变动比例为73.87%,主要原因是本期赎回结构性存款[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532,642.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6,301,591.03元[16]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023,590,291.87元,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21,122,933.95元,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17]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8,591,429.57元,较上年同期改善224,466,612.48元[18]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24-04-26 21:07
1、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为相 互提供担保。 2、公司严格遵守监管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风险。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发表独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莉萍(独立董事): 何海龙(独立董事): 邓小毛(独立董事): 2024 年 4 月 25 日 2 ...
和顺石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26 21:07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600 1391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15Z0108号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2023年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15Z007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和顺石油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湖南 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0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2024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为确保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资金计划,公司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上综合授信总额用于办理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打包贷款、应收账款保理、 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0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60.64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5,542.5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后金额 1,465.13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 毕,未有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 |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 | | | 840,774,385.53 | | 减:截至 2023 年 31 | 12 | 月 | 日募集资金累计支出金额 | | 855,425,691.63 | |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 | | | | 527,031,093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21:07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自接受委托后,2023 年 11 月对和顺石油财务状况进行了 预审。主要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审计风险, 确定年报审计的重点领域和主要环节,与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财务部门协商 确定审计计划,并就预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 2023 年 12 月 28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和顺石油及其子公司的现金、固 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存货进行了盘点。 从 2024 年 2 月 26 日--2024 年 3 月 26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和顺石油及 其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规范,完成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与 财务部门、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进行沟通、汇报,就审计中的有关 问题进行协商,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从 2024 年 4 月中旬--2024 年 4 月下旬,按照质量控制和审核规范,整理、 完善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程序,与财务部门作最后沟通,出具正式报告。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期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2024 年 3 月 1 ...
和顺石油:《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21: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对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等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 后,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监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 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二)具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21:07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二段 58 号和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至 2024 年 5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 ...
和顺石油:和顺石油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4-04-26 21:07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莉萍(独立董事): 何海龙(独立董事): 邓小毛(独立董事): 2024 年 4 月 25 日 2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 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过往的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一直遵 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同时,公 司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将关于公 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附后) 1 ...
和顺石油: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6 21:0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 | | | 释义 3 | | --- | | 一、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4 | |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容 5 | | 三、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9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11 | | 五、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 六、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11 | |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2 | | 八、结论意见 12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和顺石油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石油"或"公司")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就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