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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6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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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05-21 19:2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股票简称:海目星 股票代码:68855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公 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 自行负责; ...
海目星: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4-05-21 19:2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发行人"或"公 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 荐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已就审核问询函 中提到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 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 舍五入所致。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加粗) | 审核问询 ...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5-21 19: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1-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发行保荐书 目 录 | 声 ...
海目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豁免版)
2024-05-21 19:2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I272 号 7-2-1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4]第 ZI27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2023〕17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或"本所")作 为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发行人"、"申 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计机构, 对问询函中提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 下: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2、本问询问题的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第 1 页 7-2-2 问题 1.关于前次募投 根据申报材料:(1)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包 ...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5-21 19: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五月 | 目 | 录 | 1 | | --- | --- | --- | | 声 | 明 | 2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 | 12 | |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5 | | | | 四、保荐人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16 | | | | 五、保荐人承诺事项 | | 17 | | 六、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 | 18 | | 七、保荐人对发行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 | 19 | | 八、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 20 |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 ...
海目星:公司公告点评:中红外飞秒激光技术重大突破,开启医疗应用新篇章
海通证券· 2024-05-21 16:32
技术创新 - 公司在中红外飞秒激光技术及其在医疗应用领域取得重大突破[1] - 公司研发的长波红外连续可调谐飞秒激光器得到认可[2] 人才结构和研发投入 - 公司在人才结构优化和研发投入方面表现出色[4] 财务展望 - 海目星2026年预计总营业收入为7166.50百万元,同比增长15.35%[8] - 公司2024年预测PE估值为18-22倍,合理价值区间为34.02-41.58元/股,预计2024年EPS为1.89元[8] - 可比公司中,帝尔激光2024年预估PE为23.50倍,PB为4.16倍,股价为55.02元[9] 未来展望 - 海目星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营业总收入预计逐年增长趋势[10] - 海目星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每股收益预计逐年增长[10] - 海目星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净利润率预计逐年提升[10]
海目星:关于公司在中红外飞秒激光技术及其在医疗应用领域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公告
2024-05-20 16:04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在中红外飞秒激光技术及其在医疗应用领 域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40 1 2-20 µm 的中红外属于一种非常特殊的电磁波波段,它和我们常常用到的可 见光和近红外波长不同,几乎所有分子的共振峰都落在中红外波段。分子共振是 指在正常情况下的分子不是静止不动,而是在做规律的简谐振动,它在做拉伸、 旋转、扭曲运动,而这些简谐共振都具有特定的频率、能量和波长,因此这些特 异性的共振波长被称为"分子指纹峰",这些频率就对应了中红外波长。而生物分 子也有各类特异性的指纹共振峰,并且都落在中红外波长范围内。因此通过对不 同分子共振峰的中红外激光辐照,可使分子结构发生改变。 由于这一特性使得近年来中红外飞秒激光开始被应用到生物医学中,但大部 分的研究尚集中在生物分子的光谱学探测领域,还未开展中红外飞秒脉冲与生物 组织作用的相关研究。更特殊的是 6 µm 到 9 µm 的 ...
海目星:公司年报点评:业绩有所承压,海外布局及新业务领域开拓值得期待
海通证券· 2024-05-17 09:0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收入为48.05亿元,同比增长17.03%[1] - 公司2023年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29.21%和6.66%,同比变动-1.29/-2.49pct[2] - 公司2023年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为5.14%/5.73%/11.24%/0.02%,同比变动+0.31/+0.87/+1.19/-0.63pct[3] - 公司2023年Q4费用率为25.93%[3] - 公司2023年全年新签订单约48亿元,截至年底在手订单约75亿元[5] - 公司2022-2026年营业收入、净利润、EPS分别为4105/4805/5391/6213/7166百万元、380/322/386/461/556百万元、1.87/1.58/1.89/2.26/2.73元[6] - 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营业总收入预计呈现逐年增长趋势[21] - 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每股收益预计逐年增长[21] - 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净利润率预计逐年增长[21] - 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资产负债率预计逐年下降[21]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2025/2026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86/4.61/5.56亿元,同比增长19.8%/19.5%/20.8%[8] - 公司加大海外布局,已在欧洲、北美、亚洲等多地设立8家海外子公司[7] - 公司持续研发新产品,推出具备行业竞争力的产品,如微凹双面同步涂膜机、高速激光清洗机等[7] - 公司在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持续发展,海外市场表现亮眼[10] - 公司风险提示包括新业务拓展不及预期、扩产缩减带来的订单及业绩下行风险、行业竞争加剧、回款风险[9] - 公司2024-2026年动力电池及储能业务营收预计平稳增长,毛利率有望稳中略升[12]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钣金激光设备领域收入同比增长,毛利率稳定[13]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3C消费类电子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收入同比增长,毛利率为12.00%[14]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新型显示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收入同比增长,毛利率为15.00%[15] - 公司预计2024-2026年光伏行业激光及自动化设备领域收入同比增长,毛利率为36.00%[17]
海目星: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
2024-05-16 18:28
一、投资项目概述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于2024 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 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新建高端激光与 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 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 公告》。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39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 4、出让价款总额:人民币4,170万元 5、付款方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一 次性付清国有建设 ...
海目星(688559) - 海目星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05-01
2024-05-14 17:28
公司概况 - 海目星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激光技术创新型企业,未来业务主要集中于工业激光自动化和医疗激光两大领域[2]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收约10.48亿元,同比增加17.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136万元,同比增加31.01%;基本每股收益0.2元,同比增加25%[2] 业务结构 - 公司2024年营收主要来自于75亿在手订单的交付验收结转,其中锂电、光伏和消费3C业务占比分别为5:3:2[3] - 公司在锂电池、光伏和医疗激光等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2][6][11] 订单情况 - 公司新签订单中锂电的海外订单增长远超国内订单[7] - 公司在3C、锂电池和光伏领域均有新技术订单和海外订单增长[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75亿元,预计2024年大部分将完成验收交付[14] 发展策略 -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费用5.4亿元,占营收比重较高[10] - 公司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先后成立多家海外子公司[10] - 公司正在申请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预计今年下半年和明年下半年可以分别获得[13] 市值表现 - 公司目前市值低迷主要受行业周期性影响,但公司相信通过技术实力和业绩实力来证明自身的真正价值[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