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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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5 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3 月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二、董事会召集人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 1 页,共 6 页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按公司规定程序履行职务的董事召集并主持。 三、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
德赛电池: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20:47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黎明、宋文吉、李晗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吴黎明、宋文吉、李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德赛电池: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5 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非经营性 |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 年期初 | 2023 年度占 用累计发生金 | 2023 年度 占用资金 | 2023 | 年度偿还 | 2023 年期 | 占用形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 | | | | | 末占用资 | | 占用性质 | | | | | | | 额(不含利 | 的利息 | | 累计发生金额 | | 原因 | | | | | | | 额 | 息) | (如有) | | | 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 无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 ...
德赛电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黎明)
2024-03-25 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吴黎明,工学硕士,教授。1981 年 1 月起在广东工业大学(前身为广东机械 学院)任职,历任机械系教师、机电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所所长、教授、 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等职,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教授、机电工程学院系主任;2019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吴黎明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2023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
德赛电池: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5 20:47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4-016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 ...
德赛电池: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5 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4210 号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录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页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421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
德赛电池: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
2024-03-25 20:4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 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 --- | --- | | 文版章程为准。 | 文版章程为准。 | | 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 | 第二百二十五条 章程所称"以上"、"以内"、 | | 内" ...
德赛电池: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3-25 20:47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期内,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投资业务。针对银行 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已严格控制合作银行范围,选择资产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 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为合作对象,并对合作银行范围内的理财产品进行了 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短的银行理财产品。报告期 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6590 亿元,期末余额为人民 币 0.8900 亿元。 2024 年 3 月 26 日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 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
德赛电池: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5 20:4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下同)执行会计 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审 计事务所。下同)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 公正执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 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公司不能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 ...
德赛电池: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5 20:4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420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 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4209 号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