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高环能(000803)
icon
搜索文档
山高环能(000803)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88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股票,1998年3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6,296,153元[7] - 公司经批准首次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500万股[12]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份总额466,296,153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发起人及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公司成立或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担保相关规定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37][38][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3]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9] 高级管理人员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90]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9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8] 章程相关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包括法律变更、情况变化、股东会决定[127]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127] - 董事会依股东会决议和审批意见修改章程[127]
山高环能(000803) - 总裁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总裁提名副总裁等,董事会决定任免[7][8] 运营决策 - 总裁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及办公会议[6][7] - 投资项目经审议批准实施并审计[7] 责任考核 - 总裁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并担相应责任[10][11] - 总裁考核奖惩办法由董事会另订[14]
山高环能(0008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负责人,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3][14]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相关机构和个人[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8] 沟通方式与信息披露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官网等多种[8] - 指定法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媒体[7] 特定活动安排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实施融资计划时可举行路演进行网上直播推介[12] 重大事项沟通 - 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项沟通机制,制订重大方案时充分征询意见[13] 工作内容与规范 - 明确工作内容含投资者沟通、诉求处理等[15]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15] 工作开展与人员要求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开展工作[16]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7] 具体工作执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17] - 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并处理相关信息[17] - 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日内编制记录表并刊载[18]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8] 时间限制与制度实施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十五日内接受调研采访[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山高环能(000803)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顾问[5]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使用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到期归还专户[12][13][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10][26] - 超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0] 资金用途变更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取消原项目等视为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8] 其他规定 - 发行证券购买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16]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20] - 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等顺序使用超募资金[21]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以上,使用需审计等多方审议通过[22]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制度规定程序履行[2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净额1%,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年报披露[23] 监督检查 - 审计中心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并报告[2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鉴证[25] - 保荐人或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报告[27]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审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8] 办法实施 - 办法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30]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山高环能(0008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委员产生与选举 - 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会议规则 - 通知时限不少于3日,紧急情况除外[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会议记录与报送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18] 职责与细则执行 - 负责拟定选任标准程序并提建议,选任经审查提交审议[7][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山高环能(00080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战略委员会职责 - 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建议[8] 战略管理委员会职责 - 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提供资料[11] 会议相关规定 - 不定期会议,通知时限不少于会前3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6] - 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董事会[17]
山高环能(00080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董事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度[2]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董事会和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 提案与票数规则 - 特定股东提提名董事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10日前提出[7] - 选举独立董事票数按规则计算[10] - 选举非独立董事票数按规则计算[11] 当选与补选规定 - 董事候选人得票超半数当选[13] - 当选人数不足规定需再次选举缺额董事[14]
山高环能(0008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如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需获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5]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召开则5日内发出通知[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处理[14][15]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股东[21] 股权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其他规定 - 董事候选人需披露相关工作及关联关系情况[1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1]
山高环能(0008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正常 运转与健康发展,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人才市场的现状,统筹规划并逐步推行科 学、先进的激励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 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裁提请 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选 ...
山高环能(0008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20:0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使广大股东获得公开、公平、公正的信息;为了进一步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保障广大股东的利益和权益,加大对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子(分)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以及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 人(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 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 职责,导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年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