铖昌科技(00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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铖昌科技(001270)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30 00:00
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87,353,971.81元,同比增长3.44%[25] - 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9,707,857.22元,同比下降39.96%[25] - 公司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为16,567,943.8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62,277.77元[26]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9,796,741.16元,较上年同期20,611,835.75元有所下降[26]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大幅增长,导致净利润下降[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42.67万元,同比下降186.44%[4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本期净增加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2,245.45万元,同比减少97.87%[45] - 公司投资收益为1,836,493.16元,占利润总额的2.30%,主要来源于购买理财产品[68] - 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290,821.92元,占利润总额的2.87%,主要来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68] 产品与生产 - 公司2023年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长165.13%,销售量增长50.83%[25] - 公司2023年芯片产量约132万颗,较上年同期增长165.13%[31] - 公司2023年完成生产经营场所搬迁,新场所建筑面积为6,751.75平方米[31] - 公司2023年产品结构丰富,导致营业收入增长低于销售量增长[25] - 公司机载领域产品逐步进入量产阶段,成为新的成长点[29] - 公司T/R芯片在地面、机载及卫星通信领域的销量快速增加,导致营业成本相应增加[61] - 公司T/R芯片产品存货余额高,面临存货跌价风险[153] 研发与技术创新 - 公司2023年研发投入金额为68,030,275.08元,同比增长57.18%,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3.67%[41] - 公司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为99人,同比增长32.00%,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为47.60%[41] - 公司持续进行卫星通信T/R芯片解决方案的迭代研制,重点研制高宽带、高集成度、轻量化、多功能化、多波束、低功耗MMIC系列产品[56] - 公司已系统性掌握T/R芯片的核心技术,并建立起完整的科研、生产销售、供应链及人才培养等体系能力,已形成较强的先发优势[135] -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并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132] 客户与市场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228,705,953.8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79.60%[37] -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228,705,953.8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79.60%[62] - 公司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下属单位,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总额增长较快,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110] - 公司T/R芯片业务收款周期较长,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113] - 公司已与主要客户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继续研发新产品、开发新客户、拓展新业务领域[114] - 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相控阵雷达、卫星通信等领域优质客户,加强业务合作深度,扩大销售规模[128] - 公司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下属单位,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新产品研发、新客户开发、新业务领域的拓展进展不利,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132] 供应链与采购 -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为161,227,663.73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91.33%[62] - 公司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主要由于业务订单增长和原材料采购增加[67] - 公司部分重要元器件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核心原材料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供应,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订单交付产生不利影响[133] - 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155] 募投项目与资金管理 - 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0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5.09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2.69亿元[120] - 新一代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3.997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2.114亿元,投资进度52.88%[121] - 卫星互联网相控阵T/R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94亿元,截至2023年末累计投入5778.4万元,投资进度52.84%[121] - 公司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596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0]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6,121.70万元,同比减少110.6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及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66] - 公司将加强募投项目管理,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159] 公司治理与股东关系 - 公司2023年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确保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作[144] - 公司2023年共召开6次监事会,确保监督机制有效运行[145]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公平知情权[147] - 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未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144] - 公司报告期内共召开6次董事会[168]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1.24%[175]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61.81%[17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张迎春、吕丞任期满离任,马广富、王申博被聘任[179]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及主要工作经历[181][182][183][185]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86] -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87] - 公司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与良性互动,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咨询方式听取投资者建议[191] -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191] -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191] - 公司建立了包括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流程在内的完整业务体系,并独立规范运营[193] - 公司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193] - 公司已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任期自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止[198] - 原独立董事张迎春先生、监事吕丞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相应职务[198] 风险与挑战 - 公司销售回款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长较大[46] - 公司T/R芯片业务收款周期较长,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113] - 公司主要客户为科研院所及下属单位,前五大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新产品研发、新客户开发、新业务领域的拓展进展不利,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132] - 公司所处T/R芯片市场具有一定技术壁垒,相关厂商还需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保密管理体系,取得相关行业资质认证[134] - 公司部分重要元器件的供应商较为集中,若核心原材料供应商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供应,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订单交付产生不利影响[133] - 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155] - 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到期或变化,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58] 未来规划与战略 -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迭代升级已有产品系列,提升产品竞争力[105] - 公司将以战略目标为导向,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构建高水平人才队伍[106] - 公司将继续优化激励机制,努力提高人员成就感和归属感以留住优秀人才[110] -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并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132] - 2024年公司将继续按计划实施产能扩充,加快自动化生产测试建设,加大研发项目投入,提升生产工艺水平,提高研发生产效率,进一步扩充产能[129] - 公司将继续开发新产品,拓展新业务领域,并与上游原材料厂商建立战略合作[154] - 公司将继续积极开发相控阵雷达、卫星通信等领域优质客户,加强业务合作深度,扩大销售规模[128] - 公司凭借在射频芯片领域深厚的技术经验储备,继续立足于T/R芯片领域,不断拓展T/R芯片在星载、地面、机载及舰载等领域相控阵雷达的市场份额[125] - 公司将持续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以绩效管理、薪酬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业绩管理体系,全面加强人才梯队建设[127] 税收与政策 - 公司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1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后续年度享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135] - 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可能到期或变化,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158] 关联交易 - 公司与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386.62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3.52%[77]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94] - 公司报告期内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95]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186] -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187]
铖昌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22:14
收入情况 - 相控阵T/R芯片销售收入为278,522,113.40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96.93%[5] - 研制技术服务收入为8,831,858.41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3.07%[5] - 本期营业收入287,353,971.81元,上期为277,788,399.96元[22]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10,607,043.12元,期初余额为259,622,212.00元[19] - 2023年末存货期末余额为186,885,029.02元,期初余额为125,716,832.25元[19] - 2023年末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23,460,768.07元,期初余额为57,790,991.77元[19] - 2023年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36,753,862.04元,期初余额为13,316,276.48元[20] - 2023年末合同负债期末余额为8,849.56元,期初余额为6,611,504.43元[20] - 2023年末股本期末余额为156,538,124.00元,期初余额为111,812,946.00元[20] - 2023年末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840,639,671.22元,期初余额为885,364,849.22元[20] - 2023年末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42,157,229.01元,期初余额为34,186,443.29元[20]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39,162,400.52元,期初余额为307,677,989.58元[20] 利润指标 - 本期营业成本108,328,258.17元,上期为79,861,585.13元[22] - 本期营业利润83,271,126.97元,上期为140,225,063.21元[22] - 本期净利润79,701,851.22元,上期为132,748,957.62元[22]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5092,上期为0.9466[22] - 本期稀释每股收益0.5092,上期为0.9466[22]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84,106,689.12元,上期为157,719,480.59元[22] 现金流情况 -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482,731.41元,上期为 -5,056,030.66元[24] -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818,488.64元,上期为 -70,370,705.93元[24] -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4,147,241.61元,上期为507,069,733.13元[24] 其他信息 - 2022年6月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9]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5653.8124万股,注册资本为15653.8124万元[29]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处理[184][185] - 2023年公司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适用10%税率[190][191]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公司享受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度加计抵减额为1,784,899.13元[192]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2024-03-29 22:10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339,162,400.52元,盈余公积42,157,229.01元,资本公积840,639,671.22元[1] 利润分配 - 以2023年末总股本156,538,124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现金红利,共派31,307,624.80元[1] 股本转增 - 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46,961,437股,总股本变为203,499,561股[1] 审议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通过预案,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
铖昌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9 22:10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19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2日[2] - 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 - 11:00、13:30 - 17:30[7] 会议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3号楼会议室[3] 会议提案 - 审议12项提案,提案6.00、提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1270",简称为"铖昌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投票[14] - 深交所互联网系统9:15 - 15:00投票[15] 其他要点 - 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述职[4] - 现场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10]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29 22:10
人员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1] 业务收入 - 2022年业务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138862.04万元[1] 客户数据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收费61034.29万元,同行业69家[1] 审计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2] -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3]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复核超5家次[3] - 2023年审计就重大事项咨询解决,无意见分歧[4] - 2023年制定审计方案围绕收入确认等重点展开[6] 风险保障 - 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8亿[10]
铖昌科技: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22:10
业绩相关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28日对铖昌科技2023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需对铖昌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往来情况表出具专项说明[5] - 市场主体涉及金额2670万元[12]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9 22:10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 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 ...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22:10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87,353,971.81元,同比增长3.44%[2]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9,707,857.22元,同比下降39.96%[2]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督促落实经营目标考核责任制[14] - 2024年公司以T/R芯片研发生产为基础拓展业务[14] - 2024年加强投资者交流并及时披露信息[15] - 2024年董事会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15]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一[5]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5][8]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履职[9][10] 投资者关系 - 报告期内组织开展9次投资者调研活动[12] - 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指定网站[12][13] - 建立专线电话等多样化投资者沟通渠道[13]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22:10
会议情况 -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六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议相关报告、选举等议案[2][3] 监事会评价 - 公司2023年依法运作,决策落实良好[6] - 财务体系完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6]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6]
铖昌科技: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9 22:10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包括新聘、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