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峰化学(002064)
icon
搜索文档
华峰化学(002064)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7 21:08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一年内累计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3] 关联交易定价与结算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按成本加成或协议价[8] - 关联交易价款逐月结算,每季度清算[9]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5] 关联交易披露与协议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并披露情况[10][13] - 披露需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等文件[18] - 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18] -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说明全年预计金额[19]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与同一关联人或标的交易累计计算[20]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可预计额度,使用期不超十二个月[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2] - 部分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23] - 关联交易决策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至少十年[23]
华峰化学(002064)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浙江证监局[5]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时以中文文本为准[5] -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5]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按深交所规定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11] 特殊情况说明 - 定期报告审计报告非标准,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公司应披露[12]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13] - 已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公司应及时披露[14]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4] 信息披露流程 - 总经理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18]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董事长敦促披露[18] - 公司收到证券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报告董事长并通报[18] 相关方配合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时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义务[19][24]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发行对象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4]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等事务[25] - 信息披露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发[26] 责任界定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全体董事负连带责任[26]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为分管范围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32]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明确保密范围等[27] - 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9] - 对违规部门和人员公司给予处分,可要求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32]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新规优先[34]
华峰化学(00206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21:08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名董事组成,独董过半且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由董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考核董高人员[6] - 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6]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或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6]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细则说明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3]
华峰化学(0020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8
管理架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由董事长领导,董秘组织协调,董办具体承办[3] 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等九项[5] - 通过多渠道开展工作并清除沟通障碍[6] 活动与记录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刊载[6] 职责与要求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8] - 与调研方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9] 说明会规定 - 六种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报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1] 信息披露与档案 - 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为准,互动易信息不冲突[12] - 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14]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抵触按新规定修订[14]
华峰化学(00206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21:0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华峰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股东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 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本人普通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以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 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 ...
华峰化学(002064):上半年业绩承压 底部盈利韧性强 产能持续扩张
新浪财经· 2025-08-27 20:38
核心观点 - 公司现有氨纶产能32.5万吨 规划扩产30万吨 一期10万吨已投产 行业未来扩产主要集中在龙头企业 供给释放有序 [1] - 氨纶行业成本曲线陡峭 公司重庆基地在原材料采购、能源、人工、设备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 成本控制领先 [1] - 公司现有己二酸产能150万吨 国内己二腈生产技术突破推动尼龙66产能爆发性增长 拉动己二酸需求 PBAT大规模投产也将带来己二酸需求爆发 [1] - 公司布局PTMEG、BDO完善产业链 随着产能扩张与行业底部复苏 盈利有望快速增长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21.37亿元 同比-11.70% 归母净利9.83亿元 同比-35.23% [2] - Q1收入63.14亿元 Q2收入58.23亿元 归母净利Q1为5.04亿元 Q2为4.79亿元 [2] - 氨纶收入42.15亿元 同比-9.43% 毛利率18.65% 同比+3.68pct 己二酸收入44.71亿元 同比-15.01% 毛利率4.37% 同比-11.08pct [3] - 鞋底原液收入27.68亿元 同比-8.82% 毛利率20.80% 同比-0.98pct [3] 产品价差与盈利 - 2025年上半年氨纶40D市场均价23725元/吨 同比-15% 价差11081元/吨 同比-11% 己二酸市场均价7622元/吨 同比-22% 价差903元/吨 同比-21% [3] - Q2氨纶40D市场均价23577元/吨 环比-1% 价差11078元/吨 环比-0.04% 己二酸市场均价7186元/吨 环比-11% 价差1128元/吨 环比+67% [3] 产能与行业地位 - 公司目前拥有氨纶32.5万吨 重庆基地30万吨差别化氨纶项目完全投产后 年产能将突破50万吨 产量达到60万吨 巩固全球氨纶行业龙头地位 [4] - 2024年国内氨纶总有效产能137.54万吨 行业CR5从2012年51%上涨至目前79% 行业集中度提高 [4] - 2025-2027年新增产能主要集中在华峰化学、晓星等龙头企业 供给增速放缓且有序 [4] 成本优势 - 公司重庆基地在能源成本、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方面具备明显成本优势 成本优势有望进一步加强 [4] 己二酸需求前景 - 2024年国内己二酸产能410万吨 行业整体开工率60%-70% 整体过剩 [4] - 己二酸下游应用侧重环保可循环可降解材料 如TPU和PBAT 国内己二腈生产技术突破推动尼龙66产能爆发性增长 进一步拉动己二酸需求 [4] - 华峰集团可降解新材料一体化项目包括年产30万吨PBAT、30万吨PCHC 预计拉动己二酸内部消化10万吨以上 [4] - 华峰集团年产30万吨己二腈项目开工 己二腈与尼龙66预计可同步拉动60万吨以上己二酸需求 加速己二酸产能内部消化 [4][5] 产业链布局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20.4亿元建设年产12万吨PTMEG氨纶产业链深化项目 建设期约36个月 [6]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投资50.2亿元建设年产110万吨天然气一体化项目(一期) 内容包括25万吨BDO和30万吨合成氨 [6] - 公司通过两大项目实施形成上下游一体化产业格局 实现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 提高综合竞争优势 [6]
华峰化学(00206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2025-08-27 20:37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岗位,原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1] - 《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等内容[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特定情形除外[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提议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6] - 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16] - 董事辞职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7]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8] -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应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18]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关联交易与担保规定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非担保和财务资助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董事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和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24][26] - 公司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4][28] - 公司拟对18项治理制度修订、3项新增,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35]
华峰化学(002064)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0:32
会议信息 -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22日发出[2]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 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2] 利润分配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3] - 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华峰化学(00206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0:31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8月22日发通知,8月26日召开[2] - 拟择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定时间[4]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3][4]
华峰化学(002064) -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告
2025-08-27 20:30
业绩相关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3,288,043.03元[3] - 扣除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红利744,381,584.55元[3] -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519,453,394.13元[3] 利润分配 - 拟以4,962,543,89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5元(含税)[3] - 共用利润248,127,194.85元,不转增股本[3] 会议与审议 - 2025年8月26日会议通过《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