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0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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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6:3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的选拔标准和程序,对高管人员人选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的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 裁、联席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 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法 ...
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10-27 16:37
| 证券代码:002091 |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 公告编号:2023-71 | | --- | --- | --- | | 转债代码:127040 |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进行现金管理,资金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
江苏国泰: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6:35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67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九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江苏国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原《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202 ...
江苏国泰: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6:35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68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1、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 ...
江苏国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6:35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防范、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司的 经营情况、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符合有关上市地法律及其他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 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6:35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规则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至少占 ...
江苏国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7 16:35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 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江苏国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10-27 16:35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原《章程》条文 | 拟修订为 | | --- | --- | |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 | |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 | 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 | |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 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年度述职报告。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 | 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 连续 180 日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 | 连续 180 日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 | | 外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 | 外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可提名 | | 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名董事 | 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 | | 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监事候选人。职工代 | 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可以提名非职工 | | 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7 16:35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独 立董事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包括: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 出依据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 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 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 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露;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 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侵害。 第九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 情权。公司年度报告中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2023-10-27 16:35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曹春玲为公司总裁 助理。 独立董事:蔡建民、陈百俭、孙涛、雷敬华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临时)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张健先生及曹春玲女士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 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提 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