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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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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 - 关于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暨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14 22:00
权益变动时间 - 2019年12月20日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 - 2025年7月14日双方签署《一致行动解除协议》[2][4][7][8] 持股比例变化 - 2021年8月5日合计持股比例由17.01%变为14.90%[6] - 2021年11月11日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4.18%[6][8]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星星集团占比8.90%,深改哲新占比5.28%[8] 潜在风险与影响 - 星星集团未来持股比例下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或有潜在风险[2][14]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公司人员、财务等独立及持续经营[14] 相关承诺 - 深改哲新承诺保障控制权稳定和规范减持安排[10] - 不谋求控制权、不违法违规减持、报告减持计划[11][12][13] 合规与披露 -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符合法律法规,触及权益变动披露义务[15] - 大股东解除关系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15]
水晶光电(00227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7-14 18:00
激励计划公示 -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至7月14日公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 激励对象情况 - 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5] - 拟激励对象满足多项合规条件[7][8] 委员会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8]
水晶光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4 18:12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内部OA、钉钉平台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期为2025年7月5日至7月14日 [1] - 截至2025年7月14日公示期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反馈 [1]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职务及任职文件等资料 [2]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2] 激励对象范围确认 - 激励对象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所有列入激励计划的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
水晶光电: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形式送达 [1] - 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下午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列席 [1] - 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 - 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及经营范围变更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2] - 变更经营范围旨在契合当前主营业务状况及长远业务规划,具体内容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2]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7月)》《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2] 信息披露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号)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2] 备查文件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作为备查文件 [3]
水晶光电: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1 20:18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14:0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的时间为2025年8月18日9:15-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全天开放 [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1日15:00,登记在册股东可现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非累积投票提案包括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等3项议案 [3][8] - 累积投票提案涉及选举7位非独立董事和4位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方式 [3][6] - 议案5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3] 投票规则 - 非累积投票提案采用"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提案需填报具体票数 [5][6] -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7] -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票数计算公式为持股数×7,独立董事为持股数×4 [6] 参会登记方式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个人股东需出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 [4][5]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5] 网络投票操作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2][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7] - 累积投票中若对候选人投0票表示不同意该候选人 [6]
水晶光电(00227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董事提名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9] 投票规则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1] - 选举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等于股份数乘以待选人数[12]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获得的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14] - 获超二分之一选票的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4] 补选规则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人数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第二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选举缺额董事[15] - 候选人票数相同且超应选人数,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5]
水晶光电(0022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7]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2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定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公告需包含会议相关信息、出席股东情况、表决方式及结果等[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32][34] - 股东会形成的决议由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36]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股东会议事规则》废止[4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水晶光电(002273)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不得代理表决[19]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16]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部分除外)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部分情形可免[18]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各方关联关系、定价政策等内容[24][25]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1] 关联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2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部分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2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6] 或有对价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关联交易披露,对价格等公允性发表意见并向股东会报告[28]
水晶光电(0022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5]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专门会议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5] - 相关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25][36][37] - 会议记录应至少保存10年[27]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9] - 及时发董事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2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监管报告[30] - 及时披露履职涉及信息[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0]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1]
水晶光电(002273)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1 20:02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代码“362273”,简称“水晶投票”[10]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2] 投票准备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7] - 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对投票信息的复核[8]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资料的电子数据[8] 投票规则 - 公司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8]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9] - 股东多账户或不同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5][18] - 需回避表决或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东投票,计算表决结果时剔除[18] 其他事项 - 公司承担网络投票服务费用[21]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