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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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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 - 公司章程
2025-07-11 19:16
上市信息 - 公司2009年11月27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3350万股,12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2023年3月28日核准发行743.89万份GDR,代表3719.45万股A股,7月11日在伦交所上市[7]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92540.0795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2540.079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8][16] - 发起人王莺妹等多人认购股份,占比和出资情况各异[15] - 俞永平、陈玫等多人认购股份,占比和出资情况各异[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3]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次年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3] - 公司对外担保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4][4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4]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有相关规定[92]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0] - 公司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121]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 - 10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113]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29]
永太科技(00232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审计评估 - 达到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为其他资产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7] 投资管理 -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附经审批的预算方案等资料[9]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可根据实际调整,方案需经有权机构批准[9] - 长期投资合同或协议须经董事会批准后签署,以实物作价投资等情况需董事会专门批准[10] 资产保管 - 投资资产可委托专门机构保管或公司自行保管,自行保管需执行联合控制制度[10] 财务核算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完整记录和核算,期末进行成本与市价孰低比较[11] 资产盘点 - 公司拥有的投资资产应由内部审计人员等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11] 投资回收转让 - 发生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等5种情况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发生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5种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4]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独立董事、未任职董事、内部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政策[2] 薪酬确定原则 - 薪酬确定遵循长远利益、权责利对等、效益挂钩和竞争原则[3][4] 薪酬发放方式 - 独立董事和未任职董事津贴按年发放,由股东会结合市场审议决定[6] - 内部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薪酬制,与业绩挂钩[6] 薪酬相关规定 - 年度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6] - 岗位变更次月按新岗位标准考核[6] - 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代扣代缴相关费用[10] - 工作不力等情况将给予处罚,违规者不发部分或全部薪酬津贴[10]
永太科技(00232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或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消除原因后应及时披露[6] 登记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保存十年[9]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违规惩戒相关人员[11]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11 19:1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2]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拟聘任会议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0] 任职资格与解聘 - 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不得担任[4] - 秘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2] 其他职责与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1]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4] - 董事会决议违法致损失,秘书担责,提出异议可免责[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批准后生效[20]
永太科技(0023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9:16
日常职责 - 证券投资部代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处理日常事务并保管印章[3] 交易权限 - 重大投资项目需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5] - 董事回避表决时,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7]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9]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暂缓表决[40] 其他事项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44]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4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4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2]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53]
永太科技(0023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11 19:16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4] -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披露责任人,需书面提供信息给证券投资部[7]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事务代表收集整理信息撰稿,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后披露[15] - 董事会秘书披露定期报告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履行法定审批程序[18] - 临时报告按不同情况经多级审核批准[19]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及宣传文稿需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最终签发[16]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特定时段后一个月内披露[18] 披露审核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审计委员会需事前审核财务信息[20]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3] 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披露[26]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披露[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应披露[29]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作决议等三时点首次披露重大事件[32] - 重大事件筹划阶段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及时披露[30] - 首次披露重大事件后应按六种情况持续披露进展[31]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应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资料并征询意见[35] - 违反制度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34] - 信息披露不准确致损,公司将处分审核责任人并追究责任[35] - 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36] - 公司应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36] - 投资者等到公司现场参观沟通实行预约制度[38]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3]
永太科技(00232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郑峰)
2025-07-11 19:15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4]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14] 条件限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有比例限制[16][17]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处罚且任职公司数量有限制[24][26]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27] 声明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责任[27] - 提名人授权报送声明内容并承担责任[27]
永太科技(00232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伟坤)
2025-07-11 19:15
独立董事提名 - 张伟坤被提名为永太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1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17] 任职合规 - 张伟坤及直系亲属等不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18] - 不在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20] - 最近十二个月无相关不利情形[22] - 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26]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28]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29] 声明日期 - 声明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31]
永太科技(00232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岳江)
2025-07-11 19:15
董事提名 - 周岳江被提名为永太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规定[18][20] - 近三十六个月未受相关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26]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且未连续任职超六年[28][29] - 具备相关知识和五年以上工作经验[16]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满足相应条件[17] 声明承诺 - 候选人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担责[30] - 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