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红外(0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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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5 20:42
人员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660人[2] 业绩数据 -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39.3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89亿元[3]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7家[3] 风险保障 - 信永中和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4] 合规情况 -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35名从业人员受相关处罚多次[6] 审计安排 - 2023年续聘信永中和为审计机构,2024年进行审前及审计沟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议案[9][12]
高德红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4-04-15 20:4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信息报送与保存 - 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8] - 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9] 事项管理与保密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11] - 董监高及相关单位做好内幕信息保密[13] - 各单位负责人是内幕信息管理第一责任人[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4]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4] - 利用内幕信息违法公司处罚或追责,涉嫌犯罪移送司法[14] - 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15] 自查与制度生效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并追究责任[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旧制度废止[17]
高德红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15 20:4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临时会议需特定提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23]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1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有处理办法[19] - 原工作细则废止,新细则生效实施[21]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高德红外: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15 20:41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8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40%[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最低占比20%[5] 法定公积金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 重大投资界定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为重大投资[7] 特殊情况披露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50%需披露[8] -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80%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现金分红超当年净利润50%需披露合理性[8]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发行预案中增加披露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15]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6]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14]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 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需说明原因[14]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012年8月13日《分红管理制度》废止[1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高德红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5 20:41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责任说明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5]
高德红外:对外投资制度
2024-04-15 20:41
第一章 总则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制度 (五)有利于提高投资收益,维护股东权益; (六)审慎、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第三条 根据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 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或者满足某些特定 用途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公司对外 ...
高德红外: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5 20:4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4:3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 - 11:00、14:00 - 17:00[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 - 15:00[18] 议案信息 - 议案8.02、8.03、8.04和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涉及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21] -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有9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21]
高德红外: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2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 ...
高德红外: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2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07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高德红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4-04-15 20:4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 离职半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新任高管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信息变化2日内委托申报[5] - 离任2日内委托申报[5]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7] 制度相关 - 新制度2013年4月23日发布并生效[10] - 旧制度同时废止[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