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斯迪克(300806)
icon
搜索文档
业绩短期承压,“OCA+新能源+微电子”三大业务增长极明确
东方证券· 2024-04-24 20:32
财务数据 - 公司23年营收近20亿元,同比增长5%[1] - 公司24Q1营收同比增长37%至6.6亿元[2] - 公司2022A-2026E营业收入分别为1,877/1,969/2,552/3,288/4,006百万元[2] - 公司2022A-2026E净利率分别为9.0%/2.8%/4.7%/7.2%/9.7%[2] - 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29.7%、27.3%、29.6%、31.3%和32.5%[4] - ROE分别为9.2%、2.6%、5.3%、9.7%和14.1%[4] -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7%、69.8%、71.9%、72.0%和70.5%[4] - 预计2026年的EV/EBITDA为5.9[4] - 预计2026年的EV/EBIT为8.6[4] 业绩展望 - 公司预测24-26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0/2.38/3.89亿元[2] - 斯迪克公司的营业收入在2024年预计将增长29.6%[4] - 公司的营业利润在2025年预计将增长95.0%[4] - 预计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增长63.3%[4] - 预计2026年的净利率将达到9.7%[4] - 预计2026年的ROIC将达到6.6%[4]
短期业绩持续承压,高附加值产品有望陆续放量
申万宏源· 2024-04-24 19:02
财务数据 - 公司发布2023年报,营收19.69亿元,归母净利润0.56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0.40亿元,销售毛利率27.25%[1] - 23Q4单季度营收4.61亿元,归母净利润亏损0.28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0.21亿元,业绩不及预期[1] - 公司发布2024年一季报,营收6.64亿元,归母净利润0.19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0.05亿元,销售毛利率21.04%[2] - 公司下调2024-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为1.58、2.91亿元,维持“增持”评级[5] - 公司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3,517百万元,净利润为446百万元[8] 业务展望 - 公司研发费用大幅增加,影响业绩;加速垂直产业链整合,看好OCA光学胶膜等产品放量[4] 投资评级 - 公司提供股票和行业投资评级,以相对市场表现为标准[11][12] - 公司使用相对评级体系,投资者应综合考虑个人情况做出投资决策[13] 免责声明 - 公司承诺报告内容客观独立,分析师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9] - 公司提醒客户本报告仅供参考,不构成买卖证券邀请[16] - 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承担风险,公司不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或分担损失[17] - 公司对报告保留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再分发[18]
斯迪克: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4-23 19:43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 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太仓斯迪克新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太仓")近期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 914,500.00 元。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本次披露的政府补助不包括将计入经常性损益的政府 补助 27,000,000.00 元(基础设施及设备补贴),且补助金额未达到规定的披露 标准,为保障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及时披露,公司自愿披露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 如下: | 序号 | 获得补助的 | 提供补助 | 获得补助的 | 收款 | 补助金额 | 补助依据 | 会计 | 补助 | | --- | --- | --- | --- ...
斯迪克(300806)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3 19:41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64亿元,同比增长37.4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3.81万元,同比下降7.7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98.19万元,同比增长141.54%[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6.64亿元,较上期4.83亿元增长37.39%[18]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6.65亿元,较上期4.66亿元增长42.91%[18]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1863.48万元,较上期2019.95万元下降7.74%[18] - 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8,634,823.98元,上年同期为20,199,534.97元[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638,110.39元,上年同期为20,202,112.10元[19] - 综合收益总额为18,581,178.24元,上年同期为19,886,466.29元[19]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与上年同期持平[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84,642,159.55元,上年同期为341,801,307.50元[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981,918.83元,上年同期为 -79,398,843.81元[2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6,259,098.50元,上年同期为 -198,326,067.39元[2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956,569.21元,上年同期为 -35,611,647.79元[2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20,211,411.60元,上年同期为 -314,002,173.06元[2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8,835,782.35元,上年同期为256,171,351.47元[22] 财务指标变动原因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8330.78万元,较期初增长125.42%,因票据回款增加[8] - 营业收入增长37.40%,因光学、新能源及其他功能胶粘业务销售收入增加[8] - 研发费用5498.56万元,同比增长38.68%,因在光学、新能源等领域研发投入大[8] - 财务费用2429.09万元,同比增长101.06%,因借款费用从资本化转为费用化[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733户[9] - 金闯持股比例33.30%,持股数量1.51亿股,质押1.16亿股[9] - 施蓉持股比例5.24%,持股数量2377.52万股,质押1446万股[9] - 金闯、施蓉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8.54%的股份[10] -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1%,持股数量16,368,486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2.61%,持股数量11,844,528股[10] - 上海元藩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87,4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2,881,086股,实际合计持有16,368,486股[10] 限售股情况 - 金闯期初限售股数150,942,357股,期末限售股数150,942,357股;施蓉期初限售股数23,775,181股,期末限售股数23,775,181股[12] - 公司限售股份期初总数186,603,287股,本期解除限售8,963,588股,本期增加限售142,699股,期末限售股数177,782,398股[12] - 首发前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24日解除限售,首发后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27日解除限售[12] - 高管锁定股按董监高锁定股解限规定解除限售[12] 重大事项 - 2024年公司有回购公司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等重大事项[13] -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于2024年3月26日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并上市流通[13] - 控股股东在2024年1月19日、1月24日、2月5日、2月8日进行部分股份补充质押[13] 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资产总计72.91亿元,较期初72.19亿元增长0.99%[15][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合计50.96亿元,较期初50.42亿元增长1.08%[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1.95亿元,较期初21.78亿元增长0.78%[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应收账款9.85亿元,较期初8.27亿元增长19.05%[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存货5.80亿元,较期初6.53亿元下降11.20%[15] - 2024年第一季度末长期借款20.18亿元,较期初18.99亿元增长6.31%[16] 费用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5498.56万元,较上期3965.06万元增长38.68%[18]
斯迪克: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18 20:21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5] -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制度建设 - 2023年推行绩效考核管理[9] - 建立多项内部控制制度,涵盖财务、采购、销售等分析及授权审批等[12][14][16] - 按相关法规进行财务确认、计量和报表编制[17] - 建立财产、运营分析、绩效考评等制度[18][19][20] - 建立风险预警、信息沟通、监督等机制[21][23][28] - 建立资金、借贷、投资等管理制度[30][31][3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45]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45] 资金情况 - 2021年11月同意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50] - 2022年11月剩余1000万元未按时归还[50] - 2023年3月审议通过延期归还1000万元,期限不超6个月[51] - 2023年3月22日募集资金归还至专户[50][51] - 2023年4月26日未按时归还情况整改完毕[52] 监管与提示 - 2023年3月因未按时归还资金收到深交所监管函[54] - 保荐机构提示加强内控、规范运作、履行信披义务等[54] - 保荐代表人为谢江鹏、王子[55] - 核查意见签署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55]
斯迪克: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20:21
会议与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2]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3][5][6][7][9][12][13][14][16][17]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待股东大会审议[16]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0]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1] - 《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3票同意待股东大会审议[23] 资金使用与归还 -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同意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0] - 截至2022年11月24日,补流募集资金剩1000万元未按时归还[10] - 截至2023年3月22日,补流募集资金已归还至专户[10][11] - 2023年3月27日公司审议通过延期归还1000万元,延期不超6个月[11] 审计与关联交易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被续聘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4] - 公司2023年度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3] - 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4年度,交易具必要性和合理性[16] 授信与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50亿元,银行申请额度不超46亿元[18] -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21] - 2024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35亿元[22] - 2024年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25亿元[22]
斯迪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8 20:21
RSM 容诚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26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 北京 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容诚专字[2024]230Z1261 号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30Z151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斯迪克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斯迪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8 20:21
募集资金情况 - 201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921万股,每股发行价11.27元,实际募集净额28423.17万元[1] - 2022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088388股,每股发行价24.89元,实际募集净额49087.72万元[3] -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直接投入项目211.11万元,累计使用28039.80万元[4]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投入项目37851.30万元,累计使用47851.30万元[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募集资金75891.10万元[13] 项目投资情况 - OCA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承诺投资23423.17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98.36%,本年度效益为 - 2825.60万元[2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偿还银行贷款承诺投资5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0] - 精密离型膜建设项目承诺投资39087.72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96.84%,本年度效益为 - 2008.85万元[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偿还银行贷款承诺投资10000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23] 资金使用问题及处理 - 2021年11月同意使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1月剩余1000万元未按时归还,2023年3月已归还[15] - 2023年3月27日深交所对公司出具监管函[17] - 2023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延期归还1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议案,截至2023年3月22日已归还[17] 资金置换与补充 - 2020年4月9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76.60万元[21] - 2023年1月13日公司通过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24]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649.46万元[24]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出1261.61万元[24] 未达预期原因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达预期因消费电子市场需求疲软,业务开拓及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2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未达预期因精密离型膜生产线产能利用率及业务开拓不及预期[23]
斯迪克: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20:21
证券代码:300806 证券简称:斯迪克 公告编号:2024-030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 苏)有限公司、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在综合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上,公司 2024 年 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斯迪克新型材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江苏")、 太仓斯迪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斯迪克 ...
斯迪克: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菊明)
2024-04-18 20:21
人员变动 - 龚菊明2023年12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3][27] - 2023年1月13日公司聘任蒋晓明为副总经理[22] - 2023年4月25日和5月19日公司选举曹闯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2] - 2023年12月8日和12月26日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3]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龚菊明全部出席[4] - 2023年度龚菊明出席和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7] - 2023年度龚菊明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7] - 2023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7] 关联交易与担保 - 2023年预计与江苏然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3600万元[16] - 2023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担保不超35亿元[17] 报告与审计 -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20] - 2023年4月25日和5月19日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21] 议案审议 - 2023年4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议案[24] - 2023年7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5] - 2023年12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5] 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8日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新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