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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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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今日大宗交易折价成交200万股,成交额1900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13 16:58
大宗交易概况 - 2025年10月13日,漱玉平民发生一笔大宗交易,成交量为200万股,成交金额为1900万元[1] - 该笔大宗交易占公司当日总成交额的31.6%[1] - 成交价格为每股9.5元,较当日市场收盘价10.93元折价13.08%[1] 交易细节 - 交易证券代码为301017,证券简称为漱玉平民[2] - 买方营业部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川局出路免税商务大厦证券营业部[2] - 卖方营业部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化西路证券营业部[2]
漱玉平民: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0 20:21
每经AI快讯,漱玉平民(SZ 301017,收盘价:11.07元)10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第十一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 及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2025年1至6月份,漱玉平民的营业收入构成为:零售占比87.34%,批发收入占比9.4%,促销和陈列与 咨询服务收入占比2.49%,其他业务占比0.77%。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天水麻辣烫、淄博烧烤、荣昌卤鹅⋯⋯"泼天流量"退去后,这些城市怎么 样了?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漱玉平民市值为45亿元。 ...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人事变动与流程 - 董事辞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总裁辞任公司应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管理 - 董事、高管离职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10]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2]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5]
漱玉平民(301017)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2] - 董事和高管等在报告披露前或事项筹划期负有保密义务[4] 信息报送规定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材料[6]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时间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 向政府部门等提前报送资料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并登记备案[6] - 商务谈判等特殊情况提供未公开信息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6]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经审批,必要时董事长批准[6] 责任追究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未公开信息,否则公司追究责任[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漱玉平民(301017)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舆情工作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3] - 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处理方案等工作[4] - 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载体[8] 舆情处置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灵活处置[7] - 重大舆情时组长召集决策,办公室监控[8] - 处置措施包括调查、沟通、澄清等[8] 信息保密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擅自披露信息[11] - 公司保留追究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媒体法律责任权利[11] 制度执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3]
漱玉平民(3010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内幕信息是涉及公司经营等未公开信息[5]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办公室是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等需指定专人负责[3] 保密措施 - 内幕信息产生部门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告知保密义务[11] - 聘请中介机构需签保密协议[10] - 传递信息提示接收方保密并管理[11] 登记备案 - 产生部门组织填写登记表,办公室审查汇总后归档申报[15] - 登记表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7] - 登记表至少保存十年[18]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档案[20] - 知情人获取信息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登记表[38]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 保留追究违规股东责任权利[22] - 内幕交易责令处理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39] - 单位内幕交易对相关人员警告及罚款[39] - 情节严重或处5 - 10年有期徒刑[39] 其他 - 制度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公司须登记备案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资料[39]
漱玉平民(301017)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0-10 20:03
征集投票权规则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征集投票权[3] - 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征集投票权,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4] 信息发布时间 - 股东作为征集人,应至少于股东会召开前十日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6] - 其他召集人应至少于股东会召开前十五日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6] 委托书送达时间 - 被征集人的委托书及其附件,需不迟于股东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送达[1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4]
漱玉平民(30101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0 20:03
子公司股权 -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 - 绝对控股子公司股权合计超总股权份额50%[2] - 相对控股子公司股权份额低于50%但有实质控制权[2]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人事由股份公司人资中心归口管理[6] - 子公司财务由股份公司财务中心归口管理[9] - 子公司经营由股份公司营运中心归口管理[13] - 子公司商品管理由股份公司商品中心归口管理[16] - 子公司质量管理由股份公司质管中心归口管理[18] - 子公司信息系统控制由股份公司数字化中心归口管理[22] - 子公司行政事务由股份公司总裁办公室归口管理[25] - 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由股份公司审计部归口管理[27] - 子公司品牌推广及企业文化宣传由股份公司市场中心归口管理[30] 子公司制度 - 股份公司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20] - 子公司使用股份公司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习管理系统[7] - 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由股份财务中心统一管制[19] - 子公司重大合同等文件需在生成后三日内向股份公司报备、归档[25] - 子公司需每年组织两次固定资产盘点并上报结果[25] - 子公司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由股份公司人资中心归口管理[35] - 股份公司每年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执行季度、年度考核[35] - 子公司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开展对外投资活动[37] 其他 - 投资事项需提供项目论证意见书或项目审查报告等材料[4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制度自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42]
漱玉平民(3010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名独立董事参加,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负责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工作;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 ...
漱玉平民(301017) -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2025-10-10 20: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建立和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 应当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 司的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