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30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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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王:拟16.5亿元收购丝域实业100%股权
快讯· 2025-06-06 20:15
收购交易 - 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星丝域现金收购珠海市丝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6.5亿元 [1] - 交易完成后,丝域实业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 标的公司情况 - 丝域实业成立于2014年7月1日,长期专注深耕个护行业,成为细分行业龙头企业 [1] 协同效应 - 交易完成后,双方将在会员运营、市场布局、渠道共享、产业协同、业态拓展等方面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1] - 进一步强化公司在本地生活和新家庭服务领域的领先优势 [1]
孩子王(301078)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5-06-06 20:15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江苏星丝域65%股权,交易后成控股子公司[3] - 公司拟现金收购丝域实业100%股权,交易后成控股子公司[4][5] 其他新策略 - 多议案待股东会审议,含变更募资用途等[3][5][6][8][9]
孩子王:2025年中期策略会速递:加盟店快速推进,首款AI玩具落地-20250606
华泰证券· 2025-06-06 11: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目标价19元 [5][7] 报告的核心观点 - 6月5日孩子王出席2025年中期策略会,母婴零售业务线下直营同店稳健增长、加盟门店有序拓展,直播电商业务有望于6月开启直播;同时,AI产品储备丰富,首款AI智能陪伴玩偶已开启预售 [1]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母婴零售业务 - 线下:预计4 - 5月公司同店销售同比增速约10%;截至2025年3月,精选加盟店已开业30家,另有超100家正在在建、筹建过程中,公司目标2025年开设500家加盟店 [2] - 线上:与辛选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开展新家庭电商直播零售业务,正有序推进供应链选品、内容运营、直播达人矩阵建设等,计划于6月开启直播,有望贡献增量业绩并强化竞争优势 [2] AI业务 - 2025年3月成立AI全资子公司,与国内AI算力算法头部企业合作;5月26日发布自研智能情感伙伴系列玩偶,首款AI智能陪伴玩偶定价299元,6月4日开启预售,产品搭载自研大模型等,覆盖高频需求;价格定位亲民,有望依托渠道布局抢占市场先机并推进产品升级迭代 [3] 收并购战略 - 2024年底收购乐友国际剩余35%股权,优化资源调配能力,巩固母婴市场龙头地位;收购幸研生物60%股权,切入美妆赛道,满足多元消费需求 [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维持公司2025 - 2027年归母净利润3.37/4.75/6.88亿元,对应EPS为0.27/0.38/0.55元;参考可比公司26年Wind一致预期PE均值36倍,考虑公司优势,维持26年50倍目标PE,维持目标价19元 [5] 经营预测指标与估值 |会计年度|2023|2024|2025E|2026E|2027E|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人民币百万)|8,753|9,337|11,935|15,032|18,571| |+/-%|2.73|6.68|27.83|25.95|23.5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百万)|105.12|181.26|337.12|474.56|687.92| |+/-%|(13.92)|72.44|85.99|40.77|44.96| |EPS(人民币,最新摊薄)|0.08|0.14|0.27|0.38|0.55| |ROE(%)|3.66|5.15|8.86|11.24|12.74| |PE(倍)|149.76|86.85|46.69|33.17|22.88| |P B(倍)|5.01|3.95|3.70|3.37|2.97| |EV EBITDA(倍)|17.10|13.56|12.39|8.82|7.77| [6] 基本数据 - 目标价19元,截至6月5日收盘价14.75元,市值18,611百万元,6个月平均日成交额881.20百万元,52周价格范围4.91 - 16.36元,BVPS3.18元 [8] 可比公司估值表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收盘价(当地币种)|市值(当地币种 百万)|归母净利润(当地币种 百万)(2024 - 2027E)|PE(倍)(2024 - 2027E)| | --- | --- | --- | --- | --- | --- | |603214 CH|爱婴室|20.20|2798.5|106.4/131.9/158.6/185.1|26.3/21.2/17.6/15.1| |600827 CH|百联股份|9.24|16485.7|1567.4/503.0/577.0/675.2|10.5/32.8/28.6/24.4| |300755 CH|华致酒行|20.57|8573.5|44.4/103.6/157.5/199.4|192.9/82.7/54.5/43.0| |300622 CH|博士眼镜|32.35|7369.4|103.6/139.4/164.1/185.3|71.1/52.9/44.9/39.8| |301101 CH|明月镜片|43.83|8832.3|176.8/207.9/244.0/285.2|50.0/42.5/36.2/31.0| |601933 CH|永辉超市|5.03|45647.4|NA/1063.3/1270.8/NA|NA/42.9/35.9/NA| |平均| |21.87|14951.1|399.7/358.2/428.7/306.0|70.2/45.8/36.3/30.7| [12] 盈利预测 - 给出2023 - 2027E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包括流动资产、现金、应收账款等项目;还给出成长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每股指标、估值比率等财务比率数据 [18]
孩子王(301078)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2025-06-03 18:58
询价转让情况 - 初步确定转让价格为11.95元/股[2][3] - 16家机构投资者参与报价,有效认购2414万股,倍数1.28倍[3] - 拟受让股份1893万股,受让方为15名机构投资者[3] 风险与影响 - 受让结果为初步,存在股份被司法冻结等风险[4] - 转让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不影响公司治理与经营[4]
孩子王第三大股东拟询价转让 2021上市2募资共16.67亿
中国经济网· 2025-06-03 14:55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 - HCM KW(HK)Holdings Limited拟转让孩子王股份18,930,000股,占总股本1.50%,占其持股比例27.08%,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2] - 本次转让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非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需锁定6个月 [1] - HCM KW(HK)Holdings Limited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股69,911,502股(占总股本5.56%),非控股股东或董监高 [2][3] 股权结构 - 江苏博思达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持股277,563,504股(22.06%),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27,819,468股(10.16%) [4] - HCM KW(HK)Holdings Limited报告期内减持1,550,000股,当前持股无质押或冻结 [4] 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创业板上市,发行价5.77元/股,发行数量10,890.6667万股,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 [4]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5,612万元,较原计划244,925万元少189,313万元,资金用于零售终端、数字化平台、物流中心及流动资金 [5][6] - 发行费用合计7,227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4,245万元 [6][7] 可转债发行 - 2023年7月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10.39亿元,期限6年,资金已到位 [7] - 两次募资合计16.67亿元 [8] 募集资金用途 - 首次IPO计划投入项目包括:零售终端建设153,245万元、数字化平台20,620.55万元、物流中心21,059.54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 [6]
孩子王(301078)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2025-05-30 19:32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HCM KW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公司"或"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孩子王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 HCM KW (HK) Holdings Limited;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 18,9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孩子王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 ...
孩子王(30107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2025-05-30 19: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 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关于参与本次询价转让股东相关资格的核查情况 (一)核查过程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中信证券对出让方的相关资格进行了核查。出让方已出 具《关于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出让方资格相关 事宜的承诺函》。中信证券已完成出让方资格核查工作,对出让方进行访谈和问 询,并收集相关核查文件。此外,中信证券还通过公开信息渠道检索等手段对出 让方资格进行了核查。 (二)核查情况 1、HCM KW (HK) Holdings Limited (1)基本情况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受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股东 HCM KW (HK)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 "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孩子王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
孩子王(301078) -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5-05-26 18:57
证券代码:301078 证券简称:孩子王 公告编号:2025-046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 的进展公告 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南京千秒诺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辛未来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转让数量由 62,916,200 股调整为 63,088,660 股,转让金额由 629,162,000 元 调整为 668,108,909.4 元。 | 股东 | 本次交易前 | | 本次交易后 | | | --- | --- | --- | --- | ---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南京千秒诺 | 127,819,468 | 10.13% | 64,730,808 | 5.13% | | ...
孩子王(301078)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村投资)
2025-05-26 18:57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孩子王 股票代码:301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一村辛未来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A 楼 534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 号丁香国际商业中心西楼办公楼 1904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05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 15 号》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
孩子王(301078) -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南京千秒诺)
2025-05-26 18:57
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孩子王 股票代码:301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江苏博思达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智汇路 300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南京千秒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欧兰特大道 01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 1 | | --- | --- | --- | | 第一节 | 释义 | 3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