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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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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信股份(301109) - 关于制定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公告
2025-07-21 17:01
公司上市与股本 - 2022年1月28日经注册同意首次发行6834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原注册资本为78910.0842万元,已发行股份789100842股,均为普通股[5] 章程修订 - 修订后明确A股和H股定义及存管方式,明确发行H股后股份数量及占比[5] - 规定财务资助、股份收购、股份转让等相关限制及处理方式[6][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申请补发遗失股票[8] - 股东拥有分配利益、表决等权利,查阅复制材料需遵守规定[9] 股东会与董事会 - 明确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的标准[11][12] - 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无效、撤销情形及时间限制[9]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0] - 优先现金分配利润,不同阶段有不同现金分红占比要求[31] 其他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报酬支付[33] - 《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规则草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36]
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7-21 17:0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2]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7]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4] -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任期与生效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工作细则自特定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16]
军信股份(30110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1 17: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通知与时间规定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8]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20]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1]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7] - 特定提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及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5]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9] - 公司对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含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29][3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解释[32]
军信股份(30110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1 17:01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工作流程分新聘、续聘、变更三类[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专项审计可单一选聘[9] 选聘条件 -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3] 评价要素 - 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质量管理权重不低于40%,报价不高于15%[10] - 以所有满足要求事务所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0] 合同条款 - 应设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条款[10] 审核监督 - 审计委员会调查执业质量和诚信情况并形成意见[12] - 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2] - 督促履职,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6] 协议期限 - 签一年服务协议,可续聘[12] 续聘规定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工作,否定意见改聘[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违规处理 - 分包转包或报告有问题,股东会可不再选聘[16]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报告[16]
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7-21 17: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4名非执行董事或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名)[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部分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7] 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 至少每年开会两次[9] - 监督评估其工作,包括独立性和专业性[11]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单独沟通会[11] 内部审计管理 - 内部审计部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报告[14]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并提交报告[14]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1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会议采用快捷通知,2日内未书面异议视为收到[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 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非委员无表决权[21] - 会议须制作记录并保存[21]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专业背景等情况[24]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4]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4] - 审议意见未采纳披露事项及理由[24]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24]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抵触时修改报董事会审议[26] - 解释权归属董事会[28] - “独立董事”与《香港上市规则》“独立非执行董事”含义一致[28] - “审计委员会”与《香港上市规则》“审核委员会”含义一致[28] - 自H股上市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8]
军信股份(301109)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
2025-07-21 17:01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全过程[1] - 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2] 文件资料管理 - 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4] - 对文件涉密有争议报相关部门确定[4] - 提供文件按保密规定处理并书面说明[6] 保密协议与责任 - 与服务机构签涉密文件保密协议[6] - 发现涉密文件泄露立即补救并报告[7] 工作底稿与档案 - 境内工作底稿存境内,出境需办审批[7] - 提供会计档案或复制件按规定履行程序[7] 监管合作 - 境外监管检查或调查取证需事先报告[8]
军信股份(301109) -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7-21 17:01
捐赠核算与审批 - 以连续12个月为核算周期,含现金和实物捐赠[9] - 不同额度捐赠分别由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0] 捐赠相关规定 - 捐赠资产含现金和实物,类型有公益等[6][7] - 受益人应为公益团体等[7] - 违规捐赠责任人受处分,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15]
军信股份(301109) - 公司章程
2025-07-21 17:0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68340000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78910.0842万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89100842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1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股东滥用权利或法人地位需承担相应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等[7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6]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50%[109]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23]
军信股份(3011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21 17:01
报告审计与披露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下必须审计[11]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1]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等内容[12][15]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应披露主营业务收入等财务数据[29] 会议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纪要报送深交所备案[22] - 董事会决议涉及重大事项必须公告[22] - 股东会会议结束当日将决议公告文稿等报送深交所登记后披露[22] 交易与事项披露 - 交易金额达规定权限经批准2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等事项应按规定披露[23] 治理与人员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内治理情况[23] - 董事被提前免职公司应特别披露,独立董事可作公开声明[24] 信息披露流程 - 自愿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等流程并批准[26][27][28]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28] 信息相关方责任 - 股东对股权变动等事项有信息传递义务[30] - 董事会成员对信息披露合规负责[30] - 部门负责人需传递信息[30] 信息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31]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不少于10年[32] - 接触应披露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控制知情范围[34] 信息特殊处理 - 信息被认定为国家秘密等可豁免或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38]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43] - 投资者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办公室统筹安排并陪同[44] - 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等沟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44] 子公司事项 - 控股或参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45]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致违规应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7]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4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修订权及解释权归董事会[51]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1]
军信股份(3011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7-21 17: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选举[6]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7]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8]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8] 会议规则 - 会议分例会和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过半数通过决议[12] 生效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