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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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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联股份(301397)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22:32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洪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黄新建先生、李聪波先生、王洪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2025 年 4 月 25 日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溯联股份(301397)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04-24 21:46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 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 ...
溯联股份(301397)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21:45
证券代码:301397 证券简称:溯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或直接送达方 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 ...
溯联股份(301397)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4-24 21:4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91,574,727.2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1,972,503.05元,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1,972,503.05元[7][8]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每10股转增3股,预计分派现金95,071,020.80元(含税),预计转增35,651,632股[8] 公司决策 -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多项议案[4][5][6][9][11][12][13] -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13] -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不超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8亿元担保额度[15]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24][25][27] -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27] - 审议通过《2025年一季度报告》[29] 会议安排 - 提请于2025年5月22日在重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5日[31]
溯联股份(30139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24 21:41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7][8][13] - 预留部分授予时间不同,考核年度有别[7][8][1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净利润目标值14851万元、触发值14109万元[7] - 2026年目标值17822万元、触发值16931万元[7] - 2027年目标值21386万元、触发值20317万元[7] 解锁归属比例 - 公司层面按净利润与目标值关系确定比例[9] - 个人层面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比例[10] 考核相关流程 - 委员会五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15] - 被考核者五个工作日内可申诉[15] - 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15] 办法相关规定 - 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17] - 与规定冲突按规定执行[17]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17]
溯联股份(30139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24 21:41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不超110.3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20%[6][3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8.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738%,占授予总数80.200%[6][30]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1.8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82%,占授予总数19.800%[6][30]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不超30人[8][25]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35元/股[8] - 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最长不超60个月[9][34][5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9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20.843%[7][32] - 董事廖强、林骅、徐梓净及其他核心人员获授数量及占比明确[33] - 首次授予分三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40%、30%、30%[38] - 2025 - 2027年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值和触发值明确[43] - 预计总摊销费用313.01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为118.68、130.42、50.86、13.04万元[82]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5.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546%,占拟授予权益总额59.357%[51] - 董事廖强、林骅、徐梓净及其他核心业务人员获授数量及占比明确[52] - 首次授予归属比例分三个归属期,比例为40%、30%、30%[55] - 2025 - 2027年考核年度净利润目标值和触发值明确[62] - 预计总摊销费用963.44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为358.49、400.21、162.33、42.41万元[82]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目的包括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等[19]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明确[22] - 激励对象确定依据及限制明确[24][25] - 公司和激励对象获授、解除限售/归属需满足条件[42][43][59][6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处理方式明确[83][84] - 激励对象出现特定情形处理方式明确[86][88][89]
溯联股份(30139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止草案公告日)
2025-04-24 21:41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230,000股,占股本总额0.192%[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655,000股,占股本总额0.546%[4] 人员获授情况 - 廖强获授两类限制性股票各40,000股[2][4] - 林骅、徐梓净获授两类限制性股票各30,000股[2][4] - 其他核心人员获授两类限制性股票分别为130,000股、555,000股[2][4]
溯联股份(301397) - 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24 21:41
股权激励计划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20%[3]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3]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3]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未超10年[3] 解除限售与归属规定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4]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4]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5] - 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5] - 各期归属比例未超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50%[5] 财务与合规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2] 程序与审核情况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监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况[5]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且符合规定[5] - 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意见完整且符合要求[5]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股东会审议草案关联股东表决情况不适用[6] 其他情况 - 不存在金融创新事项[6]
溯联股份(301397) -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4-24 21:41
1、激励对象名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 进行激励的董事、高管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 公司),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溯联股份")监事会对溯联股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4、上述人员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形的; 5、激励对象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
溯联股份(301397)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4 21:41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四月 | | | | 释 义 1 | | --- | | 一、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5 | | 二、本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 | 三、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26 | |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27 | | 五、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29 | | 六、关于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29 | | 七、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30 | | 八、关于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30 | | 九、结论意见 30 |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本所 | 指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 | --- | --- | --- | | 本所律师 | 指 |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委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律师 | | 公司、溯联股份 | 指 |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