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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30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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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9:31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2750.00万股,发行价37.56元/股,募集资金103290.00万元,净额92655.29万元[1] - 应结余募集资金79994.78万元,实际结余73023.59万元,差异6971.19万元[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6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730235879.50元[7][8] 项目投资情况 - 年产629万套高端汽车轴承技术改造扩产项目承诺投资24761.95万元,投资进度5.15%[12] - 斯菱股份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承诺投资3868.94万元,投资进度1.23%[12]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2000.00万元,投资进度100.01%[12] 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置换资金总额1428.49万元,2023年12月完成置换[13]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1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7000万元[13] 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14] -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16] -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无重大问题[17] - 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规[18]
斯菱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4-04-19 19:3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219.67万元,净利润0.68万元,总资产162.20万元,净资产9.71万元[18] 关联交易 - 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680万元,关联方银行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80,000万元[2] - 2024年向新昌县三鑫塑业采购预计250万元,已发生46.57万元,上年189.85万元[4] - 2024年接受关联人劳务预计100万元,已发生8.51万元,上年44.89万元[5] - 2024年向新昌县海阳机械厂采购预计30万元,已发生0.18万元,上年13.16万元[5] - 2024年向济南锐翼商贸销售预计300万元,已发生50.53万元,上年177.07万元[5] 关联方情况 - 截至2023年底,新昌县三鑫塑业总资产241.69万元,净资产72.61万元,营收306.10万元,净利润0.93万元[12] - 截至2023年底,浙江新昌农商行总资产284.84亿元,净资产22.18亿元,营收6.36亿元,净利润2.02亿元[22] 决策审议 - 2024年4月8日董事会独董会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28] - 独董、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认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28][30][31][32]
斯菱股份: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2024-04-19 19:31
会议召开 -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 薪酬方案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等需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2] - 适用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5] - 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按年度发放[5] - 任职董监高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5] - 津贴自担任独立董事起算,12月31日前支付完毕[6]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计算发放薪酬[6] 备查文件 - 包括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7][9]
斯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9 19:31
人员与业务数据 - 截至2023年底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1] - 2023年业务总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收入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5家,年报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客户513家[2] 监管情况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1次等,从业人员受罚涉及50人[3]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续聘天健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4][5] 审计沟通与报告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注会沟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议案[8][9] - 天健对2023年财报及内控审计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6]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2023年年报审计表现良好,将继续监督[10]
斯菱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19 19:31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237 号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菱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斯菱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斯菱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 ...
斯菱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9 19:31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公司代码:301550 公司简称:斯菱股 份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旭东、梁飞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
斯菱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19 19:31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03,290.00万元,净额92,655.29万元[1] 募投项目 - 原募投项目总投资额40,630.89万元,变更后为51,480.89万元[5][10] 超募资金 -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52,024.40万元[11] - 已计划使用10,850.00万元增加汽车轴承项目投资[11] - 拟使用11,706.53万元投资机器人零部件项目[11] - 拟使用15,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8.83%[1][14] - 累计已计划使用37,556.53万元,实际使用1,224.00万元,未规划余额14,467.87万元[12] 决策进展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使用15,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18] - 保荐人对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20]
斯菱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19 19:31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3年度 | 编制单位: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023年期初 | 2023年度占用累计 | 2023年度占用资 | 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 | 2023年期末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会计科目 | 占用资金余额 | 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金的利息 (如有) | 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 | | | ...
斯菱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4-19 19:31
履职情况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列席董事会、监事会及现场检查次数各1次[3]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3次[3] - 培训1次,日期为2023年12月26日[4] 承诺履行 - 控股股东等股份限售等承诺已履行[7] - 公司稳定股价等多项承诺已履行[7]
斯菱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2024-04-19 19:31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证券代码:301550 证券简称:斯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