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集团(J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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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最大处罚35.97亿元的“幽灵蛋糕”是啥?哪些外卖容易“幽灵”?
新浪财经· 2026-04-18 06:34
事件概述 - 中国监管机构对7家主要电商平台开出史上最大的食品安全罚单,累计罚款35.97亿元,处罚原因是平台上的“幽灵外卖”问题,核心涉及“幽灵蛋糕店”及其背后的转包产业链 [1] 幽灵蛋糕店商业模式 - 幽灵蛋糕店无实体门店、无生产设备,通过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精美图片和刷单数据在线上伪装成正规店铺 [1] - 订单通过“转单宝”等平台转包给报价最低的黑作坊生产,以252.3元的6寸蛋糕为例,幽灵店铺赚121.9元,外卖平台抽50.4元,接单小作坊实际到手仅76.8元 [2] - 黑作坊为在低价中获利,使用廉价人造奶油和劣质食材,一个正规成本约60元的6寸蛋糕,其材料成本被极度压缩 [2] 涉及规模与平台 - 全国专案组调查发现,7家电商平台共查出违规转包蛋糕订单超360万单,挖出“幽灵店铺”6.7万余家 [3] - 被处罚平台包括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天猫、抖音 [1] - 拼多多因查出9463家涉事蛋糕店,被罚款15.22亿元,并被暂停新增蛋糕店铺9个月 [11] 高风险品类分析 - **榴莲蛋糕**:因其高颜值溢价、原材料成本差异大(如用香精或南瓜泥替代真榴莲)、高客单价(正规店128-188元,幽灵店可标88-98元)、低频消费特性及售后举证困难,成为幽灵转包的重灾区 [4][5] - **同城鲜花**:非标商品,依靠图片销售,易出现货不对板情况,利润空间大 [5] - **同城水果切**:存在使用不新鲜或腐烂水果加工的高风险 [6] - **同城夜宵炸串**:月销数据可能造假,实际生产环境恶劣,食用油质量无法保证 [6] - **同城非品牌奶茶**:可能由奶茶粉冲泡,图片与实物严重不符 [6] - **同城轻食沙拉**:对食材新鲜度和卫生要求高,幽灵转包可能导致使用隔夜或变质食材,食品安全风险高 [6] 平台算法与监管漏洞 - 幽灵店铺通过刷单刷好评、竞价排名、伪造定位等技术手段欺骗平台算法,获得优先曝光 [7][8][9] - 假证团伙可批量生产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成本仅三四十元 [9] - 部分被查电商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了数据共享协议,平台在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下未采取必要措施,因每一单平台都能抽成 [9] 监管处罚与趋势 - 本次处罚采取“一店一处罚”原则,根据幽灵店铺数量进行累计罚款,总金额达35.97亿元,创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史纪录 [10][11] - 7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及食品安全总监也被追责,合计被罚款1968.74万元 [11] - 自2026年6月1日起,《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将施行,旨在从源头阻断劣质商家入网,强化全链条管控 [13] 行业影响与消费者建议 - 事件表明监管态度转向严厉,要求平台承担“守门人”责任,线上非法外之地 [11] - 消费者应优先选择有实体门店的连锁品牌,警惕价格异常低廉(如6寸榴莲蛋糕售价59-69元)的店铺,并对图片过于完美、销量评分高得离谱的店铺保持警惕 [12] - 建议优先选择消费者曾实地到访过的实体店铺下单 [13]
35.97亿元重罚,砸向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抖音等七大平台
36氪· 2026-04-17 20:17
核心处罚事件与金额 - 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17日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平台就“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1] - 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罚款1968.74万元 [1] 处罚的核心逻辑与监管转向 - 此次处罚标志着监管重点从“问题商户”转向“平台入口”,核心是平台把关能力失灵、交易真实性失守、内部责任链条失控 [1] - 监管明确,掌握流量入口和交易基础设施的平台不能只做生意不管秩序,必须为入口内的真假、资质和风险负责 [1] - 案件表面处理“幽灵外卖”商家,实质是监管盯住了平台准入审核这道门本身没有守住 [1] 平台存在的具体审核问题 - 多家平台被认定存在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同类问题 [2] - 具体问题包括:让未上传许可证、上传虚假许可证、冒用他人许可证、许可证过期、被注销,或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品类不符的商家进入平台经营 [2] - 各平台查出相关问题店铺数量为:京东43190家,拼多多9463家,美团7031家,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饿了么)6329家,淘宝881家,抖音454家,天猫256家 [2] - 部分平台(如美团和上海拉扎斯)此前已因同类问题受过行政处罚,此次问题具有持续性、反复性和系统性特征 [3] 转单行为的性质与风险 - 平台与转单平台合作,开放订单信息查询、物流发货、API接口等权限,使商家可将订单“一键转单”给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 [3] - 此行为导致消费者下单时看到的是A店,实际制作履约的可能是B店或C店,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 - 平台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存在却未采取必要措施,破坏了平台最基础的信用结构,使交易的真实性失守 [4] - “幽灵外卖”背后是平台、转单服务商、流量分发和技术接口共同构成的灰色链路,平台成为该链路的组织者和受益者 [4] 个人责任追究与治理深化 - 处罚责任直接追究到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等个人,标志着平台治理从“企业责任”推进到“责任到人” [5][6] - 处罚决定书认定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影响范围广、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构成“违法行为性质恶劣” [5] - 个人处罚案例:拼多多法定代表人被罚693.73万元,淘宝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被罚27.65万元,天猫法定代表人被罚143.46万元 [5] - 此举意味着平台治理成为管理层必须亲自承担后果的具体责任,管理责任问题被凸显 [6] 业务限制措施的影响与监管思路 - “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的处罚措施,直接打击了平台招商和类目扩张这一核心增长环节 [6] - 监管逻辑是:既然平台守不好审核的门,就先不要继续开门;审核能力未补上,就先别继续吃这部分增长红利 [6] - 市场监管思路已明显前移,通过限制业务入口,倒逼平台将审核能力、风险识别能力和真实履约链路管理能力内嵌进系统 [6] - 平台未来面临的核心问题从“出了事罚不罚”转变为“守不守得住入口,决定还能不能继续扩张” [6] 行业影响与未来趋势判断 - 系列案标志着平台监管逻辑明显升级:从盯问题商家转向盯平台入口;从纠正违规结果转向追问交易真实性;从处罚企业转向责任到人;从事后罚款转向直接约束业务增长 [7] - 平台经济进入新的治理阶段,未来竞争将越来越多地变成审核能力、风控能力、真实交易组织能力和责任穿透能力的竞争 [7] - 平台不能再将自己理解为单纯中介,平台规模越大,越是责任的起点而非免责理由 [7]
拼多多美团淘宝闪购京东淘宝抖音天猫等7家平台被罚款35.97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4-17 19:58
监管处罚 - 市场监管总局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就“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1][3]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1][3] -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2][4] 违规行为 - 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2][4] - 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2][4] - 7家电商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2][4] -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2][4] 整改措施 -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2][4] - 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2][4]
被罚36亿!美团/阿里/京东们认栽,幽灵外卖会绝迹吗?
新浪财经· 2026-04-17 19:57
监管处罚事件 - 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17日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七家平台开出罚单 [1][19] - 罚没款合计35.97亿元,并对7家平台的法定代表人或食品安全总监追加罚款1968.74万元 [1][19] - 处罚原因是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并与转单平台合作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2][21] - 平台被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到9个月不等 [1][19] “幽灵外卖”问题分析 - “幽灵外卖”指外卖平台上证照齐全但实际地址、门店虚假的店铺,可能藏身于无门头、无堂食、无营业执照的出租屋 [4][23] - 此类店铺因无堂食而缺乏透明度和监督,存在品控天然缺陷,与“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行业趋势背道而驰 [4][5][23][24] - 平台未能彻底清理“幽灵外卖”的部分原因在于其能贡献订单量、拉高GMV,且存在“换个马甲重新上”的规避手段 [9][28] - 2025年底出台的《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新国标要求平台对商户进行双重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标注“堂食”,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5% [4][23] 行业竞争与财务影响 - 2025年春节后京东进军外卖引发补贴大战,2025年第三季度仅美团、阿里、京东三家的销售和市场费用就比前一年多花了614亿元 [6][7][25] - 巨额补贴导致平台盈利恶化:美团三季度核心本地商业经营利润亏损141亿元,阿里三季度经营利润同比下降85%,京东新业务三季度亏损157亿元 [8][26] - 美团CEO王兴在财报会上承认,过去六个月的竞争无法为行业创造真实价值且不可持续 [8][26] - 补贴大战未能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说明价格战无法根除“幽灵外卖” [3][22][27] 技术解决方案与挑战 - 部分平台采用“一镜到底”视频验真技术,商家入驻时需连续拍摄从门头到后厨的视频,由AI识别真伪以防图片或AI生成视频造假 [11][30] - AI技术被用于后厨巡检,自动识别厨师着装、操作台卫生、鼠患等问题 [11][30] - 淘宝闪购推出“白泽”大模型用于风控治理,已接入超100个生产场景,调用量突破10亿级别,并能通过“跨帧一致性分析”识别“AI门头照”等造假 [11][12][31] - 骑手“随手拍”举报功能作为监管补位存在,但实际中骑手因送单时间紧张及怕起冲突而使用率低 [11][30] - 技术应用需要配套激励机制,例如对骑手提供有效举报的奖励 [11][31] 行业发展趋势 - 监管处罚被视为行业结束“内卷式竞争”的信号,推动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13][32] - 即时零售是下一个万亿级市场,2025年市场规模达9714亿元,竞争核心将转向服务、商品丰富度及生态共赢 [15][34] - 头部平台已开始行动:美团取消众包骑手超时罚款改为扣服务分,京东为全职骑手购买社保并改善福利,旨在提升服务质量 [15][33] - 淘宝闪购探索与AI深度结合,通过接入千问大模型实现用户通过Agent点外卖,预示“AI购物”将成为新的消费形式和行业增量 [15][34] 消费者行为建议 - 消费者点餐时可优先选择平台标注的“堂食店”标签,并查看后厨直播 [18][36] - 鼓励消费者发现问题后积极举报,以推动问题商家下架或促使合规商家加强管理 [18][36] - 提醒消费者勿被低价迷惑,例如“9.9元套餐”背后可能存在品质问题 [18][37]
涉“幽灵外卖”,美团法定代表人钟永健被罚25万
新浪财经· 2026-04-17 17:59
监管行动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4月17日对7家主要电商平台的“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7] - 处罚对象包括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 [1][7]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 [1][7] 对平台的处罚措施 - 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 [1][7] - 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 [1][7] - 对7家平台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1][7] 对平台责任人的处罚措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对7家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处以罚款 [1][7] - 对上述责任人的合计罚款金额为1968.74万元 [1][7] 以美团为例的具体违法事实与处罚 - 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因未依法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义务被立案调查 [3][9] - 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为持续时间长、涉及店铺多、影响范围广、存在较高的食品安全风险 [4][10] - 该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形 [4][10] - 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永健被处以个人罚款2,527,714.7元 [6][12] - 对个人的罚款计算依据是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 [5][12]
“幽灵外卖”围剿战: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7家电商平台被罚没35.97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4-17 17:58
监管处罚概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拼多多、美团、京东、饿了么(淘宝闪购)、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头部电商平台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并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1] - 监管部门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并暂停其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这是外卖行业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大罚单 [1] “幽灵外卖”黑色产业链运作模式 - “幽灵外卖”指无实体门店、无合法资质、卫生条件堪忧的“三无”外卖,线上展示虚假门头与地址,线下出自无证小作坊或黑作坊 [1] - 产业链第一环为伪造证照,犯罪团伙批量伪造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例如江西九江濂溪区案件累计伪造证照超3万份,依托假证开设店铺达3905家,遍布31个省,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假证售价约每个3000元 [2] - 产业链第二环为AI“画皮”,不良商家使用AI技术或网图合成虚假门店形象,电商平台上有店铺以几十元价格兜售AI生成的餐饮门店图及设计教程 [2] - 产业链第三环为转单销售,入驻商家接单后转包给其他店铺制作配送,导致食品安全责任转嫁与监管缺失,例如有商家使用外地执照入驻,接单后转给本地小店代做 [3] - 产业链第四环为“美食城”模式,利用一套证照将一个地址分割为多个档口,在同一个平台上线多家外卖店,存在40多家店铺“共享”一个地址的现象 [4] 电商平台的主要失责行为 - 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导致假证和假店铺大规模上线,部分平台代理机构甚至与造假团伙合流 [6] - 平台不仅纵容转单行为,还与转单平台签订了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该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却未采取必要措施,并通过开放接口和提供流量支持从中抽成获利 [7] - 平台存在“重流量、轻监管”、“重规模、轻合规”的倾向,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机制 [6] 平台失责的驱动因素 - 利益驱动是核心,平台通过收取佣金和流量推广费获利,无论商家是否正规,抽成模式相同,“幽灵店铺”的涌入能在短期内增加交易额 [9] - 激烈的市场竞争是深层原因,外卖市场规模已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近四分之一,严格审核可能导致商户流失和市场份额下降 [9] 监管与治理的新动向 - 制度层面,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要求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招牌一致,并在主页面显著展示资质、实体照片、实际地址等信息,专门外卖商家需设置“无堂食”标识 [11] - 技术层面,倡导利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进行证照核验与食品溯源,例如湖北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累计接入商户达2.8万家 [12] - 监管层面,强化行刑衔接以提高违法成本,并推出“红黑榜”机制对问题商家进行下架处理 [12] - 社会共治层面,聘请外卖骑手担任食品安全监督员,例如湖北聘请了千名网约配送员作为“食安哨兵”,并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 [13]
涉“幽灵外卖”,美团被市场监管总局处罚
新浪财经· 2026-04-17 17:24
监管处罚 - 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17日依法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作出行政处罚 [1][3] - 处罚原因为上述平台涉及“幽灵外卖”系列案 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1][2][3][4] - 对7家电商平台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人民币 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1][3] - 对7家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人民币 [1][3] 违规行为 - 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 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 [2][4] - 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 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2][4] - 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 [2][4] 整改措施 - 市场监管总局在案件启动调查后 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 [2][4] - 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 [2][4] - 7家电商平台已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2][4] - 除罚款外 监管还责令7家电商平台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 [1][3]
共处罚没款35.97亿元 7家电商平台涉“幽灵外卖”系列案被处罚
券商中国· 2026-04-17 16:22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4月17日对拼多多、美团、京东、淘宝闪购(原饿了么)、抖音、淘宝、天猫共7家电商平台就“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 [1] - 处罚内容包括责令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对平台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 [1] - 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1] 平台违规行为认定 - 7家电商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 [2] - 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2] - 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 [2] -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 平台整改措施 -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 [2] - 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 [2] - 7家电商平台已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 [2]
7家头部平台被罚没35.97亿元
证券时报· 2026-04-17 16:19
事件概述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17日对7家主要电商平台的“幽灵外卖”系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1][2]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人民币,并对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人民币[1][2] 涉及公司 - 受处罚的7家电商平台公司包括: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2] 违规行为 - 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3] - 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3] - 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3] -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 监管行动与整改 - 市场监管总局在案件启动调查后,第一时间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3] - 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并停止了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3]
7家头部平台被罚没35.97亿元
第一财经· 2026-04-17 16:18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4月17日对7家电商平台就“幽灵外卖”系列案作出行政处罚[1] - 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1] - 同时对7家平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1] 受处罚主体 - 受处罚的7家电商平台包括: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1] - 处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1] 违规行为认定 - 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许可证审核把关不严,未依法履行资质审查义务[2] - 平台与转单平台签订合作协议,明知或应知转单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2] - 平台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负有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但未全面履行有关岗位职责[2] -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 整改措施 - 案件启动调查后,市场监管总局责成电商平台立行立改[2] - 7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未经审核的有关“幽灵店铺”[2] - 7家电商平台已停止与相关转单平台的餐饮转单合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