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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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亿蓄势待发!债市“科技板”启航,投资者关切聚焦何处?
第一财经· 2025-05-07 16:05
科技创新债券政策框架 -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计划发行规模超过3000亿元 涉及近100家市场机构 [1][2] - 政策支持三类主体发行债券:金融机构 科技型企业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 债券类型包含公司债 企业债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1][3] - 债券市场"科技板"机制设计包含五大创新:灵活设置债券条款 优化发行管理 简化信息披露 创新评级体系 完善风险分散机制 [1][6] 产品设计与制度创新 - 允许发行人设置5+3 5+5等长期限结构 最长可达10年以上 匹配科技创新领域长周期资金需求 [3][6] - 创新含权结构设计 灵活安排发行缴款与还本付息条款 豁免部分信息披露事项 [6][7] - 建立科技领域专属信用评级方法 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减免基础设施服务费用 [6][7][9] 重点支持领域与对象 - 聚焦人工智能 大数据与云计算 集成电路 工业母机 量子技术 生物技术等国家战略科技产业 [8] - 特别支持私募股权/创投机构发债 缓解其募资困境 目前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支持了90%科创板及60%创业板上市公司 [3][9] - 借鉴"第二支箭"经验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 通过再贷款资金和政府增信降低融资成本 [9][10] 市场激励措施 - 将债券承销与投资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评估体系 引导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参与 [1][12] - 鼓励创设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产品 优化做市机制 建立承销做市联动体系 [6][7] - 地方政府可通过贴息 担保 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提供支持 [1][10] 预期政策效果 - 形成"股债联动"支撑体系 缓解科技型企业轻资产导致的融资难题 [4][13] - 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 培育硬科技企业 提升资本市场耐心资本比例 [13] - 促进私募股权市场与股票市场良性循环 183万亿元规模的债券市场将提供增量资金支持 [3][11]
21解读|央行证监会联手“放大招”!3000亿“科技债”+平准基金护航,资本市场五大重磅信号值得关注
搜狐财经· 2025-05-07 15:59
资本市场政策支持 - 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中国股市拥有四大底气和信心,包括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A股市场"科技叙事"逻辑清晰以及估值水平处于相对低位[4] - 证监会将逐步推出四方面政策支持资本市场,包括发布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注册流程[2] - 人民银行将支持汇金公司增持股票市场指数基金并提供再贷款支持,中央汇金具备充足资金后盾[2][10] 资本市场开放举措 - 证监会将从四大维度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持续扩大机构开放、丰富产品供给、深化市场开放、加强跨境监管合作[5] -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准入、扩大投资范围、推进期货期权向境外投资者开放、支持REITs纳入沪深港通标的[6] - 将梳理优化境外上市备案机制,支持上海和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7] 债券市场创新 - 债券市场"科技板"即将推出,已有近100家机构计划发行超300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10] - 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并采取多样化增信措施[11] - 该工具可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8年期、10年期等长期限债券,降低融资成本[11] 上市公司支持政策 - 证监会正在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完善"并购六条"配套措施,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12] - 2023年9月以来沪深两市披露重组项目近1400单同比增长40%,重大资产重组超160单同比增长2.4倍[13] - 将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股、债、REITs等多种工具开展直接融资,鼓励符合条件企业赴境外上市[13] 公募基金改革 - 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强调"四个突出":强化与投资者利益绑定、增强投资行为稳定性、提升服务能力、发展壮大权益类基金[14][15] - 改革包括优化主动权益类基金收费模式,将投资者盈亏纳入考核体系,提高高管跟投比例[16] - 要求基金产品设定清晰业绩比较基准,实施长周期考核(三年以上权重不低于80%)[17] - 权益类基金规模已从7万亿元增长至8.3万亿元,将进一步提高权益类基金注册效率[19][20]
上清所:进一步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全额减免付息兑付服务费
快讯· 2025-05-07 15:21
5月7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在现行阶段性全额减免发行登记费的基础 上,自2025年5月7日,进一步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人全额减免付息兑付服务费,首期暂定两年。 ...
拓宽科创债发行主体 北交所出台新政优化机制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快讯· 2025-05-07 14:55
政策内容 - 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 [1] - 通知进一步拓宽发行主体和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扩大科技金融服务覆盖面 [1] - 新增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 机制优化 - 进一步简化信息披露安排 提升信息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1] - 完善配套支持机制 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1] - 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 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1] 市场生态建设 - 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 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 [1] - 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1]
东方富海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 或成民营投资机构第一家
快讯· 2025-05-07 14:51
记者获悉,创投机构东方富海已申请试点科技创新债券。消息人士透露,债券金额可能在5亿元上下, 或成首家参与试点的民营投资机构。稍早前,上交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 生产力的通知,支持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科创板 日报) ...
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三大交易所跟进
证券时报· 2025-05-07 14:35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核心目标是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场响应积极,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3]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2][5]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及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5] - 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及并购等 [6] - 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扩募 [7] 产品设计与条款创新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以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 [2][8] - 支持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包括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并可设置预期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可转换为股权等创新条款 [8][18] 配套支持与便利措施 - 优化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灵活分期发行,并简化信息披露规则 [2][9][17]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科技创新业务特点设计专门评级方法,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思路 [9] - 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承销商、做市商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9][18] - 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自律组织加快完善配套规则,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可减免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等服务费用 [12][13][19] 风险分担与激励机制 -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共同分担违约损失风险 [4]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并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出台其他优惠政策 [2][11] - 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通过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业务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10] 市场生态与流动性支持 - 引导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及各类资管机构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相关指数及挂钩产品 [9][18] - 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专项资管产品,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以提升流动性 [18][19]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额减免2025年至2027年期间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 [13]
刚刚,央行证监会联手出招!三大交易所跟进!
证券时报· 2025-05-07 14:20
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建设,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1] - 核心目标是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引导债券市场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1] - 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市场响应积极,初步统计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 [2]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支持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 [1][5]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通过贷款、股权、债券、基金投资、资本中介服务等多种途径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5] - 科技型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 [6] - 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可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7] 产品设计与条款创新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1][8] - 支持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 [8][21] - 鼓励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创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等创新条款 [21] 配套支持机制与便利措施 - 优化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灵活分期发行,简化信息披露规则 [9]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信用评级机构可根据科技创新业务特点设计专门评级方法,提高评级前瞻性和区分度 [9] - 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在评价体系中的权重 [9] - 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金融机构和专业机构可通过信用保护工具、担保等业务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10] - 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购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等共同分担违约损失风险 [3] 市场生态与流动性支持 -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投资科技创新债券,鼓励创设相关指数及挂钩产品 [9][22] - 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创设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的专项产品,推动公募基金创设科技创新债券类ETF [22] - 优化交易机制,支持债券质押融资并适当上浮质押折扣系数,降低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 [22] -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额减免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科技创新债券为标的的现券买卖交易手续费,减免期为2025年至2027年 [13][14] - 交易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经手费等费用 [22] 审核效率与监管安排 - 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交易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1] - 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 [21] - 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发展,并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12][23]
信息量满满!潘功胜、李云泽、吴清重磅发声!一图速览→
证券时报· 2025-05-07 14:20
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发布会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介绍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1] 货币政策与利率调整 -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 5个百分点[6] - 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 25个百分点 预计每年节省利息支出超200亿元[6] - 降低政策利率0 1个百分点[6] 债券市场与资本市场支持 - 债券市场"科技板"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300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6] - 将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工具额度合并为8000亿元 未来可扩大规模或创设新工具[6] - 股票投资风险因子调降10% 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入市力度[7] - 近期拟批复600亿元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7] 银行业与信贷支持 - 一季度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创2022年以来单季最大增幅[7] - 商业银行审批通过的白名单贷款增至6 7万亿元[7] - 大型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工作加快实施[7] - 支持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即将批复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7] 资本市场改革与开放 - 出台深化科创板创业板改革政策措施[9] - 全力支持中央汇金公司发挥类平准基金作用[9] - 优化基金公司分类评价机制 加大权益类基金发行销售力度[9] - 稳步推进人民币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及一系列对外开放举措[9] - 外资持有A股流通市值稳定在3万亿元左右[9] 上市公司支持措施 - 支持优质中概股回归内地和香港市场[11] - 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赴境外上市[11] - 更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11] - 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质押、再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11] 小微企业与外贸支持 - 推出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政策[7] - 制定实施银行业保险业护航外贸发展系列政策措施[7] - 将出台8项增量政策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7]
深交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优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快讯· 2025-05-07 13:42
深交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 优化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 智通财经5月7日电,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健全科技 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 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 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本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优化科技创 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 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并适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鼓励证券公司为科技创新债券 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本所将证券公司开展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业务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年 度评价、参与创新业务或产品试点的考虑因素。 ...
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股权投资机构等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北京商报· 2025-05-07 13:32
具有丰富投资经验、出色管理业绩、优秀管理团队的股权投资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 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 此外,在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方面,央行及中国证监会提 及,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管理流程,提升融资效率,支持发行人根据资金使用特点,灵活分期发行。 简化科技创新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发行人可与投资人约定豁免相关披露信息。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 券可采用余额管理方式。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郝彦)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表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 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 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就支 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公告。 在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方面,提到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 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 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聚焦主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