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增值税政策调整
icon
搜索文档
风电核电增值税返还政策调整进口LNG综合价格创四年新低:申万公用环保周报(25/10/13~25/10/17)-20251020
申万宏源证券· 2025-10-20 15:55
行业投资评级与核心观点 - 报告未明确给出统一的行业投资评级,但针对不同细分领域提出了具体的投资分析意见 [5] - 核心观点认为,电力行业受益于机制电价政策推进、增值税政策调整及降息周期,各电源类型存在结构性机会;天然气行业则因进口成本下降和顺价改革,城燃公司盈利能力有望回升 [5] 电力行业要点 - 新疆机制电价竞价结果接近上限:光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36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235元/千瓦时;风电项目机制电量规模185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252元/千瓦时,竞价区间为0.150-0.262元/千瓦时,执行期10年,机制电量比例50% [8] - 甘肃机制电价竞价结果贴近下限:机制电价水平为0.1954元/千瓦时,竞价区间为0.1954-0.2447元/千瓦时 [8] - 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但海上风电该项优惠政策保留至2027年底 [9] - 核电增值税政策调整:2025年10月31日前投产机组按原政策执行,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新机组不再享受15个年度的增值税先征后退优惠 [9] - 投资分析意见重点关注水电(推荐国投电力、川投能源、长江电力)、绿电(建议关注新天绿色能源、福能股份等)、核电(建议关注中国核电、中国广核)、火电(推荐华电国际、建投能源)及电源装备(推荐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 [5][11] 燃气行业要点 - 截至10月17日,美国Henry Hub现货价格周度环比下跌2.90%至$2.82/mmBtu,荷兰TTF现货价格周度环比下跌2.70%至€31.75/MWh,英国NBP现货价格周度下跌3.17%至79.40 pence/therm [12] - 东北亚LNG现货价格周度环比上涨1.82%至$11.20/mmBtu,中国LNG全国出厂价周度环比下跌0.45%至4013元/吨 [12] - 截至10月12日当周,中国LNG综合进口价格大幅下跌至2852元/吨,创2021年7月以来新低,主要因长协部分挂钩的原油价格降至年内低点 [12] - 投资分析意见建议关注港股城燃企业(推荐昆仑能源、新奥能源等)和天然气产业链一体化贸易商(推荐新奥股份、新天绿色能源、深圳燃气) [5][29] 其他行业动态 - 安徽省开展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竞价上限0.3844元/千瓦时,下限0.2元/千瓦时,执行期限12年 [34][3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按年下达可再生能源电力及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38]
大唐新能源跌超3% 前九月发电量增超一成 三部门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智通财经· 2025-10-20 10:44
公司股价与运营表现 - 公司股价下跌3.45%至2.52港元 成交额为6463.41万港元 [1] - 公司2025年前九个月累计发电量达25,890,603兆瓦时 同比增长11.68% [1] - 公司风电发电量为21,840,558兆瓦时 同比增长7.40% 光伏发电量为4,050,045兆瓦时 同比增长42.22% [1] 行业政策变动 - 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陆上风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将于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1]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对海上风电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2] - 政策调整可能反映陆上风电技术已非常成熟且成本具备竞争力 不再需要特殊税收扶持 [2]
港股异动 | 大唐新能源(01798)跌超3% 前九月发电量增超一成 三部门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智通财经网· 2025-10-20 10:43
公司股价表现 - 大唐新能源股价下跌3.45%至2.52港元,成交额6463.41万港元 [1] 公司运营数据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电量25,890,603兆瓦时,同比增长11.68% [1] - 其中风电发电量21,840,558兆瓦时,同比增长7.40% [1] - 光伏发电量4,050,045兆瓦时,同比增长42.22% [1] 行业政策变动 - 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2015年出台的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1]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海上风电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 [2] - 政策变动可能反映陆上风电技术已非常成熟且成本具备竞争力,不再需要税收扶持 [2]
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搜狐财经· 2025-10-20 09:16
海上风电行业增值税政策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海上风力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6] 核电行业增值税政策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1][6]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核准但未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自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 [1][6]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6] 政策废止与调整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文件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1][6] - 附件中列明了8项被废止的文件和条款,涉及飞机维修、铂金、钻石、煤层气、新型墙体材料等多个行业 [9]
三部门发布重要公告
中国能源报· 2025-10-19 12:44
海上风电行业增值税政策调整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 核电行业增值税政策调整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有增值税规定执行 [1] - 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自正式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 [1]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 相关文件废止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2][4]
三部门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搜狐财经· 2025-10-18 23:49
政策核心内容 - 对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 - 对2025年10月31日前已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有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执行 [1] - 对2025年10月31日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核电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 海上风电行业 - 海上风电行业获得明确的税收支持政策,增值税退还比例设定为50% [1] - 税收优惠政策为海上风电行业提供了为期两年多的成本支持,有效期至2027年底 [1] 核电行业 - 核电行业税收政策进行新老划断,对不同时间点的项目采取差异化处理 [1] - 已投产和特定已核准的核电机组在一定期限内可继续享受增值税退税支持 [1] - 新核准的核电项目将不再享受原有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1]
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告!
搜狐财经· 2025-10-17 21:55
政策核心调整 - 对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核准但未投产的核电机组 自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政策 [1]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 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 海上风电行业 - 针对海上风电生产电力产品的销售 给予明确的增值税优惠 [1] - 税收支持政策具有明确的时间窗口 为期超过两年 [1] 核电行业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 继续执行原有增值税政策 [1] - 新旧核电项目税收政策出现分水岭 新核准项目将不再享受税收返还 [1] 政策衔接与废止 - 现行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 以本公告为准 [1]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1]
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告!
证券时报· 2025-10-17 21:38
风力发电行业增值税政策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对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 - 此前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文件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1] 核电行业增值税政策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 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1]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核准但未商业投产的机组 自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政策 [1]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 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
财政部等三部门: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搜狐财经· 2025-10-17 21:03
海上风电行业增值税政策 -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 - 政策执行期为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 核电行业增值税政策调整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1] - 2025年10月31日前国务院已核准但尚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机组自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 [1]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
财政部等三部门: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
智通财经网· 2025-10-17 20:57
海上风电增值税政策 - 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海上风电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1][3] 核电增值税政策调整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 继续按原有政策执行 [1][3] - 2025年10月31日前已核准但未正式商业投产的核电机组 自商业投产次月起10个年度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退税比例为已入库税款的50% [1][3] - 2025年11月1日后核准的核电机组 不再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1][3] 政策文件更新 - 现行规定与本次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3]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文件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