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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 招商证券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1] - 本次交易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等法规要求进行 [1] - 独立财务顾问已履行必要尽职调查并出具独立核查意见 [1] 核查与承诺 - 招商证券承诺核查意见独立进行且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内容无实质性差异 [1] - 披露文件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 - 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1] 保密与合规 - 招商证券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并执行风险控制及内部隔离制度 [2] - 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证券欺诈问题 [2] 文件签署 - 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徐万泽和张琦 [2] - 文件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盖章确认 [2]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核查意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 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定向减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具体如 下: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 情形。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盐化工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 ...
中盐化工: 中盐化工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前, 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情形。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碱业")由中石 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投资")与中盐内蒙古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 中太湖投资占股 51%,中盐化工占股 49%。2025 年 6 月 16 日,中盐碱业 参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以下简称 "天然碱采矿权")竞拍,2025 年 6 月 17 日,收到通辽市自然资源局《成 交确认书》,中盐碱业以 68.0866 亿 ...
中盐化工: 中盐化工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 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 的独立意见 中石油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碱业")由中石 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湖投资")与中盐内蒙古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 中太湖投资占股 51%,中盐化工占股 49%。2025 年 6 月 16 日,中盐碱业 参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以下简称 "天然碱采矿权")竞拍,2025 年 6 月 17 日,收到通辽市自然资源局《成 交确认书》,中盐碱业以 68.0866 亿元竞得该采矿权。近期由太湖投资提 出,经股东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同意太湖投资通过减资退出其在中盐 碱业的全部股权及相关权益。减资后,中盐化工将持有中盐碱业 100%的 股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减资事项实施后,后续关于天然碱资源 相关投资将由中盐化工全资子公司完成。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 或"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应的资产评估 ...
中盐化工: 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评估报告核心内容 - 评估对象为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 - 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 [4] -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4] - 评估结果显示账面资产和评估价值均为0元 [4] 公司基本情况 - 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3月28日 [8] -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8] - 股东结构为中石油太湖(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9]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天然碱矿产资源开采等 [8] 重大交易事项 - 公司以68.0866亿元竞得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地区天然碱采矿权 [9] - 采矿权出让合同已签署,需在取得缴费通知书后30日内缴纳成交款 [9] - 中盐化工拟通过减资方式使太湖投资退出,完成后将持有中盐碱业100%股权 [11] 财务数据 -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资产总计0元 [11] - 负债总计0元 [11] - 净资产0元 [11] - 公司成立后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14] 评估方法选择 - 不适用收益法因公司成立时间短且无稳定收益基础 [14] - 不适用市场法因缺乏可比企业和交易案例 [15] - 采用资产基础法因具有较高可靠性 [15]
中盐化工: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4
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的核查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综上,上市公司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加度律所"或"本法律顾问")接受中 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托, 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子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对中盐化工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采 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保密 ...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 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定向减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 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规定,就本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 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具体如下: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 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情况 上市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内蒙古加度律 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审计机构, 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机构,聘请北京 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标的公司天 ...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本次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3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 托,担任中盐化工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核查如 下: 一、相关交易主体的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 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交易对方,为 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 人员,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 经核查, ...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中盐内蒙 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中盐化工参股 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 本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重组报告书及交易各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 承诺制作。 独立财务顾问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规范,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精神,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各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次交易行为的 基础上,对重组报告书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旨在对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 公正 ...
中盐化工: 招商证券关于中盐化工重大资产重组前业绩发生异常或本次重组是否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24 02: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业绩发生异常或本次重组是否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况 的核查意见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化工"或"上市公司")的 参股公司中盐(内蒙古)碱业有限公司拟实施定向减资。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 中"1-11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要求,对上 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核查意见中所引用的简称和释义,如无特殊说明,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参股公司减资之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释义相同。 一、关于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义务、责任的情况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1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 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主要目的为"避免相关方通过本次重组逃避有关义务、责 任"。本次重组为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定向减资,上市公司被动对标的公司控股合 并。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性质较为特殊,本次交易不涉及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