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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金融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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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债券发行 有望扩容增量
中国证券报· 2025-07-03 09:56
科技创新债券市场表现 - 科技创新债券推出首月全市场147家机构累计发行超3748亿元 其中金融机构发行2239亿元 非金融企业发行1509 98亿元 [1] - 交易商协会支持73家非金融企业发行977 2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1] - 银行主体发行债券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科创领域贷款 股权投资机构资金用途包括投向私募股权基金和直接认购基金份额 [1] 发行主体与期限结构 - 金融机构有望成为发行主力 预计发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期限结构或逐步拉长 [2] - 券商可能成为关键受益主体 其多元化业务能力将在科技与金融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1] - 长期限债券占比可能提升 以更好匹配科技企业投资周期与股权基金回报周期 [1][2] 政策影响与融资优化 - 科技创新债券政策有助于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同时缓解中长期信用债资产荒困境 [2] - 科技企业可通过债市"科技板"政策红利 灵活设计债券品种及条款 引入风险分担机制降低融资成本 [3] - 轻资产高成长民营科技企业有望借助债市获取发展资金 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2]
科创债获批已超千亿元 券商或成科创债扩容受益主体
深圳商报· 2025-06-18 02:19
科创债发行情况 - 最近一个多月已有30家券商科创债完成发行或获批,累计规模超过千亿元 [1] - 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国泰海通获批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科创债,3家券商累计获批额度接近400亿元 [1] - 中信证券和国泰海通获批发行额度均为150亿元,中金公司拟发行98亿元科创债 [1] - 中信证券已发行和获批的科创债规模达320亿元,位居榜首 [1] - 6月3日山西证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5亿元科创债 [1] - 6月12日第一创业证券在深交所发行了5亿元科创债 [1] 科创债投向领域 - 大多数券商科创债募集资金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 [2] 行业影响 - 券商或成为科创债扩容的受益主体,除了带来承销业务增量,更提供了资产配置优化契机 [1] - 券商或成为科技创新债券扩容的关键受益主体,其多元化业务能力与资本市场专业性将在新一轮科技与金融融合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
上海科技保险新政落地,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注入新动能
第一财经· 2025-06-16 14:59
政策背景与目标 - 上海金融监管局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上海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构建与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匹配的科技保险体系 [1] - 该政策标志着上海在科技与金融融合领域迈出关键一步,通过保险工具创新与生态重构加速破解科技创新中的风险瓶颈 [1] - 政策从重点领域保障、产品服务创新、专业能力提升等方向发力,全链条护航科技创新 [1] 重点保障领域 - 强化科技保险对重大科研任务、产业集群突破和未来产业培育的支持 [2] - 重点关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先导产业的发展需求,构建适配创新的保险保障体系 [2] - 聚焦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量子科技、类脑智能、脑机接口、6G、硅光、第四代半导体等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提供定制化服务 [2] 产品创新方向 - 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保险产品矩阵 [2] - 推动研发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研发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等创新产品落地应用 [2] - 鼓励引入"沪科积分"探索保险精准定价 [2] - 上海保险业2024年在科技保险方面推出多个"首单",包括汽车芯片专属保险、专利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全球储能系统损失补偿责任保险等 [4] 机制建设与数据支持 - 建立基于"沪科积分"评价的企业阶梯式支持计划,实现财政资金精准滴灌 [3] - 建立科技保险产品目录与科技型企业名单双向互推机制,推动跨部门、跨机构数据信息共享 [3] - 将科技保险服务纳入上海市科技创新券政策支持范围 [3] 行业发展现状 - 2024年上海财险业实现科技保险保费收入50.6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超25万亿元 [3] - 网络安全保险服务企业家次同比增长16%,生物医药责任保险服务企业和项目数量同比增长22% [3] - 科技产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特点,保险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机制能够为科技活动各环节提供保障 [3]
科技创新债券发行 有望扩容增量
中国证券报· 2025-06-16 04:22
科技创新债券市场概况 - 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告后市场反应热烈 科技创新债券有望继续扩容增量 缓解资产荒问题 长期限债券占比可能提升以匹配科技企业投资周期 [1] - 推出首月全市场147家机构累计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超3748亿元 包括39家金融机构发行2239亿元 108家非金融企业发行1509.98亿元 其中交易商协会支持73家非金融企业发行977.2亿元 [2] 发行主体与资金用途 - 银行主体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科创领域贷款 股权投资机构主流用途包括投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直接认购基金份额 为创投机构提供低成本长周期资金支持 [2] - 券商可能成为扩容关键受益主体 其多元化业务能力与资本市场专业性将在科技与金融融合中发挥重要作用 [2] - 金融机构有望成为发行主力 为市场带来最大增量 政策完善后更多民营科技企业有望通过债市"科技板"获取发展资金 [3] 市场影响与融资优化 - 科技创新债券将助力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问题 同时缓解中长期信用债资产荒困境 从供给端消减企业发展掣肘和投资者择券制约 [3] - 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期限或逐步拉长 长期限债券占比提升可更好匹配科技企业投资周期与股权基金回报周期 缓解长期资金压力 [3] - 科技企业可利用政策红利降低融资成本 通过债券品种灵活设计、风险分担机制引入等方式构建债市核心竞争力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