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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特斯太阳能上涨2.31%,报11.755美元/股,总市值7.87亿美元
金融界· 2025-08-05 22:36
8月5日,阿特斯太阳能(CSIQ)盘中上涨2.31%,截至22:11,报11.755美元/股,成交50.93万美元,总市 值7.87亿美元。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03月31日,阿特斯太阳能收入总额11.97亿美元,同比减少9.97%;归母净利 润-3397.1万美元,同比减少375.02%。 大事提醒: 8月21日,阿特斯太阳能将于(美东)盘前披露2025财年中报(数据来源于纳斯达克官网,预计披露日期 为美国当地时间,实际披露日期以公司公告为准)。 资料显示,加拿大阿特斯阳光电力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和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站开发商之一。业务遍及北美、南美、欧洲、南非、中东、澳大利亚和亚 洲。公司的业务分为两个业务板块,即CSI太阳能和全球能源。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行情君 ...
伊朗专家给以色列损招,中国能源命脉遭威胁,中东或引爆全球油荒
搜狐财经· 2025-06-25 10:30
能源供应安全 - 伊朗供应中国12%的石油,山东炼油厂95%的原油依赖伊朗 [1] - 全球30%的石油运输通过霍尔木兹海峡,中国45%的进口石油依赖该通道 [3] - 日本、韩国和欧洲分别有90%和88%的石油进口依赖霍尔木兹海峡 [3] 中国能源多元化布局 - 中国从加拿大进口原油增加730万桶,挤占美国市场份额 [3] - 中国战略石油储备可满足三个月需求,并可通过国际能源组织协调释放库存 [3] - 与沙特合作建设150亿美元太阳能电站,光伏设备出口增长40% [3] 伊朗经济与中伊合作 - 伊朗石油收入占财政60%以上,与中国签订4000亿美元合作协议 [5] - 中伊贸易35%使用人民币结算,制裁期间升至83% [5] - 伊朗若断供将面临严重经济后果,可能自毁财政基础 [5] 地缘政治与市场影响 - 沙特、阿联酋警告以色列行动可能引发伊朗代理人报复其油田 [5] - 油价若涨至120美元将冲击美国经济,影响大选前景 [5] - 全球油价若飙升至200美元/桶将导致多国能源危机 [3] 能源战略与金融体系 - 中国已建立俄罗斯、中东、北美等多渠道能源供应网络 [7] - 中俄北极航线贸易增长加速全球去美元化进程 [7] - 中国新能源转型与人民币结算体系构成能源安全网 [7]
太阳能(000591) - 2025年6月5日 太阳能投资者关系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6-06 09:08
电站规模与目标 - 2025年末公司电站总规模力争超过13.6吉瓦(投运、在建、拟建及预收购协议)[2] - 2024年运营电站约6.076吉瓦,在建电站约2.081吉瓦[4]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储备项目约17吉瓦[4] 政策与行业影响 - 136号文及其实施细则对新能源行业发展至关重要[3] - 目前仅山东、广东公布实施细则,其他省份尚未公布[3] - 公司将密切关注政策落地情况,优化并网投产规划和电力营销策略[3] 储能领域布局 - 现有光伏配储项目,未来将拓展工商业储能和独立储能项目[5] - 正在研究构网型储能技术及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技术[5] 海外业务拓展 - 2024年设立海外业务部,已与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等国洽谈[6] - 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投资署签署项目MOU[6] - 重点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项目开发和收购[6] 可转债管理 - 严格按募集说明书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项用于项目建设[7] - 按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强投资者信心[7] - 加强市值管理,促进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7]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汇总(最新)
梧桐树下V· 2025-05-09 16:27
全面注册制审核动态核心要点 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 拟上市企业需在提交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的申报材料时提供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4] - 已在审企业需在更新2024年年报时补充提交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 - 会计师事务所需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审计,关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募集资金投向主业要求 - "现有主业"认定以再融资方案披露时点为基准,需有一定收入规模且稳定运行 [6] - 投向新产品需论证与现有主业的协同性,包括原材料、技术、客户等方面 [8] - 募投项目实施需论证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新产品原则上应完成中试 [9][10] 突击分红监管 - 报告期三年累计分红占净利润超80%或超50%且金额超3亿元同时补流还贷比例高于20%的企业不允许上市 [11] - 要求保荐人对IPO企业最近三年突击分红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并提交专项报告 [11] 国有股东标识要求 - 存在国有股东的企业需在申报时提交国有股东标识相关批复文件 [14] - 在审企业可在提交注册前取得批复文件,按新老划断原则推进审核 [14] 员工持股计划监管 - 2020年3月1日后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含外部人员的需清理,否则按实际人数穿透计算股东人数 [16][17] - 清理后外部人员持股按一名股东计算 [17] 差异化监管机制 - 首次差异化监管于2023年8月17日启动,计算区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8月16日 [19][26] - 后续每6个月实施一次,计算区间为最近12个月 [26] 预沟通机制优化 - 2023年8月底前完成140多单预沟通申请,同比增长2.5倍 [21] - 优化措施包括简化处理时限、建立撤否企业预沟通机制、增加共性问题公开等 [21] 资金流水核查要求 - 要求保荐人在工作报告中说明核查范围、标准、手段及发现的重点事项 [23] - 需对发行人内部控制有效性及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发表明确意见 [23] 申报时间节点认定 - "申报前六个月内"以在审核系统提交申报文件时间为准 [24] - 申报前六个月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新增股份需锁定36个月 [28] 全面注册制过渡安排 - 主板平移企业需在2023年2月20日至3月3日申报,逾期视为新申报企业 [33] - 创业板在审企业需在2023年3月10日前更新符合新规的专项说明 [36] - 主板和创业板项目需提交《保证不影响和干扰审核的承诺函》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