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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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出手剑指虚拟货币、RWA代币化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中国监管机构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定性 - 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1] 对稳定币及虚拟货币发行的境外监管要求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 [1] - 权威专家表示,挂钩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在流通使用中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1]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1] 虚拟货币的风险特征与全球监管态度 - 虚拟货币依托区块链技术,支持点对点交易,突破物理上的“国境”概念,相关风险极易跨境传导 [1] - 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等金融管理部门对虚拟货币普遍持审慎态度 [1]
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监管指引公布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旨在为利用加密及分布式账本技术在境外发行以境内资产现金流为支持的代币化权益凭证活动,建立明确的境内备案与合规监管框架 [1] 监管范围与定义 - 《指引》规范的活动定义为:以境内资产或相关资产权利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利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或类似技术,在境外发行代币化权益凭证 [1] - 该业务必须严格遵守跨境投资、外汇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 业务开展的前提与禁止情形 - 开展业务前,实际控制基础资产的境内主体(境内备案主体)必须向中国证监会进行备案,报送备案报告、境外全套发行资料等材料 [2] -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规定明确禁止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资产,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1] - 境外发行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1] - 境内主体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存在特定经济刑事犯罪的,不得开展此项业务 [1] 备案流程与要求 - 备案材料需完整说明境内备案主体信息、基础资产信息、代币发行方案等情况 [2] - 境内备案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以及相关中介机构需保证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 证监会将对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履行备案程序,并在办结后通过网站公示备案信息;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2] - 备案材料不完备时,证监会将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2] 监管与跨境协作 - 中国证监会对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2] - 证监会将加强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与信息共享,以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2]
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多部委将推出利好政策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政策框架与战略机遇 - 商务部将牵头搭建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的“1+N”政策体系 以《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工作方案》为统领 按照“一业一策”思路 制定出台家政、汽车后市场、演艺、铁旅融合、入境消费等10多项具体领域支持政策 [2] - 2020年至2025年 中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年均增长8.5% 其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上升了3.5个百分点 2025年达到46.1% 接近居民消费的“半壁江山” [3] - 《工作方案》聚焦交通服务、家政服务、网络视听服务、旅居服务、汽车后市场服务、入境消费等重点领域 以及演出服务、体育赛事服务、情绪式体验式服务等潜力领域 提出具体创新支持举措 [3] 具体领域支持举措:交通与汽车后市场 - 交通运输部拟培育的交通运输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包括:发展自驾游服务、推动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发展壮大夜游船经济、培育发展游艇消费和着力扩大邮轮消费 [6] - 交通运输部正在抓紧制定推动夜游船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并加快研究制定扩大游艇消费的若干措施 促进游艇产业向大众化消费、规模化发展转型 [6] - 针对自驾游 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出台精品自驾旅游公路实施方案 打造一批长距离、跨区域、高品质的自驾游精品路 [6] - 国内汽车保有量已达3.66亿辆 商务部等部门将持续推动汽车后市场服务消费扩容提质 重点从试点先行、精准施策、破除壁垒三方面发力 [7] - 商务部将建立健全汽车改装标准体系 推动构建汽车改装管理制度 并研究制定促进汽车租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 同时围绕房车露营、赛车赛事、传统经典车认定等分领域推动顶层设计完善 [7] 具体领域支持举措:入境消费与提质惠民 - 2025年 全国各口岸出入境外国人8203.5万人次 同比增长26.4% 截至2025年底 全国离境退税商店近1.3万家 2025年离境退税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95.9% [5] - 商务部将牵头制定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相关政策措施 从扩大入境旅游消费、便利入境商务活动、激活入境赛事消费、繁荣入境文娱消费、拓展入境健康消费、发展入境教育培训消费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 [5] - 商务部将着力办好“购在中国”系列活动 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持续推进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工作 大力发展离境退税 [5] - 商务部将加快制定印发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方案 包括60多项具体举措 推动提升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赛事等领域服务供给水平 [4] - 商务部将跟踪研究服务消费新动向 更好满足健康养老、文旅休闲、家庭服务等民生影响大、群众呼声高的服务消费需求 [4]
境内ETF市场规模突破6万亿元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沪市ETF市场发展现状 - 机构投资者(不含ETF联接基金)持有沪市ETF规模占比为65%,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 [1] - 沪市ETF参与账户数约1000万,其中80后投资者持有规模占比近三成 [1] - 宽基ETF规模增至1.9万亿元,占股票ETF总规模的70% [1] - 科创板ETF总规模达2977亿元,覆盖人工智能、芯片、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和半导体材料设备等多个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 [1] - 债券ETF规模合计达6016.3亿元,同比增长291%,百亿级产品数量增至25只 [1] - 新推出首批4只基准做市信用债和两批共14只科创债 [1] - 新上市11只红利ETF和16只自由现金流ETF [1] - 沪市ETF互挂产品规模合计达544亿元,同比增加95%,覆盖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巴西等市场 [1] 未来发展规划与举措 - 计划进一步丰富宽基指数体系,推动中证、上证、A系列指数及ETF产品协同发展,并积极布局宽基策略型、增强型ETF [2] - 计划丰富科创板指数和ETF品类,推出更多风险低、收益稳的ETF产品,并大力发展债券ETF [2] - 计划优化市场机制,包括推动ETF纳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完善ETF做市商机制、加快推动科创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和基金投顾配置范围,以及研究优化ETF大宗交易机制和常态化ETF集合申购业务 [2] - 计划加强投资者服务与培育,深化精准高效对接服务,着力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堵点 [2] - 计划持续拓展优化跨境互联互通机制,加强指数和产品“出海”,强化境外ETF宣传推广以吸引境外长期资金 [2] - 计划紧扣监管政策,完善ETF全流程风险监测与应对机制,强化市场风险监测防控,并依托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3]
上交所发布ETF行业发展报告 境内ETF市场规模突破6万亿元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境内ETF市场整体发展概况 - 2025年境内ETF市场规模突破6万亿元,达到6.02万亿元,同比增长61.4%,成为亚洲第一大ETF市场 [1][2] - 境内挂牌上市的ETF数量达到1381只,其中沪市挂牌ETF数量为797只,沪市新上市ETF数量为2024年的2倍多 [1] - 2025年境内ETF资金净流入额超1.16万亿元,其中债券ETF净流入最高,达5527亿元,占比47.6% [2] 市场规模与增长驱动力 - 2025年境内ETF总规模增长中,存量产品规模增长约1.6万亿元,新发产品贡献约0.7万亿元的规模增量,占比约三成 [2] - 重要宽基ETF(如沪深300、中证500、中证A500)以及黄金ETF等产品规模增长显著 [2] - 互联网、银行等渠道投资者配置ETF需求强烈,境内ETF联接基金规模超9000亿元,同比增长逾40% [2] 沪市ETF市场表现 - 2025年沪市ETF市场规模达4.22万亿元,增幅达55%,规模位列亚洲第二、全球第七 [1][3] - 沪市ETF总成交额达61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长42%,成交额位列亚洲第一、全球第三 [3] - 沪市ETF参与账户数约1000万,机构投资者(不含ETF联接基金)持有规模占比65%,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 [3] 产品体系与结构 - 沪市宽基ETF规模增至1.9万亿元,占股票ETF规模的70% [3] - 科创板ETF矩阵总规模达2977亿元,覆盖人工智能、芯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 [3] - 债券ETF规模合计达6016.3亿元,同比增长291%,百亿级产品数量增至25只 [3] - 沪市推出更多红利、低波动类型ETF,新上市11只红利ETF、16只自由现金流ETF [3] 跨境发展与开放 - 2025年沪市ETF互挂产品规模合计达544亿元,同比增加95%,覆盖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巴西等市场 [4] - 行业坚持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导向,持续拓展优化跨境互联互通机制,加强指数和产品“出海” [6] 投资者结构与趋势 - 新生代投资者加速将ETF纳入资产配置组合,沪市80后投资者持有ETF规模占比近三成 [3] - 年内新发212只ETF联接基金,募集规模合计968亿元,在引导增量资金入市、吸引更广泛投资者参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 未来发展方向与举措 - 行业将持续丰富ETF产品高质量供给,包括丰富宽基指数体系、布局宽基策略型与增强型ETF、丰富科创板ETF品类、大力发展债券ETF [6] - 行业将不断优化ETF市场配套机制,如推动ETF纳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完善做市商机制、研究推进ETF大宗交易机制优化等 [6] - 行业将持续提供多元化服务以培育壮大投资者群体,加强宣传推广和投资者服务,着力打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堵点 [6]
证监会明确12个选题方向加强资本市场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证监会2026年课题选题方向 - 中国证监会发布2026年省部级课题选题方向及申报指南 旨在汇聚全社会研究力量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基础性研究 共同形成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1] 十二个核心研究选题 - 新公司法下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有效性、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研究 [1] - 公募基金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研究 [1] - 资本市场与养老金融投资机制创新研究 [1] - 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执业监管研究 [1] - AI技术发展背景下投资者行为模式变化趋势、市场影响与监管研究 [1] - 开放环境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研究 [1] - 证券执法领域共同违法问题研究 [1] - 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配套政策研究 [1] - 提升资本市场定价效率研究 [1] - 提高资本市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研究 [1] - 资本市场支持传统产业上市公司提质增效研究 [1] - 人工智能等科技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和挑战 [1] 课题申报与管理安排 - 课题原则上由一家或两家单位牵头 参与单位需保持多样性 [2] - 课题牵头单位包括国内外一流智库、高校和科研院所 国内外知名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机构 以及国内外知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 [2] - 课题申报单位须严把申报质量关 杜绝交叉申报、一题多报和重复申报 [2] - 证监会指定直属研究机构中证金融研究院作为课题组织管理单位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6至12个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2] - 所有课题研究方向均不代表证监会监管导向 仅作为研究储备 [2]
证监会通报2025年IPO现场检查情况 “一查就撤”等市场乱象得到根本扭转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6
2025年IPO现场检查总体情况与成效 - 2025年证监会完成20家首发企业现场检查处理工作 其中随机抽取16家 问题导向检查4家 涉及主板企业8家、科创板企业9家和创业板企业3家 [1] - 新受理企业申报质量进一步提升 全年16家随机抽取企业均未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其中7家已通过交易所上市委审核 “一查就撤”等市场乱象得到根本扭转 [1][2] - 证监会下一步将科学统筹现场检查覆盖面与有效性 坚持风险导向、突出重点、分类处置 以提高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 [1] 现场检查工作机制与原则 - 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 分为随机抽取与问题导向两类 对新受理企业按20%比例随机抽取以核验申报质量 [2] - 检查突出重要性原则 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 防止检查工作简单化 合理把握投资者保护与制度包容性平衡 [1][2] - 对在审企业 若存在与发行上市条件相关且无法合理解释的重大存疑事项 则启动问题导向检查 从严查处披露舞弊、财务造假等恶意“带病闯关”行为 [2] 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与处理措施 - 第一类:2家企业涉嫌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 例如通过虚构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且金额占比较大 监管部门已立案稽查 查实后将从严追责 [3] - 第二类:6家企业存在信息披露质量缺陷 例如通过个人卡代付费用、会计处理不当、关联方披露遗漏等 根据问题性质 对其中2家影响发行条件的企业通报批评 对4家影响一般审核判断的企业给予警示 并对中介机构采取相应措施 [3] - 第三类:12家企业存在信息披露规范性瑕疵 例如报表范围界定不当、资产折旧预估不审慎等 这些瑕疵不影响审核判断 监管部门已督促整改 未采取监管措施 [3]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两家公司被立案调查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2:33
文章核心观点 - 两家上市公司亚辉龙和天晟新材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2月6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亚辉龙被立案的具体原因是其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1][2] - 天晟新材被立案的原因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1][6] 亚辉龙被立案调查详情 - 公司因披露与脑机星链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 - 该公告提及合作方脑机星链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并已开发脑电采集分析仪等产品 [2] - 在交易所督促下,公司发布补充公告澄清:脑机星链目前技术路线仅为非侵入式,尚无侵入式布局,且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部分处于早期研发或临床前阶段 [3] - 因该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已于2024年1月7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 [4][5] 亚辉龙事件的市场影响与监管认定 - 公司披露涉及“脑机接口”热点概念的公告后,引发市场关注,其股价在公告当日(1月6日)收盘上涨6.52%,成交量较前一个交易日大幅增长299% [4] -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公司公告对合作方技术路径的表述前后不一致,且未就合作协同性、可行性及不确定性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4]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自愿信息披露指引 [4] 天晟新材被立案调查详情 -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经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6] - 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将配合调查 [6] 天晟新材近期控制权变更 - 在立案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 [6] - 2024年1月14日,股东吕泽伟、孙剑将持有的2048.95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北京融晟鑫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转让完成后,融晟鑫泰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9% [7] - 同日,公司与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融晟致瑞拟以现金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5000万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其持股比例预计为13.3% [7] - 通过上述交易,融晟致瑞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一致行动人为融晟鑫泰,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尉立东,公司股票已于1月16日复牌 [7]
融资资金,新变化
上海证券报· 2026-02-07 00:28
市场杠杆资金整体趋势 - 沪深北三市两融余额已连续6个交易日回落,失守2.7万亿元关口[1] - 截至2月5日,两融余额为26,808.60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减少120.12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比例为2.62%[4] - 自1月29日开始,两融余额连续6个交易日累计减少617.83亿元[4] 杠杆资金降温的驱动因素 - 监管政策引导是关键节点,1月14日沪深北交易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从80%统一上调至100%,提高了投资者开仓成本[4] - 市场进入节前“交易真空期”,投资者情绪从“亢奋”转向“理性”,倾向于降低杠杆以规避节日期间海外市场波动及流动性不确定性[5] - 两融余额占流通市值比例及市场日均成交额均有所回落,显示杠杆资金参与度下降,但未出现恐慌性抛售[5] 杠杆资金的行业与板块流向 - 近6个交易日,申万31个一级行业中仅有4个行业获得融资净买入,资金正从成长风格转向防御性资产[7] - 建筑装饰行业融资净买入额居首,近6个交易日累计净买入5.18亿元,煤炭、综合、钢铁行业也获净买入[7] - 电子行业成为融资净偿还主力,净偿还额高达190.08亿元,呈现“卖科技、买煤炭、配电力”的资金轮动路径[7] 杠杆资金的个股与ETF动向 - 近6个交易日,217只个股获融资净偿还额超1亿元,贵州茅台净偿还额最多,达23.84亿元,工业富联、海光信息等个股净偿还额居前[7] - 融资净买入方面,湖南黄金、捷佳伟创、宁德时代、江淮汽车等个股相对活跃[8] - ETF市场两融余额同步回落,截至2月5日为1,216.06亿元,较上一日减少2.46亿元,高估值科技、消费主题ETF融资余额显著下降[8] - 沪深300、恒生指数、中证500等宽基ETF融资净偿还额居前,而红利、债券、黄金等防御型ETF资金流入增强[8] 杠杆资金后市展望与关键信号 - 春节前后两融余额预计呈现“节前理性降温、节后企稳修复”的短期走势,整个一季度预计在2.7万亿元附近高位震荡[8] - 节后两融余额有望逐步企稳,因理财资金回流预期增强,以及非银机构在低波动资产上的加杠杆意愿仍存[8] - 杠杆资金未来活跃程度取决于三大关键信号:节后首周北向资金回流与ETF融资是否修复、政策预期是否明确能重新吸引融资盘、以及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状况[9]
央行、证监会等八部门发布!剑指比特币等虚拟货币、RWA代币化
上海证券报· 2026-02-06 21:49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于2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旨在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及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的投机炒作活动 [1] - 中国证监会在同一天发布《关于境内资产境外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代币的监管指引》,对以境内资产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的RWA代币化业务进行严格监管 [2] - 政策修订的背景是近期虚拟货币和RWA代币化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借此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活动,侵害公众财产安全并扰乱金融秩序 [4] - 此次《通知》是对2021年发布的“237号文”的修订,总体延续其框架,包含六个部分、十九条,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4] 虚拟货币监管要点 - 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明确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1][3][6] -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间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及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 [6]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因其变相履行了法定货币的部分功能,事关货币主权 [1][6][7] - 未经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 [3][6][7]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严格管控并持续推进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整治工作 [3][5] 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监管要点 - 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相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 [1][3] - 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RWA代币化业务活动除外 [1] -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RWA代币化相关服务 [1][3] - 对以境内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为基础在境外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的RWA代币化业务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 [2] 工作机制与法律责任 - 《通知》健全了RWA代币化业务监管框架和工作机制,形成央地协同、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 [4] - 违反《通知》规定开展虚拟货币、RWA代币化相关非法金融活动,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