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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原总经理李勇获刑14年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8-05 19:19
案件判决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全部追缴 [1] - 李勇受贿时间跨度从1996年至2023年 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 产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1] - 受贿总金额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1] 职务轨迹 - 李勇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 钻井试油处处长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 [1] - 历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 党委书记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 总裁 首席执行官 党委书记 [1] - 最终职务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 总经理 [1] 量刑情节 - 李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1] -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具有立功表现 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 [1] -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依法获得从轻处罚 [1]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上海证券报· 2025-08-05 17:57
公司人事变动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及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1]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及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等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业务代理及产品销售帮助 [1] - 李勇通过直接或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1] 公司治理状况 - 涉案人员曾担任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及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等核心管理职务 [1] - 案件涉及业务代理及产品销售等商业活动环节 [1] -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并上缴国库 [1]
境内办事、境外收钱,中海油原总经理李勇被判刑
中国基金报· 2025-08-05 17:52
案件判决与处罚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1] - 李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1] - 李勇受贿时间跨度从1996年至2023年利用多个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1][5] 受贿细节与金额 - 李勇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1][5] - 受贿行为涉及境内办事、境外收钱方式长期与不法商人勾结进行权钱交易[3] - 具体受贿途径包括业务代理、产品销售和职务调整等事项[1][5] 职业背景与行业经历 - 李勇拥有超过35年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工作经验1984年从西南石油学院毕业后进入石油系统工作[2] - 曾担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2][5] - 2017年3月离开中海油系统加入中石化集团出任副总经理2019年4月成为中石化集团党组成员2020年9月重回中海油集团出任总经理[2] 违纪违法调查过程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2024年3月15日对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3] - 2024年9月11日李勇被开除党籍并被指控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等严重违纪行为[3][4] - 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2025年4月9日一审开庭[5] 司法审理与认罪情况 - 检察机关指控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1][5] -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李勇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李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5] - 法院认定李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事实、具有立功表现且积极退赃依法从轻处罚[1]
受贿近6800万元,中海油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14年!曾被通报“搞钱色交易,权钱交易,境内办事、境外收钱”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17:37
案件判决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1]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3] - 法院认定李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因如实供述、立功表现、认罪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情节从轻处罚 [5] 涉案人员背景 - 李勇出生于1963年8月,曾担任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等职 [6] - 2016年6月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渤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 [6] - 2017年3月转任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任中石化党组成员 [6] - 2020年9月回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7] 案件调查过程 - 2023年12月初中国海油集团官网不再显示李勇相关信息,同月18日公告其因退休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 [8] - 退休后不到3个月于2024年3月1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9月11日被开除党籍 [8] - 调查发现李勇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接受供应商宴请和打高尔夫球、违规提拔干部、收受礼金、钱色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 [8]
境内办事、境外收钱,中海油原总经理李勇被判刑
中国基金报· 2025-08-05 17:30
案件判决与受贿事实 - 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2]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2][7] - 李勇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部分受贿事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2] 李勇的职业生涯 - 李勇拥有超过35年的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工作经验,1984年从西南石油学院毕业后进入石油系统工作 [3] - 历任中海油钻完井办公室主任、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等职务 [3] - 2017年3月离开中海油系统,出任中石化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4月成为中石化集团党组成员 [4] - 2020年9月重回中海油集团出任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3年底卸任 [4] 违纪违法调查 - 李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2024年3月15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 - 2024年9月11日被开除党籍,经查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搞钱色交易等行为 [5] - 长期与不法商人勾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境内办事、境外收钱,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5][6] 司法程序与指控 - 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李勇涉嫌受贿案,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6] -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7] - 2025年4月9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7]
李勇,一审获刑14年
中国新闻网· 2025-08-05 17:28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1] -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受贿事实细节 - 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业务代理、产品销售帮助 [3] -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元 [3] - 涉及职务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处长、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等多项关键岗位 [3] 量刑考量因素 - 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5] -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表现 [5] -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导致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5]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一审获刑14年
央视网· 2025-08-05 17:19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1] - 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涉案事实与金额 - 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和个人在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提供帮助 [4]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4] - 涉及职务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等多项关键岗位 [4] 量刑考量因素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6] -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立功表现 [6] -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使赃款赃物及孳息全部追缴 [6] - 上述情节构成依法从轻处罚的依据 [6]
中国海油集团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14年
人民日报· 2025-08-05 17:06
公司高管司法判决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2] - 李勇在1996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2] - 涉案资金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法院基于认罪悔罪和立功表现等因素依法从轻处罚 [2] 职务行为与业务关联 - 李勇通过业务代理和产品销售等事项为相关企业及个人提供帮助 [2] - 其职务轨迹涉及勘探技术管理、分公司领导及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等关键岗位 [2] - 犯罪行为覆盖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上市子公司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个经营主体 [2]
受贿6794万余元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原总经理李勇一审被判十四年



新京报· 2025-08-05 17:04
案件判决结果 -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1] - 李勇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1] 涉案时间与职务范围 - 受贿行为时间跨度从1996年至2023年长达27年 [1] - 涉及职务包括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勘探部综合技术处处长、钻井试油处处长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钻井完井办主任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首席执行官、党委书记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等多个关键岗位 [1] 受贿事实与金额 - 通过业务代理、产品销售等事项为有关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 [1] -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94万余元 [1] 量刑考量因素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 [1] -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 [1] - 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 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