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6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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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8 19:3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 进场审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投、 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应 当对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财务负 责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 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 ...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9:35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 质押,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 司应当在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 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 当遵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 擅自对外提供担保。 未经公 ...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9:35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7] 报告审计要求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应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7]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提前泄漏或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0]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21] - 年度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且涉及事项明显违规,应纠正和重新审计并在规定期限内披露[13] - 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主体出现多种重大变化需关注[16] - 公司发生如分配股利、重大诉讼等多种重大事项应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17] - 应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项[17] - 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需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8] - 披露临时报告后需持续披露重大事项进展情况[18] - 全资、控股及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9]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19] 信息披露机构及人员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常设机构,负责多项事务[22]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相关人员应配合[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关联人需按要求通报信息并配合披露义务[28]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0]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0] - 通过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0]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并预约[32]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搜集信息,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董事会办公室[33][34]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记录情况,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保存[35] - 公司完成信息披露后,董事会办公室归档公告文件并报证券监管部门备案[3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及关系活动档案管理[36]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建立财务和内控制度,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37] - 信息披露失误或致损应追究当事人责任[38] - 需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应要求签署保密协议[38]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40]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条件[40,4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网站为www.sse.com.cn[44] -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责任[46] - 违反制度致信息披露失误或损失,责任人将受处分并承担赔偿责任[47]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股东来访接待机构[50] - 股东咨询电话为0769—22271828/88986318转8225,传真为0769—22780280,电子邮箱为tzzgx@syst.om.cn[5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实施[52,53]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9:3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一次[2]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7][8]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6][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5日内发通知;审计委员会同意,5日内发通知[6][7][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主持人员有规定[19] 表决相关 - 关联股东及公司自持股份等无表决权[20][21] - 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21] - 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1]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21]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2]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2] 决议相关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信息[23]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新任董事按章程就任[25] - 派现等提案通过,公司2个月内实施[2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次日公告[25] - 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25][26] 其他 - 公告或通知在规定报刊刊登,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2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会批准[28]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9:35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1] 经营汇报 - 公司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本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3] 审计安排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会计师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5] -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前安排见面会[6] 沟通协调 - 见面会由财务经理组织,董事会秘书参加[3]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4] 报告相关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且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0]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当年度述职报告[5]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8 19:3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13] - 审计部连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1次[17] 审计内容 - 对经营管理及其效益、财务收支、对外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离任人员、舞弊行为进行审计[14][16][17][18][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7] 审计部管理 - 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对其负责[4] - 确定审计工作重点与年度审计方向[22] 内部控制相关 - 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20] - 最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8] - 督促责任部门对内控缺陷整改并审查[19]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22] 审计资料管理 - 项目结项后将记录资料纳入审计档案[24] - 未经同意不得泄露内部审计资料[26] 违规处理与奖励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可追责[28] - 审计人员隐瞒问题等行为将被处罚[32] - 审计人员有突出表现或揭发有功可获奖励[33]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19:35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审议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与方案[4]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按员工制度领薪,独董实行津贴制[7] - 独董津贴按季发,基本薪酬按月发[11] - 奖金及激励基金依考核结果审批后发放[11] 薪酬调整与生效 - 调整参考同行业、通胀等因素[1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6]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8 19:32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5—05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1、修改法定代表人相 ...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0-28 19:32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至11月14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 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投资者关系邮箱:tzzgx@sy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 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 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星期 一)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 ...
生益科技(600183) - 生益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0-28 19:31
会议安排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3日14:30在东莞松山湖公司研发办公大楼二楼222会议室召开[3] 制度修订 - 拟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5] - 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8] - 拟同步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11] - 拟同步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15] 董事会调整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11名增至12名,非独立董事由7名增至8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19] - 提名唐嘉盛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