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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胜电子(600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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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圈发生了什么
投资界· 2024-12-07 15:14
产业资本动态 - 云南白药拟出资50亿元与中银国际投资共同设立70亿元中医药大健康创新基金,成为LP新势力 [2] - 复旦科创母基金首关5亿元,旗下10亿元直投子基金聚焦生命健康、集成电路等"卡脖子"技术领域 [3] - 国务院国资委推动央企设立创投基金,重点投向硬科技领域和早期项目 [4] 地方政府基金布局 - 云南腾冲科学家论坛发展基金(50亿元)与中药材产业发展基金(100亿元)同步启动,分别布局绿色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产业 [5] - 贵州10亿元科创天使基金采用"股权直投+参股子基金"模式,重点支持种子期企业 [6][7] - 青岛五大国企联合成立100亿元产投基金,财通资产出资30亿元占比最高 [8] 专项领域基金 - 杭州工融基金50亿元规模落地,系AIC股权投资试点基金,覆盖18个城市战略新兴产业 [9] - 南京设立30亿元空地数智交通产业基金,配套低空飞行服务保障政策 [10] - 全国首支50亿元集成电路装备零部件基金在广州成立,专注早期成果转化项目 [25] 区域特色基金 - 新疆喀什首支50亿元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落地自贸试验区,一期资金5亿元 [13] - 安徽阜阳设立10.01亿元绿色食品子基金,系皖北首只省级主题基金 [30][31] - 佛山双创基金采用"市场化+政策性"双轨运作模式,由红土创投和佛山金控分别管理 [23] 前沿技术投资 - 深圳松禾资本设立15亿元细胞与基因产业基金,获韶关母基金等出资 [18] - 均胜电子出资2亿元参与8亿元自动驾驶基金,覆盖eVTOL、车路云一体化等方向 [32] - 重庆鼓励组建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基金,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创新服务 [39] 政策支持方向 - 北京经开区设立AI产业基金支持芯片、算法等硬科技,上市企业最高奖励1200万元 [38] - 湖北提出2027年生物医药产业2500亿元目标,培育超500亿元企业1家 [42] - 广州对氢能项目给予1%-2%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 [43]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席绚桦)
2024-12-06 19:19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培训证明材料[1] - 部分持股及任职人员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影响独立性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任职资格限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人员无任职资格[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无任职资格[3] 其他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查情况 - 候选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资格审查[5]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6]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草案)
2024-12-06 19:19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9] 资金置换与管理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9]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超授权期限[10] 资金使用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董事会会议后及时公告[13] 资金使用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1]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还贷不超总额30%[12]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项目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资金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和超募资金进展,出具报告并公告[20]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并披露[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调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1] 其他规定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承担费用[2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生效[25]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适用本规定[24]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06 19:17
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至少三名董事,大部分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过半数董事通过[4] - 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6] 委员会职责 - 研究董事、经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8] -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8] - 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并绩效考评,拟订年终奖励方案[9]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10]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经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委员提议须召开[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生效[25] - 细则由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26]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公司章程(草案)
2024-12-06 19:17
股份发行与变动 - 1992年7月17日,公司定向募集股份6500万股[6] - 1993年9月27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6] - 2001年10月13日,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发行1801.4536万股[7] - 2011年11月30日,公司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等发行股份合计2.06324766亿股[7] - 2012年11月27日,公司向宁波均胜投资集团发行1.87亿股,非公开发行5709.6342万股[7] - 2015年7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2.4983万股[7] - 2016年12月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99192亿股[7] - 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3.50932304亿股[7] - 2019年12月20日,公司注销回购股份6295.8239万股[7] - 2020年8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821559亿股[7]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1]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22][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直接诉讼[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规定的2/3(7人)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2] - 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提议后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事宜[36][3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5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5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推荐候选董事、监事[58][59] - 股东会选举二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提前14日书面通知[77]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77]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78] -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管理层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总裁每届任期为3年,连聘可连任[82]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85]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会计年度为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91]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3] - 公司一般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94]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95]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96] -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总数120%时可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9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等由股东会决定[106] -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11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6][11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0] - 章程细则由董事会制订,不得与章程抵触[127] - 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127]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4-12-06 19: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3] 制度要求 - 公司应督促合作方遵守保密和档案管理要求[3] - 提供涉密文件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4] - 提供文件应按保密规定处理并书面说明[5] - 提供涉密文件应签订保密协议[5] - 发现文件泄露应立即补救并报告[6] - 提供会计档案需履行相应程序[6]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7]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6 19:17
新策略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申请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完成发行并上市[2] - 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H股相关议案[3] - 公司正与中介商讨发行上市工作,细节未确定[3] - 发行上市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及相关部门批准,能否实施有不确定性[4]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关于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12-06 19:1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1] 其他新策略 - 拟增选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1] - 增选席绚桦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1] - 席绚桦任期自发行并上市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 席绚桦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2024-12-06 19:1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如重大资产变动等[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大股东及其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等[8] 信息保密与档案 - 向大股东提供未公开信息应明确保密义务[11]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保存至少10年[13][16] 报送与生效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送[18] - 制度2024年12月6日制定,H股上市生效[22][23]
均胜电子:均胜电子总裁工作细则(草案)
2024-12-06 19:17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经理层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特定情形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经理层人员,如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4][5]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月第二周星期二召开(节假日顺延),临时由总裁视情况召开[15] -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副总裁和财务负责人组成,总裁可决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必要时可邀董事、监事列席[15] 职责权限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职权[7] - 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工作,代行部分职责[9] - 财务负责人统一领导财务管理工作,拟定相关制度[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0][11][13] - 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5%以内等五类交易事项[18] - 董事会授权总裁决定除特定金额以上的关联交易,特定金额以下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9][20] - 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由总裁决定[20] 报告义务 - 总裁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经营情况[22] - 总裁应根据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22] - 经营重大问题总裁事发当日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22] 薪酬与审计 - 总裁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参照绩效考核指标发放[24] - 总裁离任需进行离任审计[24] 违规处理 - 总裁违规致公司损失应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