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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60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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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08-08 19:4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 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 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 律顾问; 3、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除上述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外,公司聘请了嘉林资本有限公司、高伟绅律师 事务所、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境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进行 H 股相关审批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除上述聘请行为之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公司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 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 ...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2024-08-08 19: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的决议后十二个月内,股东大会再 次或者多次作出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决议的,应当适用《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 ...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08 19: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 关规定,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5 号文核准,公司 2020 年 7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 4.25 元/每股的发行价格发售 475,719,000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2,021,805,750.00 元,扣除联席主承销商南 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剩余承销保荐费共计人民币 55,00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 共收到上述 A 股的募股资金人民币 1,966,805,750.00 元,扣除发行前已由公司支 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38,084,54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 ...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08-08 19: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沣泉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以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联证券(A 股)、国联证券(H 股) 股票代码:601456(A 股)、01456(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交 易的公告和通函须获得联交所的批准;2、本次交易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 准;3、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鲁信 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83.SH)、大众交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 ...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08-08 19: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的说明 1 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较强的 相关性。 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本次交易的交易 对方及所涉各方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 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评估机构具 有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中联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 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中联评估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 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 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 A 股股份购买民生 ...
国联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2024-08-08 19:43
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 顾问")接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 委托,担任其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26%股份 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华泰联 合证券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 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无锡市国资委"),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无锡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 刘 雪 | 肖闻逸 | 李 骏 | | --- | --- | --- | | 周 济 | 张延鹏 | 孔乐骏 | 华泰联合证 ...
国联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1)
2024-08-08 19:4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出 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 A 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9.26%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国联证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 "在上市 ...
国联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8-08 19:4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 组》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 用、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 后出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 事人均按相关协议、承诺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和承诺如下: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与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本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A 股股份购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 生证券")99.26%股份并募 ...
国联证券:2024年7月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4-08-02 17:26
FF30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4年7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4年8月2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1456 | 說明 |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442,640,000 | RMB | | | 1 RMB | | 442,64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442,640,000 | RMB | | | 1 RMB | | 442,640,000 | | 2. 股份分類 | 普通 ...
国联证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7-28 15:34
证券代码:601456 证券简称:国联证券 公告编号:2024-031 号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142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8/2 | - | 2024/8/5 | 2024/8/5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 6 月 19 日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