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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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1 18:17
档案管理 - 公司档案资料每半年盘点一次[9] - 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30年、10年三种[14] - 档案按密级分四个等级[22] 立卷归档 - 立卷归档范围包括三会、融资等资料[4][5] - 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8] - 文件归档需纸质和电子一并存储[9] 保管借阅销毁 - 档案保管指定专人维护[11] - 借阅档案需签承诺书并审批[18][19] - 销毁到期档案需审批并遵循原则[23][24]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8:17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5] - 业绩预告差异认定需变动方向或幅度等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3]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有相关认定[9]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或遗漏有相关认定[10] 处理流程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专项鉴证[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按规定执行[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差错由审计部收集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13]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重或加重惩处情形[15] - 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前应听取意见,非个人原因可免责[1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五种主要形式[17]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7]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7] 制度相关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 -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经董事会以普通决议批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选举。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不 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 选举,保证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实施细则 第四条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予以特别 说明。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拟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时,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六条 董事会换届选举时,董事候选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人数。因董事 ...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2日通知,全体同意可免通知[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任期与选举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过半数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6] 薪酬管理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考评流程 - 成员每年检查董事和高管薪酬并出具报告[9] - 考评经述职、评价、提报酬建议并报董事会流程[11]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实施,制定修改需普通决议批准[19][20][2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关联交易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关联方含法人和自然人[2] - 资金往来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垫付费用等[3] - 公司应规范减少关联交易,不得为关联方垫支费用等[5] 交易流程 -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资金按内部流程和协议支付[8] - 偶发性关联交易资金按规定审批并签协议后支付[8] 监督检查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0]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0]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务报告时需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需董事会普通决议批准[16][18]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4] - 不得为特定情形申请人担保[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批[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需股东会审批[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程序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15] 担保操作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依决议签署担保合同[20]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订互保协议并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20] - 财务部门负责担保经办等工作,法务部门协助[21] 担保管理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2]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等情况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22] - 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23]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控制风险[23] 信息披露 - 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信息[2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等情形需及时披露[27] -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担保情况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27]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捐赠方式与财产 - 公司对外捐赠有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三种方式[3] - 可用于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4] 审批标准 - 单笔或累计捐赠超100万且不超净利润5%,由董事会批准[5] - 单笔或累计捐赠超1000万且超净利润5%,由股东会批准[5] - 未达董事会标准的捐赠,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董事长审批[5] 流程与管理 - 业务部门提出捐赠申请并事前报备[6][8] - 达审批标准的捐赠需报送资料并披露信息[8] - 经批准的捐赠事项需跟踪落实并报财务部备查[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 ...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以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本办法旨在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公司在组织资源、资产、 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效益促进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收益性和安全 性,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收益而以现金、实物资 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设、参股、并 购、重组、股权置换、股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包括: (一) 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 ...
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1 18: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 |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2 - | |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 - 5 - | | 第四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开 | - 10 - | | 第六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5 - | | 第七章 会后事项 | - 22 - | | 第八章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 | - 23 - | | 第九章 本规则的修改 . | - 24 - | | 第十章 附则 | .. - 24 -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