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诚信(60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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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信(603979)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 - 通知提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9]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或一年出席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0]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0] 日常工作与记录 - 下设审计监察中心负责日常工作[1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管理保存[15]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及修订经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19]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9]
金诚信(603979) - 董事会技术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主任1名[4] 委员选举与履职 - 委员选举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4]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视为不能履职[10] - 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会议总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0] 会议相关 - 主任特定情况7日内签发会议通知[9] - 通知于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特殊情况除外)[9] - 会议由二名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送交全体委员[17] - 会议纪要需向董事会等提交和发送[1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董事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9]
金诚信(603979) -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工作, 发挥内部审计监察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维护公司 和股东合法利益,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应用指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监察,是指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安全规程以及公司内控制度,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 有效性和规范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四)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 作,在委员会召集人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成员 ...
金诚信(6039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公司各职能中心、分公司、子公司及项目部[2] 内幕信息界定 - 控股股东等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大额银行退票超被退票人流动资金5%属内幕信息[7]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10] 管理机构及要求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3] - 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档案及备忘录 - 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4]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6] 报送要求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处理结果[17] - 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7] - 特定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工作日报知情人名单[18] - 报告义务人员两日内交书面文件给董秘[18] 流转及限制 - 内幕信息流转须董秘批准备案[19] - 知情人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5]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6] - 受处罚报送结果并公告[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9] 公司信息 - 公司简称为金诚信,证券代码603979[34]
金诚信(6039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5]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离职后6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总数25%[9]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各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3]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8] 减持计划披露 - 减持计划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不超3个月[9][11]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11] 责任与管理 - 董事长是持股及变动管理第一责任人[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披露情况[15]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将受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处分[1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17] - 抵触新法规按新规定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金诚信(60397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自行判断披露情形并接受事后监管[2]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2] - 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4] - 登记事项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
金诚信(603979)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8:32
董事辞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5] 董事补选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除职务审议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移交与申报 - 董事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8] - 董事离职后需委托公司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事,每年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1] - 董事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2] 生效规定 - 董事辞职报告提交后即生效[4] 适用范围 - 本制度规定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14]
金诚信(60397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按市场价格、成本加成定价、协议价确定[7]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董事长审批[10][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11]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股东会批准[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须回避表决[9]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向非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担保”以发生额累计计算,达标准依规定执行[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3]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经董事长审批、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涉及特定规定的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中主要条款未变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在年报和半年报披露履行情况;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的重新审议[14]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上一年度年度董事会前预计当年总金额并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重新审议[14][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15] 关联交易披露 - 董事会对特定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单独发表意见[18] - 涉及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17] - 涉及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为其他资产需披露评估报告[1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规定执行[20]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26]
金诚信(603979) - 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存货 等流动资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商誉等非流 动资产。 第三条 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实行集中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中 心是公司范围内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公 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审核汇总公司资产核销报告,并负责落实办理;各职能 管理中心作为资产的管理部门是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资产核销的具体承办部门, 负责对所辖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在发生资产损失时,负责提交资产核销申请,并 就资产损失情况、损失原因及初步处理意见等形成资产核销报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核销是指公司对其拥有或控制的、原预计可为企业 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资产,因坏账、盘亏、灾害、技术淘汰等原因造成了资产事 实损失,进行的资产原值或账面净值的终止确认。资产核销不包含未终止确认资 产原值情况下各项资产减值的计提,不包含因资产处置而减少的资产,不包含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产销售、折让等情形。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其中,下属各单位包括各板块 ...
金诚信(603979)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8:32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管理的 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规范总裁的工作行为,保障总裁及管理层其他人员依法履行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管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首席专家、总裁助理,以及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中,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由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 第三条 总裁及管理层其他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层人员的职权范围 第一节 管理层人员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并负 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