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鸿高科(60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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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鸿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2 17:25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3,258,54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82.9657 |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 3,216,4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
长鸿高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8-14 15:33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8 月 1 四、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 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 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 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 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五、本次股东大会共 4 个议案,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3、4 为 累积投票议案。 | | | | 股东大会须知 3 | | --- | |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 | 议案二:关于增选董事的议案 9 | | 议案三: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 | 议案四: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14 | 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 会的顺利进行 ...
长鸿高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06 18:21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0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8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8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 ...
长鸿高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6 18:1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7 同意拟提名仲章明先生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如仲章明被股东大会选举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将同意推举仲章明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补选独立董事、监事及增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8-06 18:18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靖祎为宁波长鸿 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宁 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承诺在 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 ...
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06 18:1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 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8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春风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增至9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 事规则》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
长鸿高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8-06 18:18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郭靖祎,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宁波 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 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 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 ...
长鸿高科: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
2024-08-06 18:1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2 | | 第一节 | 董事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2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4 | | 第一节 | 监事 3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0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1 ...
长鸿高科: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8-06 18:18
证券代码:605008 证券简称:长鸿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8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 | 1 |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 | 第二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 | | | 事(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 | 事(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组成, | | | 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应至少 | 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应至少 | | |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 |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应 | | | 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 | 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 | | |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 | 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 | | | 能和素质。 | 能和素质。 | | |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 | | | 长的产生或罢免应由董事会以全 ...
长鸿高科: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08-06 18:18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6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提名委员会委员 3 人,实际出席委员 3 人。会议由提名委员会主任 赵意奋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委员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认为:增加董事会席位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能力和水平,优化公司治理。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郭靖祎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 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