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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68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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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2 | | 第三章 | 募集资金使用 | 2 | | 第四章 |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 6 | | 第五章 |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8 | | 第六章 | 附 则 | 9 | 第一章 总 则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募集资金行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风险,保 障募集资金安全,维护公司的形象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 1 第一条 为完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负责对拟任公司董事和经 理的人选、条件、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 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提名委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连)人和关联(连)关系 | 1 | | 第三章 | 关联(连)交易 | 3 | | 第四章 | 关联(连)交易定价原则 | 5 | | 第五章 | 关联(连)交易的决策权限 | 7 | | 第六章 | 关联(连)交易的审议程序 | 9 | | 第七章 | 关联(连)交易披露 13 | | | 第八章 | 附 则 13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连)人和关联(连)关系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管理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泽璟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2025-11-14 17:3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经审阅郭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与独立性要求。 2、郭冰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郭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 = | | --- | | اما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公司董事长为战略与ESG委员会固有委员,其他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 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主席)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1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 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订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 层的有效监督,完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 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并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即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包括一名 符合公司股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14 17:31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1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规范公司、提供相应服务 的证券公司及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 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 和档案管理工作,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信息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安全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 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苏 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 管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直接或间接发行证券或者将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 |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 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 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上市与股份结构 -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5] - 公司合计股份数为180,000,000股,各发起人有不同认购股份数与持股比例[18][20]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2] 公司决策程序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需2/3以上董事通过[2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回购股份有相关决议和期限规定[25][2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8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到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1/3[10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有提议和召集规定[11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至少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1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6]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5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不同占比要求[163] 公司运营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中报披露有时间要求[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5][176]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规定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89][190][191][192]
泽璟制药(688266) - 泽璟制药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11-14 17:3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3] - 设副总经理等若干职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 会议规则 - 总经理办公会提前1天送达通知等[20] - 总经理对未达成一致议题有最终决定权[24] - 办公会决议以文件形式下发,由总经理签发[24] 管理权限 - 总经理可处置单笔价值500万元以下闲置固定资产[2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管绩效评价[27] - 总经理负责部分管理人员绩效考核[27] 报告机制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并接受监督[30] - 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多项情况[30] - 遇重大事故高管及时报告董事长[30] 细则规定 - 工作细则自H股上市日生效[32] - 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4]